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重磅官宣!
珠海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商转公”!
11月21日,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印发珠海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明确了申请对象和条件,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等内容。
《细则》从2025年12月22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
在珠海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范围内适用。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还款压力,规范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珠海实际,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珠海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涉及范围
珠海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范围内,适用本《细则》。
执行标准
珠海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范围内,“商转公贷款”要按照《细则》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申请对象和条件
申请商转公贷款时,申请人(包括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下同)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本市现行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二)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期间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异地缴存)12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三)申请人应为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产权人,且主申请人应为原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
申请商转公贷款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不超过两套住房,且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属于其中一套住房,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
(二)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位于本市,且贷款银行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
(三)原商业贷款已持续正常还款12个月及以上,当前处于正常还款状态,且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近5年内无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逾期记录;
(四)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及土地证),且仅存在原商业贷款抵押登记,无查封、保全、设立居住权等任何权利限制情形及其他影响商转公贷款抵押权实现的情形;
(五)须获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并由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组合贷款同意书》。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批或暂停发放商转公贷款:
(一)自商转公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以公积金中心系统记录的借款合同签订日期为准),6个月内未完成放款的,该审批结果将自动失效;
(二)申请人的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等非正常缴存状态的;
(三)申请人婚姻状况、经济状况、信用状况等发生变化,对贷款审批结果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四)公积金贷款发放时商业贷款余额低于即将发放的公积金贷款金额的;
(五)达到借款合同约定暂停发放贷款的其他情形;
(六)存在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明确规定不予贷款的情形或存在贷款风险的。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申请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应符合本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不超过申请时原商业贷款余额减去6期原商业贷款月还款本息总额及5万元商业贷款保留余额(即:申请金额≤当前商业贷款余额-6期商业贷款月还款本息总额-5万元商业贷款余额);
(三)不得高于抵押物当前市场评估价值的80%。
申请商转公贷款期限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应符合本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商转公贷款期限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年限。
商转公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及本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在还款期内如遇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及担保合同》约定执行。商业贷款利率按各银行政策执行。
目前,商业贷年利率为3.0%,存量商贷利率可能更高,5年期以上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6%,仍然低于商业贷款利率很多,公积金贷款可以为购房职工省下一笔不小开支。以100万元30年期贷款为例,转贷后利息差额达7.7万元。尽管商贷利率多次下调,公积金贷款的成本优势依然显著。
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及时限
第一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填写《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向公积金委贷银行提起商转公贷款申请;
第二步:公积金委贷银行受理申请、初审,向中心上传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
第三步:中心审批公积金贷款额度(自委贷银行上传贷款申请资料,且资料齐全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
第四步:公积金委贷银行办理相关的抵押手续并且通知借款人前往银行签订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及担保合同》;
第五步:公积金委贷银行上传个人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抵押)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步:中心审核放款资料及公积金贷款发放;(自委贷银行上传放款申请材料,且资料齐全无误后5个工作日);
第七步:借款人到公积金委贷银行领取个人借款合同。
申请人可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农商银行、邮政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润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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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实施细则》原文
《珠海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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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珠海发布 陈颖
部分内容来源: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吴茵琳
责任编辑/田海
三审/常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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