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鸿秋

来源:《中国历史研究院集刊》2024年第2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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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玄宗的立场与应对措施

不过永王东下的“平叛”旗号未必就是一个纯粹的幌子。倘有可能,已有割据坐大之心的永王自然愿意取肃宗而代之,而取代肃宗,还涉及权力合法性来源问题。作为玄宗第十六子的永王自然知道,即使肃宗抗敌失败,皇位继承权也轮不到他头上。但太宗、玄宗皆以定天下之功取代皇帝承大统的“本朝故事”,却向他昭示克复北方、再造唐廷是其问鼎最高权力的最佳乃至唯一“合法”途径。易言之,举兵平叛与东下割据在永王“战略”意图中是统一的,当他以“平叛”之名占据金陵和广陵,就初步形成割据之实;一旦凭借江淮先于肃宗收复两京,他就具有进一步问鼎皇权的“合法性”资格。因此,永王东下实际是一个以平叛为割据、具有显隐二重意图的政治行动,“平叛”不仅是其掩饰割据野心的旗号,也是实际战略目标。对于这样的政治行动,已退位为太上皇的玄宗是如何看待的呢?

在《普安制》颁布前三天,借马嵬兵变北上朔方的太子李亨已于灵武即位自立,遥尊远在成都的玄宗为太上皇。将近一个月之后的八月十二日,消息传至成都。同月十六日、十八日,玄宗陆续颁布由贾至撰写的《明皇令肃宗即位诏》《肃宗即位册文》,对肃宗的即位予以追认。紧接着二十一日,又颁发一道系名于贾至、仅见于《唐大诏令集》卷36“诸王”门下,旨在废除《普安制》中诸子分镇计划,以配合肃宗新皇权巩固的《停颍王等节度诰》(以下简称《停诰》):

凿门命将,授钺专征。杖以方面之威,执夫赏罚之柄。邦家重任,固实在兹。颍王、永王、丰王等,朕之诸子,早承训诲。琢磨诗书之教,佩服仁义之方。乐善无厌,好学不倦。顷之委任,咸缉方隅。今者皇帝即位,亲统师旅,兵权大略,宜有统承,庶若网在纲,惟精惟一。颍王以下节度使并停。其诸道先有节度等副使,便令知事,仍并取皇帝处分。李岘未到江陵,永王且莫离使,待交付兵马了,永王、丰王并赴皇帝行在。(至德元年八月二十一日)

自20世纪90年代贾二强发表《唐永王李璘起兵事发微》一文以来,此诰的真实性一直颇受学者质疑。近来武秀成撰成《唐玄宗〈停颍王等节度诰〉真伪祛疑及其史料价值》一文,对贾文质疑诸点逐一批驳回应,所论有力。本文认同此诰并非伪作的看法,并尝试在武文基础上稍作补充,对一些相关史料与《停诰》的关系作出说明。

其一,“李岘未到江陵”可通过传世材料获得印证。天宝十四载十二月被玄宗任命为江陵长史、本道采访防御使的源洧在到镇后不久去世。据前引《神邕传》,神邕于天宝十五载六月长安陷落后东归江湖,彼时“御史中丞庾光先出镇荆南(江陵),邀留数月”,以时间推之,应当正是接替“至镇卒”的源洧。而玄宗在《普安制》中以宗室李岘为永王的副都大使、江陵长史兼御史中丞,则应是接替庾光先。但庾氏“邀留(神邕)数月”,可见至少到八九月间尚留任江陵长史,未与李岘完成交接,时间正与《停诰》所系“八月二十一日”相合。源洧、庾光先、李岘皆为玄宗所命,故而庾、李尚未完成交接的情况玄宗应该是最为清楚的,而肃宗在其即位的消息大行于南方之前,恐怕无从获悉具体情况。

其二,此诰与存世史乘相应时段的记事可相融通。《旧唐书·颍王璬传》载:“玄宗至(成都),璬视事两月,人甚安之。为(崔)圆所奏,罢居内宅。后令宣慰肃宗于彭原,遂从归京师。”《新唐书·颍王璬传》亦载颍王璬入成都后,“视事再逾月,人便其宽,圆奏罢居内宅。乃诏宣慰肃宗于彭原,从还京师”。奉玄宗“并令先发”之命至成都先期经营的颍王,应在七月先于玄宗抵达,“视事两月”,“再逾月”,则为八月,合于《停诰》所附签署日期。《资治通鉴》亦于“至德元载十月”下载:

颍王璬之至成都也,崔圆迎谒,拜于马首,璬不之止;圆恨之。璬视事两月,吏民安之。圆奏罢璬,使归内宅;以武部侍郎李峘为剑南节度使,代之。峘,岘之兄也。上皇寻命璬与陈王珪诣上宣慰,至是,见上于彭原。

颍王璬与陈王珪于十月(“至是”)见肃宗于彭原,那么逆推“圆奏罢璬”,宜在此前一二月内,同样在时间上相合,这些“巧合”似乎暗示《停诰》的真实性。至于上述史籍皆云颍王璬被奏罢,是因与崔圆在“迎谒”事件中的摩擦,而诰文中所谓“今者皇帝即位,亲统师旅,兵权大略,宜有统承”,也许正是崔圆借以打击颍王璬、掩盖其私心的口实。

