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是臭水沟,十年后变清水河,现在又要被填成垃圾场了。”站在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垟田村的河道旁,村民吴师傅举着手机里的视频,指尖划过屏幕上浑浊的水体和堆积的淤泥,声音里满是痛心。目前,这条曾投入数千万元治理的河道因大量泥土、垃圾倾倒引发关注,近200米主干道被封堵的现状,不仅让周边村民的灌溉与排涝安全受威胁,更揭开了基层生态治理中的权责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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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黑臭河到清水河:十年治水的显著成果与危机

从近期拍摄的现场画面显示,垟田村沿江西河(北白象镇段)已失去往日生机。两岸被黄褐色泥土层层包裹,塑料袋、建筑垃圾夹杂其中,原本10余米宽的河道断面缩减至不足3米,缓慢流动的水体泛着灰绿色,散发着隐约异味。“这是我们六个村的‘生命河’,浇地、排涝全靠它。”吴师傅回忆,2015年前后,这条河道因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沦为黑臭水体,夏天蚊蝇滋生,村民路过都要捂鼻。

改变始于当地启动的“五水共治”工程。据乐清市水利部门公开信息,“十二五”至“十三五”期间,该市累计投入超50亿元用于水环境治理,仅类似垟田村这样的小微水体治理项目就达数百个。吴师傅记得,当时施工队连续作业大半年,清淤、截污、种水生植物一套流程下来,河道终于恢复清澈,岸边还修了步道。“最热闹的时候,傍晚全是散步的人。”

如今的景象让这份显著成果岌岌可危。乐清市水利局相关专家表示,河道被泥土垃圾封堵会直接导致行洪能力下降,按当地气象数据,若遭遇台风季暴雨,周边村庄积水风险将提升30%以上。更严重的是,淤泥中的污染物可能重新释放,导致水体黑臭反弹,而要恢复治理效果,成本将是初次治理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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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回应“踢皮球”:权责边界成谜

面对居民的投诉和媒体的追问,相关部门的回应却陷入“循环推诿”。日前,北白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称,该部门未接到相关举报,同时强调“垟田村属于乐清市滨江开发建设中心管辖范围,具体情况需向该中心咨询”。

这一说法与乐清市滨江开发建设中心的回应形成鲜明对比。该中心政策处理科工作人员明确否认存在倾倒行为,称“目前未在该区域开展任何施工”,并表示“随意倾倒属于违规行为,即便填河也需依法审批”。对于居民反映的情况,其给出的建议是“向综合行政执法队举报”。

权责边界的模糊在官方文件中可寻端倪。根据2025年1月乐清市政府发布的《滨江新区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滨江开发建设中心负责“指导”新区内房屋拆迁补偿,而“具体工作”由属地乡镇街道承担。北白象镇2024年6月成立的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则明确承担“辖区内行政执法调度”职责,涉及自然资源、建设等多个领域多项行政处罚权。

这本质上是‘指导权’与‘执行权’的脱节。类似河道治理这样的交叉领域,容易出现“都管都不管”的情况。按照《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向河道倾倒垃圾泥浆最高可罚50万元,但前提是明确责任主体和执法主体,现在两个部门互相推诿踢皮球,反而让违法者有了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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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不能“一阵风”:长效监管不能重治理轻管护

此次垟田村事件暴露出的,是日常监管的缺位。记者调查发现,该河道周边近期有零星拆迁工程,部分建筑垃圾来源指向附近工地。按浙江省水利厅2025年2月发布的规定,涉河涉堤项目需提前在网上公示水域占补范围,接受公众监督。但截至11月20日,乐清市政务服务网未查询到该区域任何相关公示信息。“如果有提前公示和常态化巡查,不可能出现近200米河道被堵才发现的情况。”吴师傅说。

更值得深思的是治水成果的长效保护机制。数据显示,乐清市曾有619个“劣Ⅴ类”小微水体完成销号,但2025年3月的一份批复文件显示,乐成街道、城南街道部分河道因“监管缺位”已出现黑臭反弹,不得不再次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整治。

治水不是‘一锤子买卖’。乐清市应该成立联合调查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厘清滨江开发建设中心与北白象镇的权责,同时开展全市河道安全排查。针对垟田村河道,将先组织清淤恢复行洪能力,再追溯倾倒主体。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对查实的倾倒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更重要的是明确权责清单,让每个部门都知道‘什么该管、怎么管’,避免再出现‘踢皮球’现象。

吴师傅和村民们每天都在关注,他们期待的不仅是淤泥被清理,更是这条陪伴了几代人的河道能真正得到长久守护。守护好清水河,千万不要重治理轻管护,千万不能让十年心血,付诸东流。

记者将持续跟踪事件进展。对于后期如何整治,我们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