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水运网)

转自:中国水运网

近日,泸州神仙桥码头一起因租金拖欠引发的仓储纠纷,在泸州水上“三中心”(水上法律服务中心、船员权益保护中心、多元解纷中心)的主动介入下成功化解,破除了码头运营方、租赁企业与个人货主之间的困局,滞留近两月的2000余吨石英砂得以顺利运离,码头运营秩序恢复正常。此次调解高效专业,既维护了各方合法权益,也成为海事服务优化航运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纠纷缘起:租金拖欠致货物“锁死”

此前,“XX隆顺原”石英砂公司租赁泸州神仙桥码头部分库房场地用于存储货物,因长期拖欠租金,码头运营方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冻结该公司在码头内的相关资产。

然而,被冻结资产中还包括约2000吨石英砂,其所有权实为已与“XX隆顺原”公司签订购销协议并付清货款的个人货主。资产冻结导致这批货主无法提货,而码头方则要求收取仓储费用后方可放行。双方僵持近两个月,货物积压不仅占用码头资源、影响正常作业,也带来潜在的安全隐患。

“三中心”介入:厘清权责搭建对话平台

了解情况后,泸州水上“三中心”联合泸州港区海事处主动介入,在精准把握各方诉求与矛盾焦点的基础上,搭建沟通平台,组织三方进行调解。

工作人员详细梳理纠纷脉络,并向各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关于合同履行、物权保护以及《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指出:码头方拥有追索拖欠租金的合法权利,但个人货主已支付货款取得的货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码头方无权扣押货主合法财产;货物长期滞留码头,既影响码头货物周转效率,也增加了消防、堆存等方面的安全风险,于双方均无益处。

工作人员的析法说理,为陷入情绪对抗的各方厘清了法律边界,也为后续和解奠定了基础。

圆满化解:货物出库与债权追索两不误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与协调,三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码头方配合个人货主办理石英砂出库手续,确保货物尽快运出。同时,码头方保留通过司法程序继续向“XX隆顺原”公司追索其拖欠的全部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协议达成后,在泸州水上“三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2000余吨石英砂已全部安全顺利运离神仙桥码头,码头库容得到释放,运营秩序恢复如常。后续,码头方也通过司法程序追回了欠款。

泸州水上“三中心”兼职调解员、泸州港区海事处副处长王宗彦表示:“此次纠纷成功化解是水上‘三中心’发挥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我们始终坚持法治思维,既维护了码头企业的合法经营权,也保障了货主的财产所有权,更重要的是确保了港口这一重要物流枢纽的安全、高效、畅通。下一步,水上‘三中心’将积极预防和化解涉水涉港矛盾纠纷,为持续优化泸州港口的营商环境、助力长江上游航运贸易中心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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