值得注意的是,此诰没有言及“盛王”,颇为令人费解。若非文字脱漏,似乎可侧证此诰并非肃宗伪造。《停诰》本质在于否定《普安制》中的诸子分镇,将天下兵权重新收归于新帝之手。若《停诰》为肃宗伪造,岂有他王节度均停而独不停盛王之理?肃宗与盛王的同胞兄寿王瑁原是政治上的对手,开元末,瑁母武惠妃与李林甫合谋废太子瑛、立寿王瑁,后来太子瑛被废死,但寿王瑁还是在与肃宗的储君之争中败下阵来。史传中没有言及盛王琦是否曾与寿王瑁和李林甫结党,但作为寿王瑁的同母弟,其与肃宗关系恐怕是非常微妙的。若肃宗伪造《停诰》而不停盛王节度,于公于私都有违常理。当然,系为玄宗所颁亦不能消人此疑,因其同样不符合《停诰》的基本宗旨。意者盛王并未出阁掌权,故无须停其节度;至于“丰王”亦被停节度,或正如武秀成所猜测,丰王后来可能出阁,只是史书中失载而已。

最难理解的是,此诰无法与目前有关“永王之乱”的史料系统和历史情境建立起实质性联系,正如李碧妍所言,“那些卷入‘永王之乱’中的荆楚士人,无论是乱中还是乱后不久,无论是反对还是支持永王者,几乎没有人提到过《停颍王等节度诰》”。若说对永王有不忍之心者,如玄宗后来《降永王璘庶人诏》只字不提《停诰》还可理解,那么对于在当时就已明确表示反对永王东巡者,如崔祐甫代皇甫侁所作《上永王谏移镇笺》,亦只提到《普安制》而没有提及《停诰》,颇令人费解,因此诰对于阻止永王东巡作用不言而喻。同样奇怪的是,此后代表肃宗立场的新旧《唐书》和《资治通鉴》也完全没有提及此诰,然而此诰对于证明永王叛乱、肃宗镇压永王合理性的重要性同样显而易见,因此成为学者反对此诰为真的重要理由。

不过,新旧《唐书》和《资治通鉴》都提到肃宗令永王璘归觐于蜀,也许在史臣看来,永王不从肃宗归觐之命足以证明他有不臣之心,无劳再赘述玄宗的《停诰》;又或者此诰确实流传有限,以至新旧《唐书》、司马光等史臣都未注意。至于永王之乱中的当事人未提及此诰,由于此诰是一个任免制书,只需下发到有关部门和具体个人,无须如政令制书般广宣于天下,故有可能被永王及其谋主刻意隐瞒遮盖,使之限定在一个极小传播范围之内,从而不为当时人所周知。事实上,当时真正在唐王朝南部产生巨大影响力的还是玄宗的《普安制》,《上永王谏移镇笺》《永王东巡歌十一首》等实时性文本中的记录证明了这一点。甚至可以设想由于某种不可知原因,此诰颁下后并未被真正执行。

按照贾二强、李碧妍等学者看法,玄宗不仅没有颁发《停诰》解除永王的兵权,并取消《普安制》中的诸子分镇计划,反而随着永王东巡,很快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以“配合”永王,此即保留在《旧唐书·肃宗纪》中的一段记载:

(至德)二载春正月庚戌朔,上在彭原受朝贺。是日通表入蜀贺上皇。上皇在蜀,每得上表疏,讯其使者,知上涕恋晨省,乃下诰曰:“至和育物,大孝安亲,古之哲王,必由斯道……其天下有至孝友悌行著乡闾堪旌表者,郡县长官采听闻奏,庶孝子顺孙沐于玄化也。”甲寅,以襄阳太守李峘为蜀郡长史、剑南节度使,将作少监魏仲犀为襄阳、山南道节度使,永(盛)王傅刘汇为丹阳太守兼防御使。以宪部尚书李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上皇遣平章事崔圆奉诰赴彭原。乙卯,逆胡安禄山为其子庆绪所杀。辛酉,于江宁县置金陵郡,仍置军,分人以镇之。甲子,幸保定郡。丙寅,武威郡九姓商胡安门物等叛,杀节度使周佖,判官崔称率众讨平之。

贾二强《唐永王李璘起兵事发微》一文最早将“甲寅,以襄阳太守李峘为蜀郡长史……以宪部尚书李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一节文字全部视为玄宗所为。这一举措距离永王正式东巡才过去十天,而所布局地域正是永王离去之后的山南东道和东巡的目的地江宁所在的丹阳郡,在时间和空间上都与李璘的活动吻合,故被贾二强、李碧妍等学者认为是玄宗暗中支持和配合永王东巡的关键证据,并反映出玄宗“公开地”与肃宗对抗的意图。

然而在上述学者论述中,“甲寅”一节文字是被单独摘引出来的。现通过复原前后文,可以看到其逻辑是由于将上文“上皇在蜀”一贯读下,将“甲寅”以后一节文字的主语也视为“玄宗”所致,但恐怕并不符合史书的写作义例。一般说来,正史本纪因以帝王为主体和视角展开,故主语多从省,若要插入他人他事,往往另起主语以界别之。如本段中“乙卯”下出“逆胡安禄山”,“丙寅”下出“武威郡九姓商胡安门物等”。而“甲寅”下并无主语,故知当为省略了“上”,亦即肃宗,与后面“辛酉”、“甲子”之下皆省主语的原理相同。反过来看,若“甲寅”一节文字是通“上皇在蜀”一贯读下,则下句“遣平章事崔圆奉诰赴彭原”,没有再累赘地添进“上皇”这一主语的必要。是故,从史书书写的角度看,“甲寅”以下系列任命反而应当是肃宗所为。

