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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傅法官在吗?我想给她送一面锦旗……”

近日,安岳法院岳阳法庭在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作为,与上级法院紧密协同,在案件二审调解阶段即打通赔偿款支付通道,赔偿款项全额兑现,实现了“案未执、款已付”的高效解纷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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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25年3月,龚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与胡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龚某某受伤并构成九级伤残。

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龚某某向安岳法院提起诉讼,并在立案时即申请财产保全。

安岳法院依法迅速采取保全措施,对胡某某及相关责任人的账户予以冻结,为后续纠纷化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审判决后,胡某某提起上诉。在二审调解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明确赔偿款项在已冻结的账户存款中直接扣划。

安岳法院第一时间启动衔接机制,在调解书生效当日配合办理款项扣划手续,并于三天内将赔偿金全额发放至龚某某账户,真正做到了“调解即履行、文书生效即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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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法院将以本案为契机,持续加强上下级法院联动,推动更多案件在诉讼前端明确履行路径。通过强化保全运用、优化调解衔接、拓展履行引导,促进纠纷在审判环节得到实质性化解。同时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提升款项发放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更快速度、更低成本实现,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效率与温度。

供稿:傅余婷、宋小红

编辑:张异同

审核:杨 柳

签发:杨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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