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新闻联播》报道,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12月4日在长春闭幕。会议决定任命刘伟为省政府副省长。
刘伟,男,汉族,1970年4月生,1991年6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
此前任吉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
1991.06-1996.04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治安系团总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
1996.04-1999.11 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处、宣传处主任科员
1999.11-2004.07 吉林省公安厅办公室党委秘书、副主任
2004.07-2006.04 吉林省公安厅信息通信处处长
2006.04-2007.08 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7.08-2010.02 吉林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兼指挥中心指挥长
2010.02-2010.04 吉林省辽源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0.04-2014.02 吉林省辽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2014.02-2014.08 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14.08-2015.02 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5.02-2016.09 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
2016.09-2016.11 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正厅长级)
2016.11-2022.01 吉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2022.01-2023.11 吉林省政协秘书长
2023.11-2023.12 吉林省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2023.12-2024.12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2024.12-2025.01 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省消防救援总队第一政治委员(兼)
2025.01- 吉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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