但问题远比这复杂得多。已有材料证明对李峘蜀郡长史、剑南节度使和李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任命,确实出于玄宗。前引《资治通鉴》至德元载十月“颍王璬之至成都也……以武部侍郎李峘为剑南节度使,代之”下,司马光《通鉴考异》云:

《肃宗实录》:明年正月甲寅,以(李)峘为剑南节度使。盖峘已受上皇命,而肃宗申命之也。

司马光所以不取《肃宗实录》而采用应当是来自《玄宗实录》的记载,并非没有理由:玄宗当时的人事任命均已按照《明皇令肃宗即位诏》中“诰制所行,须相知悉”的原则报备肃宗(详后),肃宗加以“申命”,所以被当作肃宗的措置编入《肃宗实录》中,时间被挪到“申命”所在的“明年(至德二载)正月甲寅”。而据《肃宗实录》或唐国史编成的《旧唐书·肃宗纪》,没有注意到“申命”而非初始任命,遂致今天所见的“错误”面貌。

李峘除武部侍郎也是经过玄宗初授肃宗申命两道程序。《旧唐书·李峘传》:“玄宗幸蜀,峘奔赴行在,除武部侍郎,兼御史大夫。俄拜蜀郡太守、剑南节度采访使。”李峘两京克复后始“从上皇还京”,此前未曾离蜀。蜀郡太守、剑南节度使既为玄宗所除,在此稍前的武部侍郎兼御史大夫按理亦当为玄宗所授。然而《文苑英华》卷388存有贾至的《授李恒(峘)武部侍郎制》:

门下:全蜀奥区,梁岷设险,时清作镇,恒难其人。况中夏未宁,皇上南幸,益州之政,允资忠谅。非亲非贤,何以兼腹心爪牙之任?前襄阳太守李恒(峘),贞固简肃,宗枝标秀,历践中外,咸克有声。今巴蜀之地,停銮驻跸,举尔以文武之才,倚尔以维城之固。且小司马之职,连率之重,兼而处之,不曰厚寄?懋哉厥德,无替朕命。可行武部侍郎。

此制约作于贾至在至德元载九月二十五日抵达顺化郡肃宗行在之后,十月李峘被玄宗任命为剑南节度使之前。据此诏称制不称诰(详后文引玄宗《明皇令肃宗即位诏》)及文中“皇上南幸”云云之语,其乃肃宗所颁。“今巴蜀之地,停銮驻跸”之语,说明此命实行于玄宗的成都行在而非肃宗的西北朝廷。李峘此职既为玄宗所授,故肃宗此制应当理解为是对玄宗授命的“申命”,始能圆融无碍。

同样例子还见于对权皋的任命。权皋在《旧唐书》中的传记附载于其子、后来宪宗朝宰相权德舆传记之中。传云:“淮南采访使高适表(权)皋试大理评事,充判官。属永王璘乱,多劫士大夫以自从,皋惧见迫,又变名易服以免。玄宗在蜀,闻而嘉之,除监察御史。”据此知除其监察御史者为玄宗。但《文苑英华》卷395又有系名于贾至的《授卢虚舟殿中侍御史等制》一道:

敕:大理司直卢虚舟,闲邪存诚,遁世颐养,持操有清廉之誉,在公推干蛊之才。大理评事权皋,临难思义,守死善道,见危必履其臣节,在困能变于人谋。宪简绳违,纪纲斯属,宜择髦士,俾肃周行。虚舟可殿中侍御史,皋可监察御史。

所述仕历迁转及迁转之背景,皆与《旧唐书·权皋传》相合。此诏同样称制不称诰,且担任肃宗册礼使判官的贾至在至德元载八月十八日时,已随宰臣房琯等人离开玄宗行在前往灵武,直到次年十二月与玄宗重见于长安,不可能“在蜀”替玄宗撰写此诏。其间扞格,恰可印证司马光所谓“申命”之说,即事实上先由玄宗除授,按诰制相悉原则奏报肃宗之后,肃宗再通过贾至草制申命颁授。之所以产生今日史料所见的“矛盾”,是由于肃宗对权皋的申命未被记录在正史中,只有原始的颁授制书留了下来,而玄宗的情况刚好相反,原始的颁授诰书未留下来,任命过程反被记录在《旧唐书·权皋传》中。

至于李麟,《旧唐书·李麟传》载:“六月,玄宗幸蜀,麟奔赴行在。既至成都,拜户部侍郎,兼左丞。迁宪部尚书。至德二年正月,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时扈从宰相韦见素、房琯、崔涣已赴凤翔,俄而崔圆继去,玄宗以麟宗室子,独留之,行在百司,麟总摄其事。其年十一月,从上皇还京,策勋行赏,加金紫光禄大夫、刑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进封褒国公。”《资治通鉴》谓:

