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答案:法院有可能会给判缓刑,但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如果没有特殊情节的话,改判缓刑的可能性不大。
接下来我们展开说一下,基本上你只要对号入座,就能预测出结果了。
1.法院一般应当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订,新加入了一项重要的制度,就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环节,检察官会跟被告人做一个量刑协商。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检察院便会提出一个量刑建议。
这个量刑建议应当是明确的具体的,包括具体的主刑,具体的附加刑以及是否适用缓刑。
像你说的给量刑一年,后面没有缓刑多长时间的话,那就意味着是给你量着实刑。
对此,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法院也是应当采纳这个量刑建议的。
2.在特殊情况下,法院也可以不采纳量刑建议。
刑事诉讼法第201条第一款明确规定: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因此,如果存在上述5种违背法定程序的情形的,法院完全可以另行裁判。
当然,由于上述明显是违背程序规定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几乎不会存在。
然而,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另外的法院会调整量刑建议的情形。
主要分为两种。
第1种是出现了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新的情节的情况下。
比如,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之前并没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没有进行赔偿。而到了法院的审理环节,经过调解,赔偿了损失,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了。
再比如,出现了新的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比如新出来一个证人,能够证明当时被告人有不在场,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被告人罪轻的证据。
再比如在审判环节,被告人突然立功了。就是举报了他人的犯罪事实,并且经查证属实了。
第2种情况是经过仔细审查,发现检察院指控的事实不能全部被认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没有指控的那么重。
比如本来指控诈骗10万元,经过审查发现诈骗的数额只有3万元。
3.即便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法院也需要征求检察院的意见。
即便存在上述情形,法院也不能进行直接改判,还需要先征求检察机关的意见。
只有当检察机关收到后仍然不调整,或者调整以后的量刑建议仍然不够恰当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改判。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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