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

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未经许可

无论是运输、储存或销售烟花爆竹

都是违法的!

同样

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安全治理

筑牢辖区安全屏障

邹平公安不断优化打防举措

对涉烟花爆竹类违法犯罪行为

保持露头就打、重拳严打的凌厉态势

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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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

邹平公安在例行检查期间发现

在长山镇某居民小区车库内存放烟花爆竹

当场查获各类非法储存烟花

成功“拆除”危险的“定时炸弹”

目前,赵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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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

青阳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

辖区一厂房内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目前,赵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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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而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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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i0543综合平安邹平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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