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界定通航水域范围,明确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职责,12月15日,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公示,拟认定睢阳区古城城湖全水面及归德府一号码头、0370游船码头、月老祠码头为内河通航水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内河航运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河南省内河通航水域认定管理办法》(豫交规〔2025〕1号)要求,此次拟认定的通航水域具体包括睢阳区古城城湖全水面,以及坐标为115°36'52.36"E、34°22'28.85"N的归德府一号码头,115°37'39.86"E、34°22'43.71"N的0370游船码头,115°37'43.11"E、34°22'47.79"N的月老祠码头。

本次通航水域的认定、调整将实行动态管理。水域通航利益相关方如对该认定意见有异议,可在12月20日之前向商丘市交通运输局提出意见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设立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所辖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交通部门负责内河通航水域营运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四条和《河南省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本市辖区非营运船舶、未划定为通航水域的水域船舶安全管理由各相应主管部门和县(市、区)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单位。

来源:今日商丘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