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宿迁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编校 | 刘婉儿 审核 | 陈宁 马响响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预警,报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决定自12月4日16时起,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应急响应。
在做好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组织落实以下应急管控措施:
01
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减少开窗通风时间。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者应开展防护。
02
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适当调整空调温度,空调运行期间保持门窗关闭。
2.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
5.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电力调度;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
6.视情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03
强制性减排措施
1.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情形下,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2.根据各地的Ⅲ级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3.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企业暂停露天喷涂作业。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4.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路面开挖、路面铣刨、土方运输(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或达到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渣土车,且封闭式运输土方的除外)、楼层垃圾清扫作业以及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作业暂停。
5.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未硬化的裸露地面、易扬尘的物料堆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6.停止道路沥青铺设、市政设施和道路桥梁防腐维护、交通标识刷漆、室外喷涂粉刷、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施工作业。
7.城市建成区储油库、加油站8:00至18:00停止装卸汽油作业。
8.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散装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9.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最后,再次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
重污染天气期间
请尽量减少外出次数
外出时请戴好口罩
做好防护措施
尽可能选择绿色出行方式
主动参与秸秆禁烧
不露天燃烧落叶垃圾
不燃放烟花爆竹
用双手守护蓝天白云
用行动共建美丽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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