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这是胖胖前两天又被删掉的文章:
愈发明白一件事,每一个写作者都有自己想要表达的价值观。
到了我这里,除了对恶的追诉,替人去诉诸一份该有的公平和正义,我实在找不到写作的第二个意义。
当然,这条路有多难,只有写作者自己最清楚。
所以,有些文章索性也只能放在这里,让它们至少还能被看见:
这事,已经过去一年了,孩子们已经走了很远了。
13个孩子遇难,4人受伤,可这些孩子的平均年龄只有9岁。
事件之后,这所寄宿学校被勒令停止办学。
照理说,停止办学是对的,追责是必须的,安抚家属是应有之义。
可比火更冷的,是火灾之后发生的一切。
遇难者家属范永归说,事发第二天,他连夜赶回河南,下飞机后不是先被带去医院、不是被带去殡仪馆、不是被带去确认孩子的情况,而是先被带到宾馆。
等着他的,不是孩子的消息,而是一份赔偿协议。
你很难想象,一个父亲、一个奔着孩子还在不在这一件事拼命赶回来的人,第一眼看到的会是双方不得外泄、不诉不访、不得再主张任何权利的条款。
协议约定得清清楚楚:
赔偿金数额是固定的,义务是沉重的,权利却是被抹掉的。
不仅不能再追责,不能再主张任何权利,还必须保证不诉不访,甚至要承担泄露协议内容的法律责任。
胖胖将这些话拆开来句句沉重,放在一起,就是对一个刚失去孩子的父亲的第二次打击,我不反对谈赔偿,不反对程序,不反对调解。
可是为什么见孩子之前必须先签?为什么家属的悲痛要被审核?为什么追责的权利被提前剪掉?
这哪里是协议?这分明是强行堵嘴,这也是捂住哭声。
这是让沉默变成条件、让悲痛变成筹码。
更无法无天的是,家属们一致反映:
“不签就见不到孩子。”“签了才让你去殡仪馆。”“签得越晚,赔偿越少。”
一个孩子的生命,被压在一个“尽快签”的倒计时里,而签字的手,是失去孩子的父母。
一边是父母最后一次见孩子的机会,一边是不准追责、不准外泄的协议。
你说这像不像一种极其残忍的交换?像不像在悲痛里添上一笔更深的羞辱?
我想问一句最简单的话:
什么样的规定会让一个父亲连见孩子最后一面,都要先完成一份保密义务?
孩子是火灾里走的,可他们的父母,是在制度性的冷漠里又被推了一把。
请问,谁又有资格要求父母保持体面、不准控诉、不准干扰教学秩序?
这里胖胖要提及一点,问题从来不是处理不好。
悲痛来不及发声,就被协议装进黑箱,追责还没开始,就被不诉不访提前终止。
是处理得太快、太顺畅、太像一套公式。
写下这些,我不是要把所有矛头指向谁,我想指出的是一种遍布各处的倾向:
当一个事故发生时,最先被关照的不是生命,而是流程,不是真相,而是稳定,不是责任,而是影响。
可是,孩子们的生命属于谁?父母的悲痛由谁决定尺度?追责的权利由谁来授权?
你说家长还能怎么办?
他们只是想见孩子最后一面。他们只是想知道出了什么事。
他们只是想确认,孩子的死亡不是被草草处理的数字。
就这些愿望,都要换取一句不再追责吗?
我不信这是常态,也不接受这是常态。
因为只要这种事情能发生一次,它就能成为惯例。
只要能用一张保密协议让哀嚎变沉默,就一定会有人继续这样做。
人世间最不缺的,就是一再重演的苦难。
重复的恶,没有被追诉,就会继续发生。
在写下这篇文章之前,胖胖收集的另一个媒体凤凰网的报道:
已经查看不了了。
可报道消失,并不代表事情不存在。
即便这篇文章消失不在,我也要把这段控诉写下来。
如若连死亡都不能换来一次诚恳的对话,那到底还有什么能让人相信正义?
这些家长并不是想把事情闹大,他们甚至没有要求太多。
他们没有要求天价赔偿,没有要求谁下跪道歉,没有要求舆论审判。
他们只想见孩子一面。
只想知道真相。
只想确认,孩子的死究竟为何?
然而,就是这么简单的人性愿望,却无法实现!
我是觉得,一个社会要往前走,就必须学会直视那些最让人难堪的部分。
为什么失去孩子的人必须保持理性,而让孩子失去生命的人却可以保持沉默?
这个世界永远这样吗?未必。
但如果没有人追问,没有人记住,没有人写下,没有人拒绝沉默,那它就永远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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