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近日,南溪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机械行业领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时,发现某公司一员工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经批准,南溪区应急管理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通过对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和对现场视频监控、相关文件的提取,查清违法行为属实。

处理情况:南溪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令其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该公司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对所有员工开展了警示教育培训,落实了整改。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并按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标准,南溪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整,对涉事员工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

案例警示:该案例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安全无小事,任何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引发后果严重的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引以为戒,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操作规程得到严格执行。

来源:南溪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