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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公告,公司董事厉善君、翁鹏斌、李鸿庆,财务总监黄世华,副总经理张雨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24.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600%。具体减持数量及比例分别为:厉善君不超过24.34万股、黄世华不超过39200股、张雨不超过14523股、李鸿庆不超过11250股、翁鹏斌不超过11148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