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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这些年对腐败分子的审判,公众有点麻木了,因为犯罪数额没有最高,只有更高,不断刷新纪录。
而判刑则往往是死缓并标配终身禁止减刑。公众直喊不解渴。
但这个案件大家都关注了: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2025年12月9日白天辉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执行死刑。
死立执,这些年少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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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白天辉利用担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总经理、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在项目收购和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4年就搞了11个亿,平均年创收2.75亿元,日均创收75万元。
这是个什么样的好单位啊?
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是在香港注册的企业,在网上没能检索到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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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上消息,白天辉曾任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董事、总经理,他与原华融公司董事长赖小民关系密切,是赖小民诸多违法行为的重要帮手。
在反腐专题片《国家监察》中,白天辉出镜讲述了赖小民的违纪违法行为:“他(赖小民)往上升的话肯定需要业绩,他不会考虑长期的风险会怎么样,只要你第一时间把规模给我做出来,把短期利润给我实现出来,至于这个项目三年、五年之后出现风险,他不管的。他要去追求短期业绩的话,那我们只能去投一些相对高风险的项目,比如说房地产,比如说股票。”
“有很多项目都是赖小民直接交代的,都是他的朋友的,有些时候为了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把一些从市场角度考察的很多因素和点,要么是忽略了,要么是给美化了。”在谈到很多违规项目时,白天辉这样说。
赖小民落马后,白天辉也被“顺藤摸瓜”查了出来。2019年1月,检察机关依法对白天辉作出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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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特殊点还在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虽然白天辉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均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综合其所犯受贿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白天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白天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本案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白天辉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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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例虽有重大立功,也不从轻是他的前“老板”赖小民,已于2021年1月被执行死刑。
2021年1月30日的中纪委官网曾经有篇《赖小民伏法彰显依法严惩腐败决心贪腐没有免死牌》说:
法院认定,赖小民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我国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需要注意的是,有关法条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对赖小民是否从宽处罚,应当考虑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社会影响和主观恶性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8条规定,虽有立功情节,但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主观恶性深的,可以不从宽处罚。由此,赖小民虽有重大立功表现,但综合其所犯受贿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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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判处赖小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赖小民上诉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1年1月2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赖小民执行了死刑。
“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是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
贪腐没有免死牌,反腐惩恶决不能手软。
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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