(至德)二载春正月,上皇下诰,以宪部尚书李麟同平章事,总行百司,命崔圆奉诰赴彭原。

欧阳修则直接在《新唐书·玄宗纪》中记为:“(至德元载)十一月甲寅,宪部尚书李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欧阳修、司马光编撰《新唐书》和《资治通鉴》时,《玄宗实录》《肃宗实录》《国史》《唐历》等唐人的早期史料尚存世,《通鉴考异》中可见到近30条引《玄宗实录》以与其他史料相勘按断的说明,故此处《资治通鉴》与《新唐书》所载必当有据,实是对《旧唐书·肃宗纪》相关记载的修正。可知在两京克复之前,李麟和李峘一样一直随侍玄宗于成都,其宪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任命皆出于玄宗,且所谓“总行百司”,亦是指统领玄宗成都行在之下的政治机构,而非肃宗的西北朝廷。至于《旧唐书·李麟传》《资治通鉴》与《新唐书·玄宗纪》所载任命时间不同,可能是二者所依之史料本就记载不同的缘故。

在已知李峘和李麟实际上皆为玄宗所命,而《旧唐书·肃宗纪》中恰好被置于两次任命之间叙述,并且同在“正月甲寅”这一日对于魏仲犀和刘汇的任命,是否仍是玄宗所为?遗憾的是,目前没有直接材料可以证明。不过,通过对玄肃之际与魏仲犀、刘汇相关的襄阳、丹阳两地太守的任命情况,作出略显迂回烦琐却并非没有必要的分析,或可最大限度逼近答案。

据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在玄肃之际短短一二年间,襄阳一地竟一共出现源洧、徐浩、崔伯阳、韩洪、李峘、魏仲犀、鲁炅七位太守。从新旧《唐书》和《资治通鉴》记载看,除天宝十四载十二月徐浩奉玄宗之命接替源洧为襄阳太守,至德二载五月鲁炅为襄阳太守兼本郡节度使,以及《旧唐书·肃宗纪》所载至德二载正月甲寅以魏仲犀为襄阳、山南道节度使比较明确外,中间三人的履职时间和更替情况颇有难明之处。

先看李峘。前引贾至作于至德元载九、十月间的《授李峘武部侍郎制》中有“前襄阳太守李峘”一语,则李峘不当至德二载正月甲寅仍在任。疑《旧唐书·肃宗纪》所谓“襄阳太守李峘”,非指现任。

次看韩洪。《文苑英华》有系名贾至的《授韩洪山南东道防御使等制》一道,文云:“敕,襄阳太守韩洪、左补阙韩纮等,令德之后,象贤而立,克光代叶,不坠家声。或谋府冲深,才膺镇御;或文律典丽,词叶丝纶。今寇雪未清,邦家多事,用武之地,宜征奇杰,掌翰之职,故择英髦。洪可山南东道防御使,纮可考功员外郎、知制诰。”据文中“今寇雪未清,邦家多事”语及“防御使”的始置时间,知时为安史乱起之后。制文以韩洪、韩纮(汯)为兄弟,与《旧唐书·韩休传》所附诸子传合,又所谓“令德之后”、“家声”盖指宰相韩休,故可知此韩洪即为韩休之子韩洪。然检《册府元龟·总录部九·忠第二》“韩洪”条云:

韩洪,为驾部员外郎,天宝中以不附权门为杨国忠所嫉,贬循州司马。安禄山反,哥舒翰守潼关,闻奏授华州长史、防御副史,传召至关门,指陈安危。哥舒翰战败,还京,刑部尚书张均陷贼,为中书令,仍伪署洪工部郎中、侍御史。洪与兄弟等谋,携家出奔,为贼觉,乃令胡骑出入防援,诡报骑将赴东京,出城辞墓,便欲窜匿,为逆党追执。与兄前万年县尉浩及男平等一家七人皆见害。肃宗灵武即位,素闻洪名,拜洪江陵长史、山南东道采访使兼御史中丞,方倚以经济,及闻抗节,深加悼愍。

在《普安制》中被任命为江陵长史、副都大使的李岘抵达江陵后,因永王不从肃宗诏令归蜀之命,“辞疾赴行在”,时在至德元载十月或稍后(详后),此后即无江陵长史继任者之确切记载。揆之时间,肃宗“拜洪江陵长史、山南东道采访使兼御史中丞”,或许正是为了接替李岘离去后留下的职位空缺,只是因韩洪陷贼被杀而作罢,然而《册府元龟》不言安史之乱前后韩洪曾有襄阳太守、山南东道防御使之任,两种叙述,恐有一误。

再看崔伯阳。《文苑英华》卷409存贾至《授窦绍山南东道防御使等制》一道:

门下:永王传(傅)窦绍、侍御史崔伯阳等,强学立名,检身从政,实有忠贞之操,仍兼镇御之才。荆州上游,襄阳冲要,北据汉沔,利尽南海,连缀吴蜀,非才勿居。永思诸葛之谋,伫振祖生之任。绍可江陵防御使,伯阳可襄阳防御使,余并如故。

唐代防御使例由本州刺史(都督府则为长史)兼任。崔伯阳“可襄阳防御使”亦当由襄阳太守兼任。制文仍称“永王传(傅)”,则在永王兵败身亡之前。揆以时间和上文所述,疑“抗节”而死、未能真正履职江陵长史的韩洪的继任者即为窦绍。从永王谋主名单中并无窦绍看,他应是和李岘一样并不支持永王东巡,故未随之东下,并经由提前返回行在的李岘的汇报为肃宗得知。故在任命韩洪不成之后,实际上已经脱离永王、站到肃宗一边的“永王传(傅)”,成了接替韩洪的不二人选。又制中所谓“江陵防御使”、“襄阳防御使”之命,似是为预防至德元载十二月叛军陷颍川郡、进逼南阳给江汉带来的军事压力而设。若此,则此制更具体写作时间就该在永王正式东巡前后。崔伯阳在此制中与窦绍同时受命,故知其被任命为襄阳太守并襄阳防御使,亦当在永王东巡前后,以时间揆之,似乎正是接替应诏北上灵武为中书舍人的徐浩。

