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一年,秦国发生严重饥荒,百姓没有吃的。
范雎就跟秦王建议说,五苑(秦王的园林)里生蔬菜、橡果、枣子、栗子,足够养活百姓,请赶紧开放发放。
秦昭王说:“我们秦国的法律,百姓有功才受赏,有罪就受罚。如果开放五苑的蔬菜草木,是让有功的人和没功的人都得到赏赐。让有功、无功一起受赏,这是混乱的根源。“
最后秦王为了维持秦法,任由五苑的的蔬果腐烂,而拒绝给饥民食用,大量百姓饿死。
秦大饥,应侯请曰:“五苑之草著:蔬菜、橡果、枣栗,足以活民,清发之。“昭襄王曰:“吾秦法,使民有功而受赏,有罪而受诛。今发五苑之蔬草者,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也。夫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者,此乱之道也。夫发五苑而乱,不如弃枣蔬而治。”一曰:“令发五苑之蓏、蔬、枣、栗,足以活民,是用民有功与无功争取也。夫生乱,不如死而治,大夫其释之。”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法家统治哲学的终极底色老百姓在法家这里,没有价值,只有工具,法家说了这样一句话:
君之上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近其力。 ——《韩非子·六反》
就是说君主是高高在上的,那百姓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当国家有难的时候,老百姓的作用就是打仗的工具。而当国家平安无事的时候,老百姓就贡献其劳力。
说白了,老百姓就是工具,为君主耕种,为君主作战的工具。
事实上,真正敢说的还是前秦诸子,没有禁忌,真要腹黑,看看《商君书》、《韩非子》,是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三观的。
2、
明末,李自成攻打开封,黄河水淹没了开封城。
开封城成了汪洋一片,惨不忍睹。
难民虽得过河,老稚男妇,形如傀儡。奄奄气息,病骨伶仃,苛倒卧道旁荒草中,或投宿古庙破寺内,药饵无从,汤水难得。时值初冬,又死十三。昔日富贵殷实之家,顿成他乡流离之鬼。坏土何厝,钱纸谁焚?闻金人破汴,宋室南渡,未有如此惨也! ——白愚《汴围湿襟录》
开封城被淹,河水一望无涯,强壮者尚能爬到高处,老弱者则尽葬鱼腹之中,而就在此时,人性的展现出来。有两个郑姓屠夫,纠集了数人,将一些老弱杀了,煮熟售卖。由于缺粮,饥民不得已购买。而当时在城楼上的人还很多,但也没人敢站出来阻止:
钟楼之上避存难民十余。有郑姓二人素业屠宰,合党数人日将孤弱难民拉杀数口,如屠猪然,解肢剖腹,立锅煮熟以卖。远处之人,架筏来买。每斤卖银数两,日得簪珥银钱数百金。彼时在楼之人虽众,莫敢劝阻。 ——白愚《汴围湿襟录》
3、
关于古代溺毙女婴一事的记载蛮多的,但为何那么多人会这样去做呢?很多人将其归结于重男轻女。实际上这并非是其核心原因,真的原因是:贫穷。
由于贫困家庭知道自己无法成功将孩子养大,那么就意味着他们只能把这个孩子卖掉,这样的结果是他们所不愿意的。
而由于古代人深信转世,所以他们溺毙女婴,让其赶紧投胎转世,到另外一个更好的家庭去生活。
溺毙女婴的做法。这样做的原因据说是她们的父母无力养活她们。有时候这样做的人并不是赤穷,他们怕的是以后不能照料孩子而不得不把孩子卖给不认识的而凶狠的奴隶主。这样他们就为孩子着想而不得不狠心。由于他们相信灵魂转生或者轮回,这种野蛮行径就可能变得不那样恶劣了。因为相信灵魂从死人的身上会转移到另一个初生的人的身上,他们就为这种骇人的暴行披上了善良的外衣,认为他们把孩子杀死是对孩子做了件好事。根据他们的思想方法,他们是免得孩子和自己所出生的家庭受苦,从而孩子可以重新出生到另一个生活较好的家庭中去。因此,这种屠杀无辜的事情不是偷偷干的,而是公开让大家都知道的情况下做的。 ——《利玛窦中国札记》,第92页
4、
人世间之荒谬种种,难以尽述,比如:留着鞭子称别人为长毛;裹着小脚歧视大脚;清朝官员以能在皇帝面前自称奴才为荣,等等。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在资源匮乏的极限状态,人性往往向兽性复归;而在资源集中的等级社会,人性又常向奴性异化。
这些看似荒谬的对比,实则揭示了同一种本质:当个体价值被权力或生存需求彻底工具化,人便失去了定义自我的能力,只能在被规定的符号和价值体系里寻找扭曲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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