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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池州”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池州市长江岩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8.13760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林林罚决字﹝2025﹞第034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池州市长江岩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类型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违法事实是,2024年5月中国非金属材料南京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将自己公司承包的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柯家村矿山工程的EPC项目中的矿山土石方施工工程分包给池州市长江岩土爆破工7A0B有限公司作为一标段工程负责施工。2024年5月开始池州市长江岩土爆破工7A0B有限公司为了尽快完成施工任务,在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柯家村矿矿山工程EPC项目矿区范围内实施修建临时道路、开沟排水、作为堆场堆放弃土的过程中造成部分地块超越林地审批红线,超范围使用林地,擅自改变了部分林地用途。2025年11月18日经安徽昱远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技术人员鉴定:池州市长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638㎡(合3.96亩),均为商品林地。其中乔木林地:1878㎡,疏林地:39㎡,灌木林地:721㎡。
对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东至县林业局决定:1、责令你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以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638平方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的罚款计人民币捌万壹仟叁佰柒拾陆元整(¥:81376.00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池州市长江岩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安徽省池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为主的企业。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开庭公告4条。
来源:信用合肥、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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