关于丹阳太守,《唐刺史考全编》列出于玄肃之际任此职者亦有四人:阎敬之(至德元载)、刘汇(至德二载)、韦陟(至德二载)、季广琛(至德二载)。丹阳太守阎敬之约在至德二载二月被自当涂进兵的李璘斩杀。季广琛则在旧主永王与官军对抗之际“惧罪出奔,未有所适”,被韦陟“有表请拜广琛为丹阳太守兼御史中丞、缘江防御使,以安反侧”。《文苑英华》卷409尚存贾至《授李(季)广璨(琛)江南防御使制》一道可证其为实授:“凶逆未翦,江介多虞,式遏寇戎,是仗才杰。建康巨镇,长洲右苑,使臣之选,咸曰其难。勖乃谋猷,佐斯旄钺。可守丹阳太守。”制文表面上说是“式遏寇戎,是仗才杰”,实是为稳定脱离永王后“反侧”未安、随时可能再生变乱的强悍军事力量,时间应在阎敬之之后。至于韦陟,《旧唐书》本传称,“会江东永王擅起兵,令陟招谕,除御史大夫,兼江东节度使”。又据许登《润州上元县福兴寺碑》一文云,“肃宗皇帝龙飞朔方,大赦天下,改元为至德,每寺度人,以蕃王室。时润州刺史(即丹阳太守)兼御史大夫江南东道节度处置使京兆韦公陟,俾属城大德,咸举所知”,知韦陟当是以丹阳太守兼江东节度使的身份东下招谕永王,同时取代当时正在任,但能力和态度可能都已遭到肃宗怀疑的阎敬之,时间则在永王东巡前后。

以上梳理了玄肃之际襄阳、丹阳两地太守的任命情况,其中襄阳太守魏仲犀与崔伯阳、丹阳太守刘汇与韦陟在史料中的任命时间相当接近,乃至有可能重叠,历来学者对此都未有解释。也许是因为文献记载中某个环节出了问题,或是因征讨永王的非常时期导致肃宗任命在极短时间之内反复多变,但同时也有可能正如贾二强、李碧妍等学者所言,《旧唐书·肃宗纪》中关于至德二载正月甲寅魏仲犀、刘汇的任命,实际上是由玄宗所作出。如果我们愿意相信玄、肃二帝严格地执行“诰制所行,须相知悉”的原则,那么大略同时的任命,当是玄肃二帝在互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作出。至于它们为何同样奇怪地出现在《旧唐书·肃宗纪》中,则当与对李峘、李麟的任命同例,由于肃宗的“申命”而被收录肃宗名下,导致现存史料记载中的“矛盾”。

即便任命确乎出于玄宗,是否就一定意味着玄宗通过暗中支持永王来与肃宗争权呢?要理解这个问题,还是要回到玄宗在《明皇令肃宗即位诏》中的立场。《唐大诏令集》卷30载此诏:

今宗社未安,国家多难,某英勇雄毅,总戎专征,代朕忧勤,斯为克荷。宜即皇帝位,仍令所司择日,宰相持节,往宣朕命。其诸礼仪,皆准故事。有如神祇、简册、申令须及者,朕称诰焉;衣冠、表疏、礼数须及者,朕称太上皇焉。且天下兵权,制在中夏,朕处巴蜀,应卒则难。其四海军郡,先奏取皇帝进止,仍奏朕知;皇帝处分讫,仍量事奏报。寇难未定,朕实同忧,诰制所行,须相知悉。皇帝未至长安已来,其有与此便近,去皇帝路远,奏报难通之处,朕且以诰旨随事处置,仍令所司奏报皇帝。待克复上京已后,朕将凝神静虑,偃息大庭,踪姑射之人,绍鼎湖之事。

此诏可注意者有三点。其一,玄宗接受肃宗自立、自己被黜为太上皇的安排,除难以明言的木已成舟客观事实,主要基于“宗社未安,国家多难”的考量。尽管玄宗内心可能是不满的,但在共同的、压倒一切的国家根本利益面前,他不得不采取妥协、默认的姿态以维系内部团结。其二,玄宗在传位同时以诰旨形式保留自己对于“与此便近,去皇帝路远”之地区的处置权,并将完全交权的期限推迟至克复长安之后。这正是后来贺兰进明的进奏以“南、北朝”称呼玄、肃二宗之行在,学界则往往以“二元格局”称之的原因。但要注意这部分被保留的最高权力并非完全独立,而是被限以“四海军郡,先奏取皇帝进止”和“奏报难通”的条件。易言之,这种权力结构并非简单的平等制衡、二元对立,而是一种层次分明、主次有序,可称为“肃主玄辅”的复合型结构,其根本宗旨不在于争权对抗,而在于合作平叛。在此结构中,肃宗对四海军郡事务的处置是具有主导权和优先权的,而玄宗对自己权力的保留,则以平定“寇难”、尽量不与肃宗的主导性威权发生冲突为前提,其与玄宗本人紧接着于数日之后颁下的《停诰》相一致。“诰制所行,须相知悉”的原则,正是为了保障二帝在这一复合型结构中协调照应,避免发生政令上的摩擦冲突。其三,“与此便近,去皇帝路远”体现出界分权力的空间依据,不免略显含糊,但仍可大抵判断出是指长江上中下游沿线区域。不仅因为这些区域确乎距成都近而去灵武远,也因为它们与玄宗在《普安制》中“守南望北”的战略部署一脉相承,而玄宗此后停永王和颍王节度、降永王璘为庶人、任命魏仲犀及刘汇等措施,也正是针对该地区。

