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婚后公公婆婆明确赠予儿媳车辆,且能提供充分证据(如书面赠与协议、公证文件等)证明该车辆仅赠与儿媳个人,则该车辆属于儿媳个人财产,不因男方被执行个人债务而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明确约定财产归属的,按约定处理。若赠与协议中明确车辆仅归儿媳所有,即使车辆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仍可主张个人财产属性。反之,若赠与时未明确约定仅归一方,或证据不足,车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男方个人债务可能涉及执行车辆中其应享有的份额,但需保留女方权益部分。
#法律知识科普#夫妻共同财产界定#婚姻财产规划
法律问题可直接点击下方小程序咨询本地律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