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被警告,并罚款204.25万元。
时任职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财富管理及私人银行部的谭某辉、时任职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运营管理部的万某,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4.25万元、1.5万元。
时任职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法律与合规部的陈某梅,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时任职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信用卡部的张某影,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3.5万元。
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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