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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现场

曾利军 封面新闻记者 黄晓庆

场镇商铺门面,卷帘门半掩,透过缝隙看到屋内居然藏着大量烟花爆竹。1月6日,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白合派出所民警在“岁安”专项行动排查中,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依法暂扣各类烟花爆竹137件,违法行为人张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当天,白合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辖区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其间,民警在巡查场镇时,发现一间门面存在异常情况。“卷帘门处于半开状态,透过缝隙能清晰看到屋内堆放着大量印有‘烟花’字样的物品。”派出所民警张浩立即与同事上前核实,进入店面后发现,屋内无序堆放着多种品类的烟花爆竹。

经现场清点确认,该店铺内共存放39种烟花爆竹,总计137件。面对民警询问,张某如实交代,其在白合镇场镇经营一家副食店,被查处的烟花爆竹是他在2026年元旦期间购进的,计划春节期间售卖。

白合派出所所长苏辉介绍,经查,张某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经营资质,其存放烟花爆竹的副食店门面,也不具备危险物品储存的安全条件,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张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现场查获的137件烟花爆竹被依法暂扣。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备受市民关注。据了解,2026年春节内江全市将继续沿用现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有关要求,相关政策源于2024年10月内江市政府制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该通告有效期3年,对燃放区域、时段、品种等均作出明确规定。

有关部门提醒市民,目前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已部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广大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务必遵守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段、指定区域内燃放,切实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平安祥和的春节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