“说好的自住,却转手高价出租?!”
某地,一租客小王接到房东通知要收房自住,乖乖搬走后却发现,自己原来的房子竟然挂牌出租,租金比自己当时租的价格整整高出1500元!
小王当场气炸:“这不是欺骗租客吗?说好的自住呢?”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1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去年3月,小王在某地租下了一套两居室,月租金3500元,合同期限两年。房东老李人挺和善,租房过程也很顺利。
小王在这里住得挺舒心,房子位置不错,装修也算干净,性价比很高。谁知道今年8月,距离合同到期还有7个月,老李突然找到小王。
“小王啊,实在不好意思,我儿子要结婚了,需要这套房子,能不能提前解约?”老李一脸歉意地说。
小王虽然有些意外,但想着人家确实有急用,而且老李态度诚恳,便爽快地答应了:“那行吧,我尽快找房搬走。”
老李当即表示感谢,还主动提出多退一个月房租作为补偿,并承诺帮忙联系搬家公司。
小王心想:“这房东人不错,算是遇到好人了。”
半个月后,小王搬走了。可就在搬走后的第三天,意外发生了——
小王路过原来的小区时,瞬间瞪大眼睛!只见自己刚搬走的那套房子门口,竟然贴着一张出租广告!
“两居室出租,精装修,月租5000元,随时看房!”
小王顿时感觉脑子有点转不过来:“这不是说要给儿子结婚用吗?怎么又出租了?而且租金还涨了1500?!”
他当即拍照留证,然后拨通了老李的电话。
“李叔,您不是说房子给儿子结婚用吗?怎么又挂牌出租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老李有些尴尬地解释:“哎呀,计划有变,儿子说不急着结婚了,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就先租出去吧。”
“那为什么租金要涨1500?这真的不是在骗我吗?!”小王越想越气愤。
老李语气有些不自然:“现在房价涨了嘛,市场行情就是这样。”
小王彻底怒了:“您这分明就是想涨租金,故意骗我搬走的!”
这件事一出,网友炸了:
“这房东太过分了,明明就是想涨租!”
“说好的儿子结婚呢?转眼就出租,还涨价这么多!”
“租客太老实了,遇到这种房东真是倒霉!”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2
本案核心争议:房东以虚假理由提前解约,随后高价出租,是否构成违约?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本案中,房东老李以“儿子结婚需要自住”为由要求提前解约,但实际上却是为了重新出租牟利,这明显构成了欺诈行为。
那么租客小王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专业人士这么看:
房东的行为存在明显的欺诈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虚构事实。房东以“儿子结婚需要自住”为由,诱使租客同意提前解约,但实际目的是为了重新出租获得更高租金。
恶意违约。明知合同尚未到期,却通过欺诈手段强行解约,严重损害了租客的合法权益。
获利性质明显。前后租金差价达1500元,说明房东的行为完全是为了经济利益,而非真实的自住需求。
从法律救济途径来看:
小王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搬家费用、重新找房的差价补偿、精神损失费等。
如果小王希望继续租住原房屋,也可以要求恢复原租赁关系,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
最终双方协商,老李向小王支付了5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了小王重新找房产生的中介费和搬家费用,总计8000余元。
3
自住变出租,房东“变脸”太无情!
提前解约本是情理之中,但虚假理由就是欺骗!谁会想到房东会用如此拙劣的借口来骗取租客同意解约?
有网友热议:“现在的房东为了多赚钱,什么谎都敢撒,租客防不胜防!”
也有网友表示:“诚信是做人的底线,为了1500块钱的差价就这样骗人,值得吗?”
还有法律专业人士提醒:“遇到房东要求提前解约,租客一定要保留好所有证据,包括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一旦发现房东有欺诈行为,要勇敢维权!”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得到几点启示:
第一,租客要增强法律意识。遇到房东提前解约要求时,要仔细核实真实原因,不要轻易相信一面之词。
第二,保留证据很重要。无论是合同、聊天记录还是现场照片,都可能成为维权的重要证据。
第三,勇敢维权。当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四,房东也要诚信经营。虽然房屋是自己的财产,但一旦签订了租赁合同,就要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能随意毁约。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都应该遵守合同约定,以诚相待。只有这样,租房市场才能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声明:本文内容基于真实案件改编,当事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均已进行匿名化或虚构化处理,旨在保护个人隐私。文章仅以案例形式为大众提供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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