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啊,越琢磨越不是味儿。南京博物院这《江南春》的“失踪案”,乍一听是“真伪之争”,细一想,里头那味儿太熟了——跟承德监守自盗案、广州美院“剪画案”,简直是一个藤上结的三个歪瓜,烂都烂在一个根儿上:“内部失守,监督失灵”。
先说承德案,那叫一个触目惊心。文物保管员李海涛,从1993年到2002年,十年间偷了259件文物,其中甚至有康熙皇后的宝玺、乾隆的莲花瓣座金漆佛。他怎么偷的?自己管着库房,拿仿品调包真品,盖上真章、填上真凭证,东西就大摇大摆流出去了。这暴露了什么?库房管理形同虚设,账物分离,一人掌权,毫无制衡。文物进了他的管辖范围,就跟进了他自家后院藏宝洞似的。
再看广州美院案,更是荒唐到骨子里。图书馆馆长萧元,拿着库房钥匙,直接把馆藏的名家画作——包括八大山人、齐白石、张大千的真迹——从画册里剪下来,拿回家去。然后找行家临摹一幅假的放回去,假的还盖着真章。一百多幅画就这么“调了包”。这案子里最可怕的一点是什么?是“破坏性盗窃”。他不是整体偷,是剪!文物最珍贵的“原真性”、“完整性”在他眼里一文不值。这背后,同样是库房一人管、进出无监督、鉴定走过场。
回过头来,看南京博物院这事儿,表面上文雅多了——没说是“偷”,说是“伪作”、“划拨调剂”。可您细品,那股子“内部操作、外人莫问”的劲儿,是不是一模一样?
第一,真伪谁说了算?
南京博物院说1961年、1964年两次专家鉴定为假。好,当年的鉴定报告呢?专家是谁?用了什么技术手段?当年书画鉴定本就流派纷纭,仇英画作代笔、仿本尤多,一纸“伪作”结论,几十年后就成为处置国宝级捐赠品的铁证?承德、广美案里,盗贼也正是利用“鉴定权”在内部模糊地带做文章,真的说成假的,假的补进去充真的。
第二,处置流程去哪儿了?
“划拨、调剂”——调给谁了?哪个单位接收了?批文在哪里?交接记录在哪儿?如果真是“伪作”,按正规流程调剂给其他单位或学校做教学资料,也必有完整档案。如今一句“记录缺失”,像不像承德案里那个随意填写、无人核对的“调拨单”?像不像广美案里那个随便就能被调包的画册库?文物一旦离开原始登记序列,就像水珠滴进海绵,踪迹全无,这是管理的大忌。
第三,对捐赠人的态度,如出一辙的傲慢。
庞家后人追问多年,不理不睬。这不就是“我的地盘我做主”的衙门思维吗?承德案东窗事发前,有人质疑过吗?广美案那些被剪的名画,多年无人察觉吗?恐怕不是没疑点,是内部形成了“沉默的合谋”,或者干脆是漠不关心。捐赠人不是货主,是恩主,寒了他们的心,断的是文博事业的社会信任根基。
这三件事,像一面三棱镜,照出同一个病灶:
- 库房管理有黑洞:承德是直接偷换,广美是暴力剪取,南京是“合法”调出。东西出了库,就没了下文。
- 鉴定权缺乏制衡:说真就真,说假就假,缺乏公开、可追溯、可复核的机制。这给内部人操作留下了巨大灰色空间。
- 监督机制形同虚设: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公众监督太难。直到事情闹大,舆论沸腾,才慌慌张张“重视起来”。
搞收藏搞文博,最讲究“传承有序”。这“序”不仅是年代流传,更是法律、制度、道德的责任之序。博物馆不是当铺,不是旧货市场,它是文明薪火相传的圣殿。工作人员捧的不是铁饭碗,是信托责任。
南京这件事,比起前两桩盗窃案,可能性质更复杂,但也更典型。它测试的是:在看似“合规”的程序下,公共文物如何被“合法”地剥离公共视野?如何防止“鉴定”成为处置珍贵文物的私密通道?
建议这回,绝不能关门自查。必须由更高层级的文物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介入,组成联合调查组,做三件事:
- 彻查“鉴定真伪”的全过程:重新组织跨机构、跨地域专家,用今天的技术和眼光再审《江南春》等五件画作。当年的鉴定结论要经得起历史检验。
- 追索“划拨调剂”的全链条:哪怕过去二三十年,所有经手人、批示文件、接收单位,一追到底。东西是全民的,公民有权知道每一件去了哪。
- 审视“捐赠管理”的全制度:从捐赠接收、鉴定、入库、登记、保管到处置,每一个环节如何阳光化、留痕化、可追溯化?捐赠人的知情权、异议权如何从纸上落到实地?
承德案、广美案,判了人,改了制。希望南京博物院这次,不止于追回一幅画、平息一场讼。更希望它成为一面镜子,照出所有博物馆库房里可能存在的暗角,扎紧制度的篱笆。
文物怕的不是岁月沧桑,怕的是守护者的心肠先朽了。信任这东西,砸了就难补。而文明,禁不起一再的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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