传位诏中的基本立场和宗旨,可以完足解释玄宗至德二载正月“甲寅”日的两个部署。至德元载十二月上中旬,“贼将阿史那承庆攻陷颍川郡,执太守薛愿、长史庞坚”,使南阳抗贼形势再度趋于严峻,在原襄阳太守徐浩北上、山南等四道节度都使永王东下之后,“作为南阳的后方,如果襄阳这样一个军事重镇缺少了太守级的人物坐镇,看来终究是说不过去的”。因此玄宗任命魏仲犀为襄阳、山南道节度使,应是出于保卫荆襄、填补永王东行后留下空缺之需要。事实上,魏仲犀后来也在支援鲁炅的军事行动中露面了。一旦荆襄失陷,玄宗入蜀途中苦心经营的界分南北、长江上中下游连成一线的巨大屏障也就走向崩解,偏安半壁的最后“余地”也将成为泡影。肃宗差不多同时任命崔伯阳为襄阳太守并防御使,主要是为保障唐王朝生命线江汉漕运通道的顺畅。玄、肃二帝分别作出的两个任命,都是以服务平叛大局为首要目标的。

丹阳郡为江南东道治所所在郡,郡治丹徒县处于江北的广陵郡与本郡的江宁县(金陵)之间,是将金陵与广陵连成一线的枢纽,所以任命刘汇为丹阳太守兼防御使,也被学者认为是玄宗支持永王与肃宗争权的重要表现。但从刘汇“盛王傅”身份可以看出,玄宗延续的是《普安制》中控制长江下游的思路,故在盛王不出阁情况下,仍然选择与永王关系并不密切,但可能是最为合适这一地区的大员。从“防御使”名称看,玄宗此举反而可能是为了防范永王“擅越淮海”造成混乱。毕竟《普安制》给永王的任务是保证唐王朝生命线江汉漕运的通畅,现在永王擅离职守,越境起兵,不可能不引起玄宗警觉。事实上,虽然玄宗一度倚信永王,但在永王不从《停诰》和肃宗归觐之命而擅自引兵东下之后,玄宗对他的态度已更多地转为不满和防备。秦中亮对玄宗后期与永王关系的“撕裂”有过简要分析,兹不赘述。

在历史研究中,探讨政治主体的心态或动机是充满危险之事,因为文献记载本身往往并不直接显示证据。透过文献去猜测可以发掘出历史的多重可能,拓宽历史认知的边界,但未免言人人殊;一切以文献是否明确说出为依据的研究,又难逃“文献主义”窠臼,抹平了文本之下尚未被言说出来的更为广阔的世界。因此,《明皇令肃宗即位诏》在“合作平叛”明确表达之下,是否可能隐藏着学界所普遍认为的玄宗不甘放权、争衡于肃宗的隐秘意图呢?这是不能断然否认的,否则玄宗大可一开始就彻底放权,无须等到“克复上京已后”,显然更有利于“天下兵权,制在中夏”。武后与高宗并称“二圣”参与朝政,中宗、睿宗皆曾废而复位的本朝故事,无疑都在向玄宗暗示与肃宗共享最高权力,乃至条件成熟时重登大宝的可能,所以他的放权又是不彻底的,为自己预留了相当余地。

承认传位诏中存在玄肃之争,并不意味着“永王之乱”必然体现这一性质。自郭沫若《李白与杜甫》之后,此前在史乘记载中一直被视为“叛乱”的永王璘事件,就被发掘出玄肃之争的“深意”和“实质”。但郭氏论述主要基于东巡是永王出镇江陵时“被(玄宗)面授过机宜”的猜测,完全忽略《停诰》的存在。贾二强、李碧妍则在认定《停诰》为伪的基础上,径将《旧唐书·肃宗纪》中“至德二载春正月甲寅”两条部署视为玄宗所为,并作出有针对性的解读。《停诰》为伪—甲寅部署出于玄宗—玄宗部署是为了支持永王,经此层层推演,永王为玄宗制衡肃宗之筹码,“永王之乱”本质上是玄肃之争的学界主流认知始被完整构建出来。这一逻辑推演在每一关键环节处都缺少凿实证据,无法指向真正必然性。虽然如此,它仍然代表历史深处某种潜在可能,并且符合现代人对帝制时代王室内部权力斗争波谲云诡、暗潮汹涌的惯性认知和猎奇想象,因此其在世人观念中的主流位置也许仍将持续下去。

四、肃宗入场与永王覆亡

根据现存史料,肃宗对永王事件最早反应见于《旧唐书·永王璘传》所载永王“因有异志”之后,“肃宗闻之,诏令归觐于蜀,璘不从命”。显然,肃宗是觉察到永王在江陵大肆扩充军备的“异志”之后,才企图假手于玄宗剥夺其兵权。若《停诰》不伪,依时间推测,也许正是由于永王不从玄宗《停诰》之命,肃宗才诏令其归觐于蜀,向玄宗作出解释,但此事实际上还隐藏着肃宗另一深层心理。

