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工作指引》(下称《指引》),旨在加强和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指引》规定,养老机构应在民政部门公布的商业银行名单范围内,自主选择一家银行开立唯一的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放、管理向老年人预收的押金、会员费及按规定留存的风险保证金。
随着我国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对机构养老需求也在增加。目前,几乎所有养老机构都采取预收费模式,目的是锁定客户、回笼资金。然而,部分老年人向养老机构预交费后,却遭遇“退费难”,有的会员费余额难退,有的是押金等费用难退;有的养老机构在退费环节故意拖延,有的则“暴雷”跑路,这都让老年人“养老钱”变成“难退钱”,侵害了老年人合法权益。
譬如,有北京老人预交的130万元的养老会员费迟迟退不回;有广州老人预缴十几万元,未入住就遇到“退费难”,这类案例不胜枚举。对此,我国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去年4月,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对养老服务费最长预收周期、押金最多额度等重要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以降低老年人的经济压力和资金风险。
而此次两部委印发《指引》,则对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作出专门规定:一是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受到民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监管;二是,对存管资金的使用明确了相关要求,如发起申请、提供佐证材料;三是关于存管资金的退还,明确“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剩余费用”,以破解“退费难”。还明确了资金异常流动情形、养老机构和存管银行的权利义务。
显而易见,这是监管部门针对过去部分养老机构“退费难”量身打造的“保险箱”,其中,部分措施可能借鉴了有关部门对教培机构预收费的监管经验。但只要能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就值得期待。从理论上来说,过去对养老机构预收费缺乏监管,就容易出现问题;《指引》规范预收费存管工作后,养老机构乱花预收费或不退钱,将受到存管银行和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管。
这不仅给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注入信心,也能促进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行业走向规范化。不过,从过去很多“退费难”案例来看,不完全因为预收费缺乏监管,养老服务合同或养老会员合同不规范,同样也会引发“退费难”。比如有《养老卡合同》未约定申请退费的渠道和步骤,影响及时退费。另外,这类合同还存在服务条款不明确、合同签订过程不规范等问题,也都是隐患。
因此,围绕机构养老服务的监管链条能否适当延长,值得考虑。比如,对养老服务合同进行规范,就能避免合同“埋雷”,防止后续出现退费纠纷。目前,仅个别地方发布了《养老机构服务合同(试行)示范文本》,希望能制定“全国版”的。再如,对养老服务合同规范性和实施情况进行常态化抽查,这也能促进合同规范化和严格履约。另外,对恶意“退费难”还须强监管。
当然,老年人及其家属也要谨慎选择养老机构。显然,口碑良好、运营规范的养老机构,才是老年人养老的理性之选。而对投诉较多的养老机构,则要避而远之。作为养老机构,要具备一定的自有资金,也要遵守基本的爱老美德,不能把老年人仅有的一点“养老钱”,当成自己任性的“提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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