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岁末年初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
注意!注意!注意!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未经相关部门许可
无论运输、储存还是销售
均属违法行为
12月1日
我市公安局六石派出所民警
在工作中查获一批烟花爆竹
经查,当事人许某
在明知自己没有储存、销售
烟花爆竹资质的情况下
仍从他人处购买烟花爆竹
并存放于家中意图销售获利
现场共查获烟花爆竹50余箱
目前嫌疑人许某
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什么是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一、非法生产危害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二、非法销售危害性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三、非法运输危害性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没有相应资质,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条件,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四、非法储存危害性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情节或后果严重的,将可能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危险作业等犯罪。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后果严重的,将可能构成非法经营、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危险作业、危险物品肇事等犯罪;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的,情形严重的,将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情节或后果严重的,将可能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等犯罪;违规存储烟花爆竹,后果严重的,将可能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等犯罪;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后果严重的,将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等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务必严格遵守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切勿非法生产、运输、储存、
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融媒海报温馨提醒
来源:东阳公安 制图 郭璐
编辑:严格格
二审:董之震
终审:吴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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