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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在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45周年之际,我们有幸聆听张锡海同志的口述。作为行业发展的亲历者与推动者,他的记忆串联起广东律师制度从恢复重建到蓬勃发展的峥嵘岁月,那些关于拓荒、改革与坚守的故事,正是广东律师行业45载辉煌历程的生动注脚。

口述历史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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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锡海,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原副处长、第三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原主任、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原主任。张锡海于1980 年、1986年先后毕业于中山大学哲学系、法律系。他深耕律师管理及相关业务领域45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在律师行业管理、专业业务钻研、行业高质量发展及广东省律师协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倾注心血,作出了积极且重要的贡献。

拓荒之路:在空白处搭建法治根基

20世纪80年代,中国律师制度刚刚恢复,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律师行业的建设从零起步。彼时的海南尚未建省,作为广东的一个地区,司法行政体系极为薄弱,“很多地方没有律师事务所,更没有律协,条件非常朴素。”

受省司法厅政治部委派,张锡海前往海南组建律所与公证处,这段经历成为他职业生涯中最深刻的历练。“当时沿海边境地区治安环境特殊,为保障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部分司法所长及从事特定边境法律服务的工作人员配备了必要的安全保障装备,如枪支、警车,这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临时性安排,与当前律师执业场景已完全不同,现在的年轻人很难想象当时的特殊情况。”他笑着回忆道。组建队伍的过程异常艰难,一方面法学院毕业生寥寥无几,另一方面要发掘被埋没的人才——那些曾被错误打击、身处困境却心怀正义的知识分子。

“我们主动前往各学校对接,向校长说明律师行业建设需求,重点寻访那些曾因历史原因受到不公正对待、但具备扎实法律专业能力的老师和法律人才,邀请他们回归法律服务领域。由于过去的经历,这些人才起初仍有顾虑,我们带着省司法厅的介绍信反复沟通,耐心做思想工作,最终打消了他们的顾虑。”张锡海说。彼时的法律服务机构还叫“法律顾问处”,而非现在的“律师事务所”,只要三人即可成立,正是这样的灵活政策,让广东律师队伍在艰难中逐步壮大。

改革之魂:敢为人先的制度突破

广东律师行业的发展,始终与改革同频共振。张锡海见证了律师事务所从公办到多元体制的完整变迁,“最早是公办所,后来经历了承包所(自收自支),再到合作制所、合伙制所,一共四个阶段”。

其中,最具里程碑意义的是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诞生。1993年,司法部提出深化律师工作改革,广东率先响应,成为全国改革的“试验田”。当年2月18日,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首批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要求从业者必须辞去公职,脱离体制。“包括广信、大同、金鹏在内的四家律所获批”,张锡海清晰记得,这些先行者打破了“铁饭碗”,以自收自支的方式开启了市场化探索。

更值得铭记的是,广东拥有全国仅有的两家由司法部直接批准的律所——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广东华侨律师事务所。“这两个所是特殊的试验田,一个聚焦涉港涉澳等涉外法律服务,一个专门落实侨务政策”,他介绍道。华侨所当年主要处理老华侨遗留的房产、民事等纠纷,随着侨务政策落实到位,其历史使命逐步完成,后来与其他律所合并,但这段特殊的行业记忆值得永远留存。

1994年,为探索律师行业市场化运作模式,广东对部分律所初期运营所需的相关资源(非执业资质)进行了市场化处置,成为改革进程中一段鲜活的插曲。“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和相关几家律师事务所的牌照都进行了拍卖”,张锡海回忆起当年的场景仍历历在目。这一尝试是当时律师行业改革进程中的阶段性探索,为后续行业市场化发展提供了实践参考。

传承之光:从“引进来”到“走出去”的跨越

45年来,广东律师行业的业务版图与服务内涵不断拓展。张锡海对比今昔变化,感慨万千:“当年的涉外业务主要是为来中国投资的境外企业提供服务,只要懂中国法律就行;现在不一样了,要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服务,必须熟悉他国法律,难度大了很多,但格局也打开了”。

从80年代四处“挖人”组建队伍,到如今广东律师突破9万人;从最初的法律顾问处到规模化、专业化的现代律所;从被动提供法律服务到主动参与立法建言、服务重大项目,广东律师行业的发展轨迹,正是中国法治建设的生动缩影。

张锡海还参与了省律协办公楼的购置工作,“在叶港秘书长的牵头协调下,我们组织多名律师对现在所属的办公楼楼价进行了多轮谈判,开发商十分佩服我们律师团队的专业和口才”,这段经历让他深感行业发展的不易与荣光。他始终感念广东司法行政与律协领导的信任,“正是这种开放包容的氛围,让广东律师行业总能走在改革前列”。

供稿 | 办公室

编辑、排版 | 徐徐

校对 |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