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不是“安全港”
缓刑更不等于“没事了”
近日
肇庆端州区两名社区矫正对象
因在缓刑考验期内
实施了违法行为
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再次敲响法治警钟
PART
01
无证驾驶前往报到
社区矫正对象孙某被查处
孙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缓刑,然而他并未珍惜这一宽大处理的机会。
2025年10月16日,孙某在驾驶证已被吊销的情况下,竟公然无证驾驶机动车,前往社区矫正机构报到。这一违法行为被工作人员发现并固定证据,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鉴于孙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违法,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端州区司法局依法向法院提请撤销其缓刑。最终法院裁定:对孙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此案例警示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期间公然违反法律规定,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PART
02
矫正期满当日
谭某被裁定收监
另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谭某的案例同样发人深省。
谭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再次实施盗窃行为,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司法局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就在其社区矫正期满的当天,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撤销其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本该解除矫正、重获自由的日子,却因之前的违法行为而成为“收监之日”。这一案例充分表明:违法行为发生在矫正期间,即使临近期满,同样面临收监后果,切勿心存侥幸。
这两起典型案例为所有社区矫正对象敲响了警钟:社区矫正绝非“法外之地”,缓刑也不是“免罚金牌”;社区矫正对象必须时刻保持警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任何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违法行为,无论何时发现,都将面临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后果。
端州区司法局表示,将继续强化社区矫正监督管理,通过日常巡查、信息化核查、精准教育等方式,织密社区矫正监管网络。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坚决依法处理,绝不姑息,切实维护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建设平安肇庆、法治肇庆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 | 肇庆司法、端州区司法局
编辑 | 不觉晓晓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