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精神病”已经成了很多人犯罪的挡箭牌。
伤人者可以用精神病脱罪,但是留给被害者和被害者家人的,是无尽的伤痛,谁来负责?
成都27岁女子家门遇害
12月16日,成都27岁女子王某雅在家遭持刀伤害致死案,在成都中院一审第二次开庭。
本次开庭,双方在法庭展开激烈的辩论,该案将于12月19日宣判。
失去女儿的王女士短短一年,从容光焕发的黑发,断崖式苍老了20岁的样子,满头白发,非常憔悴。
王某雅的父亲于2009年去世,母女俩相依为命,王女士用心栽培女儿长大,还倾尽所有爱送女儿出国留学。
自2023年8月起,凶手梁某滢频繁在小区带着刀具无故敲门扰民,小区业主多次报警,可是不了了之。
2024年6月9日下午一点多,王女士出门,在自家门口碰到了徘徊在自家门口的梁某滢。
离开的王女士觉得有点奇怪,于是就和女儿王某雅发消息,提醒她在家注意点。
女儿告诉她通过猫眼看到有个女的一直在门口乱吐口水,于是王女士喊物业上门查看。
没想到再接到消息,就是女儿在家被梁某滢用刀捅死的消息。
原来,物业来了之后,王某雅才出门,质问梁某滢为何往自己家门吐口水。
谁知道梁某滢拿出事先准备的刀,狠狠刺向王某雅。
王某雅本能后退回屋内,梁某滢追进去连续捅刺10刀,致其左肺破裂急性大失血死亡。
物业都是六七岁的老人,根本拦不住疯狂的梁某滢。
失去唯一的女儿,王女士一夜白头,案件整整审理了一年多,凶手不伏法,王女士一刻都不得安宁。
五点质疑凶手“精神病”
2025年11月20日,该案在成都市中级法院一审第一次开庭。
据司法鉴定,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案发当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但是这次二审开庭,就是围绕梁某滢的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争议。
第一点就是王女士和律师臧梵清,控诉华西精神鉴定中心鉴定不合规,该医院医生仅与梁某滢接触2.5小时,就得出梁某滢有精神病。
而且此前梁某滢并没有精神病就医历史,出庭作证的医生也没有参与面对面鉴定环节,这点很可疑。
第二,律师团队3次去北京安定医院伪装精神病人,医生认为需要住院半个月才能观察得出是否有精神病。
华西精神鉴定中心仅用2个小时,如此草率就给出精神病鉴定报告,王女士和律师当庭不认可这份精神鉴定。
第三,律师团队曾对涉案小区进行逐栋调查,找到了本案关键证人。
在法庭上,审判长当庭询问梁某滢有没有这个人,梁某滢承认有这个人。
那由此得出结论,梁某滢没有幻听、幻视、幻觉的症状,因为幻听幻视幻觉是精神分裂症的重要症状。
第四,臧梵清律师当庭逐条与鉴定人核实精神鉴定的每一项是否为自知力缺失。
但是单独看每一项不构成自知力缺失。
在庭审现场,梁某滢自辩陈述时,法官突然打断她的话,询问她的脚尺码有多大。
结果梁某滢停下他自己的陈述,非常清晰准确的陈述出自己尺码有多大。
法院审判长又问了她第二个问题,她又清晰陈述出来。
法院此举试探,或许想当庭判断她到底是否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
第五,梁某滢父母是有极大利害关系的人,他们为了保住梁某滢的命,证言前后矛盾,不能百分百采信。
旁听人员表示,凶手当庭很清醒,一点悔意都没有,而且显得很委屈,一直在责怪父母办事不力。
凶手翻供
在王女士和律师团队提出证据反击梁某滢没有精神病,而是故意杀人之后,梁某滢竟然当庭翻供。
眼看自己患精神病的理由漏洞百出,梁某滢当庭否认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并要求以正当防卫进行辩护,随后解除其辩护律师。
梁某滢说当时是王某雅先攻击她的,她才正当防卫杀了对方。
但是臧律师清晰反击,不是家门口杀人,是家里杀人,是在入室状态下。
王某雅家门口的血脚印上的血是王某雅身上的血,是梁某滢杀人后踩到血走出门留下的。
梁某滢是入室犯罪,要说正当防卫应该是王某雅,可惜她在利刃面前,根本没有正当防卫的资格。
这两个性质是不一样的,入室抢劫和在门外抢劫性质都不一样。
对此,臧律师表示法官已经采信了他们这一方的说法。
如果凶手被认定精神病作案,且法官采信她是正当防卫,那凶手可能被无罪释放。
王女士表示凶手太狡猾了,熟知法律法规,不能轻易放过她。
愿公正判决
事发至今,王女士每晚都睡不着,一分一秒数着指头等待宣判。
她给女儿找了个花园一样的地方,周围全是鲜花,希望最爱的女儿在另一边也要漂漂亮亮的。
庭审结束后,有热心市民给王女士送上鲜花,王女士看着鲜花上卡片的安慰寄语,哭得说不出话来。
还有很多人围住王女士,诉说自己也失去女儿的痛苦,称赞王女士太勇敢了。
然而,想必下半生,王女士依然难以走出失去女儿的阴影。
希望法院给出公正判决,凶手尽快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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