自被立为太子起,李亨一直处于玄宗严密防范之下,但入蜀途中马嵬分兵已隐然形成最高权势的转移。就在太子分兵北上朔方第三天(十七日己亥),玄宗任命丰王珙为“武威郡大都督,仍领河西、陇右、安西、北庭等路节度支度采访都大使”,而不是首先部署他更为看重的唐王朝南部,不得不让人怀疑此举是为防范太子势力在北方过度扩张。虽然后来在《普安制》中仍然划出王朝北部另一半归太子都统,却多属叛军所占、朝叛对抗前线或边鄙僻远之地,以至当年十月北海太守贺兰进明向肃宗进奏:

进明曰:“琯昨于南朝为圣皇制置天下,乃以永王为江南节度,颍王为剑南节度,盛王为淮南节度,制云‘命元子北略朔方,命诸王分守重镇’。且太子出为抚军,入曰监国,琯乃以枝庶悉领大藩,皇储反居边鄙,此虽于圣皇似忠,于陛下非忠也。琯立此意,以为圣皇诸子,但一人得天下,即不失恩宠。又各树其私党刘秩、李揖、刘汇、邓景山、窦绍之徒,以副戎权。推此而言,琯岂肯尽诚于陛下乎?臣欲正衙弹劾,不敢不先闻奏。”上由是恶琯,诏以进明为河南节度、兼御史大夫。

分镇诸子巧妙地将太子北上灵武的消极影响转化为玄宗主动的战略部署,对全国军政大权的重新分配,也划定了太子的权力边界。因此,即使玄宗制置之初并无节制太子的主观意图,但客观上形成的制约是无法抹除的。尤其灵武即位之后,《普安制》所划定的权力边界,更成为横亘在肃宗建立独尊皇权之路上的巨大障碍。是故,即使玄宗并未颁下《停诰》,肃宗也必然诏令永王归觐于蜀或做出类似试探,因为出镇江陵、兵强马壮的永王,逐渐成长为一支令肃宗君臣再也无法忽视的、随时可能脱离控制的危险力量。

永王“不从命”果然验证了肃宗的担忧,促使肃宗应对之策由试探转为布防招讨,李岘、高适可能在这一转变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长沙太守李岘在七月《普安制》中被玄宗任命为江陵长史和永王副都大使,《旧唐书》本传完全阙载此事,致学者或以为李岘与永王并无过从,而是以有病为由直接从长沙奔赴行在。但《新唐书》本传载此事,《册府元龟·总录部·忠第二》“李岘”条并将李岘离开永王幕府奔赴肃宗行在,系于永王不从肃宗归觐之命之后:

李岘为江陵长史。至德元年,江陵大都督永王璘擅领舟师下赴江(金)陵,以薛璆、李台卿、蔡(垧)、刘巨鳞为谋主,因有割据之志。肃宗闻之,诏令归于蜀,璘不从。唯岘辞疾赴行在。

史乘叙述显示,已阴有割据之心的永王迟迟不回复肃宗的归觐之命,明白地向本应是永王最重要副手,却始终被排斥在谋主之列的李岘昭示了某种“叛逆”征兆,于是“不欲预其祸”的李岘借称疾之机脱离永王,投向肃宗。若将史乘皆漏载的《停诰》置入其中,也许李岘脱离永王,还与其与永王交割兵马未成有关。无论何种情况,李岘到来都意味着控制永王失败,肃宗由此完全确认永王的“不合作”态度,于是召高适与岘谋:

江陵长史李岘辞疾赴行在,上召高适与之谋。适陈江东利害,且言璘必败之状。十二月,置淮南节度使,领广陵等十二郡,以适为之;置淮南西道节度使,领汝南等五郡,以来瑱为之;使与江东节度使韦陟共图璘。

高适正是在玄宗分镇之初就明确表示反对意见,并因此深获肃宗赏识,“初,上皇以诸王分镇,适切谏不可。及是永王叛,肃宗闻其论谏有素,召而谋之”。李、高二人合谋的结果,是促使肃宗迅速形成由淮南节度使高适、淮西节度使来瑱与江东节度使韦陟共同组成的布防、夹击计划。据《新唐书·方镇表二》,为招讨永王新置的淮南西道“领义阳(申州)、弋阳(光州)、颍川(许州)、荥阳(郑州)、汝南(蔡州)五郡,治颍川郡”,其中义阳、弋阳从原淮南道中析出,颍川、荥阳、汝南从原河南道中析出,治所也在原河南境内颍川郡(今河南许昌)。五郡恰好在淮河以西连成一道纵向防御线,使之同时兼具围剿永王与抵御叛军南下的双重功能,故在颍川一带抗贼的来瑱成了淮西节度使的不二人选。韦陟始被肃宗“起为吴郡太守,兼江南东道采访使”,未到任而永王起兵,此时亦顺势被升级为江东节度使,与高适、来瑱共图璘。

大约同时,肃宗还派出一支以中官啖廷瑶、段乔福为首的队伍:

先是,肃宗以璘不受命,先使中官啖廷瑶、段乔福招讨之。中官至广陵,(李)成式括得马数百匹。时河北招讨判官、司虞郎中李铣在广陵,瑶等结铣为兄弟,求之将兵。铣麾下有骑一百八十人,遂率所领屯于杨子,成式使判官评事裴茂以广陵步卒三千同拒于瓜步洲伊娄埭。

