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
2025年“寻味诗海·逐梦词林”
在下关一中初中部开发区校区(满江中学)举行
来自大理州各县市的七、八年级学生代表以诗会友、以词竞智,展开了一场精彩纷呈的诗词文化盛宴。
此次竞赛由云南省基础教育领域初中语文省级学科带头人朱丽工作室、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满江中学共同主办。自11月初启动以来,历经学校练习、校内初赛等多轮环节,最终各校选拔出的优秀选手进入决赛。
决赛共分为三个环节,层层推进,精彩不断。
第一环节“初露锋芒”为必答题部分,各参赛队同时作答15道题目。题目涵盖诗词作者、名句接续、意象解读等,充分考验选手的基本功与积累。
第二环节“眼疾手快”抢答将气氛推向高潮。主持人话音刚落,“开始抢答”口令一出,各队争相按下抢答键。紧张刺激的机制不仅考验知识储备,更比拼反应速度与团队默契,每一次成功的抢答都引来观众席的热烈掌声。
最受瞩目的“谁与争锋”飞花令环节压轴登场。现场随机抽中“人”“江”“花”等关键字,各队选手轮流说出含关键字的诗句。
从“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到“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从“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诗句如流水般绵延不绝,展示了选手们丰厚的诗词储备与临场应变能力。
随着回合增加,难度渐升,有的队伍沉着应对、妙句频出,也有的在倒计时中遗憾止步。现场观众亦跟随选手一同思索,仿佛每个人都置身于这场文学的接力之中。
比赛结束后,现场还举行了颁奖仪式,对获奖学生、指导教师及优秀组织学校予以表彰。
此次竞赛不仅是一场知识的较量,更是一次文化的传承。它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引导学生在诗词的海洋中漫游,在经典的森林中逐梦,进一步推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青少年心中的扎根与绽放。
记者:施滢 赵正银
编辑:杨润婷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苍山保护管理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批准在苍山保护管理范围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开发或者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从事其他损害或者破坏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自然环境等与苍山保护管理目标不相符的建设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盗窃、损毁公共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设置排污口的,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四)野外用火的,由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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