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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佼收藏儿少性影像案,二审获判缓刑。 (图/记者周宸亘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道

艺人黄子佼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视频,二审25日宣判,他被改判1年6月、缓刑4年,几乎可以确定不用入狱服刑。高等法院改认定黄子佼犯下《个人资料保护法》较重的罪名,被害人共有37人,但因他与37名被害人全数达成和解并支付完毕,法官认为「足认其有弥补各该被害人所受损害之真意及具体作为」,所以给予缓刑4年的自新机会。

黄子佼遭检警查出身为儿少情色网站「创意私房论坛」的高级会员,家中电脑下载2259部儿少性影像档案,其最小被害人年仅10岁,最大也才17岁;她们裸露身体,甚至还被迫穿学校制服、手拿写着姓名等个资的纸张拍摄。检方随后依照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支付对价持有儿少性影像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时,黄子佼拒不认罪,一审因此将他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案件上诉第二审。

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时,黄子佼改口认罪,并积极与被害人洽谈和解。不过因部分影像中,有女童、少女手持包含姓名、学校的个人资料拍摄,因此有被害人律师争执本案应涉及刑度较重的《个人资料保护法》「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无故搜集使用个人资料」,高院因此进行审酌。

全案于25日宣判,高院改认定黄子佼确实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之罪,高院认为,「被告为了一己私欲,主动加入「创意私房论坛」成为会员,并且从该论坛购买、下载、储存儿少性影像及个人资料,对于我国儿童少年身心健全发展环境,影响非轻。 」因此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

不过高院也指出,黄子佼先前并未犯下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再加上他与37位被害人达成和解,「足认其有弥补各该被害人所受损害之真意及具体作为」,最后宣告他缓刑4年的自新机会,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向指定之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180小时之义务劳务,还需接受法治教育3场。

另一方面,由于高院变更法条判刑,全案原本二审即定谳,但变更法条后,全案可上诉第三审。但因黄子佼、律师均未到庭听判,无从得知是否上诉第三审;而检方如果不满判决结果,也可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