文中出现的广陵长史李成式,在十二月的图璘任命中被肃宗改授为大理卿,原广陵长史之位则由同时任命的淮南节度使高适兼任。这样安排一方面体现肃宗争取地方实力派的努力,另一方面体现对李成式能力或态度的某种不信任。所幸在高、李正式完成交接之前,中官啖廷瑶、段乔福已设法取得李成式,以及在河北抗贼失败后南下屯兵于广陵李铣的支持。于是,当永王还未真正抵达江淮之时,一个由地方实力派和肃宗亲信组成的联盟,已初步做好对付永王的准备了。

元结为江夏太守董某所作《自陈表》,显示出肃宗曾派出“某官某乙”奉制书来到永王刚刚过境的江夏郡,以确保董某站在自己一边:

臣某言:月日敕使某官某乙至,赐臣制书示臣云云者。臣伏见诏旨,感深惊惧……近日王以寇盗侵逼,总兵东下,傍牒郡县,皆言巡抚。今诸道节度以为王不奉诏,兵临郡县,疑王之议,闻于朝廷。臣则王所授官,有兵防御,邻郡并邑,疑臣顺王,旬日之间,置身无地。

“伏见诏旨,感深惊惧”的叙述,暗示肃宗可能对董某擅自放永王过郡有所质疑和责备,而“邻郡并邑,疑臣顺王,旬日之间,置身无地”的自陈,又显示董某处境的尴尬与孤立。实际上,随着肃宗与永王紧张关系的公开化,“疑王之议”迅速蔓延,江南士大夫群体中出现一股“辞避”永王的风潮:

寻江西连帅皇甫侁表(崔祐甫)为庐陵郡司马,兼倅戎幕。时永王总统荆楚,搜访俊杰,厚礼邀公。公以王心匪臧,坚卧不起。人闻其事,为之惴栗,公临大节,处之怡然。永王璘起兵江淮,闻其贤,以从事辟之。(孔)巢父知其必败,侧身潜遁,由是知名。御史中丞卢弈司察甸服,辟(李长)为从事。天宝十五载,大盗覆东周,弈死节,公遁脱而南,会永王璘都督江左诸军,雅知公才,将署于幕以画,公告不能。无何,璘果败,君子以公为知几。

若说以李白为代表一批士人更愿意从平叛角度看待永王“东巡”,并报以热烈响应,那么对于已经敏锐感受到永王与肃宗紧张关系的士人而言,他们报以永王东巡的,就是疏离和拒斥。在后人看来带有预见性质的辞避,常在历史上为他们引来一种所谓“知几”的清评,如梁肃为李长所作墓志铭即称“君子以公为知几”,北宋蔡宽夫亦曾比较李白与萧颖士、孔巢父云:“大抵才高意广如孔北海之徒,固未必有成功,而知人料事,尤其所难。议者或责以璘之猖獗,而(李白)欲仰以立事,不能如孔巢父、萧颖士察于未萌,斯可矣,若其志亦可哀已。”

对于身居要职、难以脱身的地方大员而言,辞拒永王往往意味着可能有生命危险,如李白乾元二年(759)所作《天长节使鄂州刺史韦公德政碑并序》中提到的韦良宰:

曩者永王以天人授钺,东巡无名,利剑承喉以胁从,壮心坚守而不动。房陵之俗,安于太山;休奕列郡,去若始至。

诗人同年秋作《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诗中亦称韦“惟君固房陵,诚节冠终古”。房陵位于江陵西北,中间隔着夷陵,说明永王东巡之前,很可能在其统辖的山南东道境内进行过较大范围动员。只是动员似乎一开始就面临挑战,以至原为其统属,甚至“房陵太守”之职,很可能亦是永王依玄宗《普安制》亲自简择的韦良宰,在永王的利剑承喉面前“壮心坚守而不动”,使永王东巡一开始就带上某种“不祥”气息。

等待永王的不仅是不合作,更有质疑与抵制。这就是同样来自其所都统区域内的江西采访使皇甫侁《上永王谏移镇笺》:

某惶恐叩头,昔臧孙辰之词曰:“贤者急病而让夷。”然则当御侮之权,必居冲要;受分忧之任,不务怀安。伏见判官李翥称,有教,幕府移镇江宁,闻命瞿然,不识其故。何者?逆贼安禄山称兵犯顺,窃据二京,王师四临,久未扑灭。自河淮右转,关陇东驰,诏命所传,贡赋所集,必由之径,实在荆襄。朝廷以大王镇之,重矣。自麾旌至止,政令所覃,岭峤华夷,吴楚城邑,公私远迩,罔有不宁。贼庭震慑,莫敢南望。傥左右有司,谋虑未熟,轻举旄钺,僻处下流,既失居要害之津,且出封疆之外,专命之责,大王何以任之?或启寇仇之心,来争形胜之地,则行李坐隔,侵轶滋多,安危大端,不可不慎,既往之失,将且无追。上皇天帝巡狩成都,皇帝驻跸灵武,臣子之恋,大王兼之。咏《棠棣》之诗,讲晨昏之礼,其地逾远,胡宁以安?假使别奉丝纶,犹当执奏,一则逆胡间谍,矫诈须防;二则国步艰难,折冲宜近。就闲乐土,恐非良图。伏惟大王天纵仁明,苞含光大,某所以敢申谠议,轻犯威严,伏望广延正人,俯垂考核,刍荛之论,万一可收。不胜忧愤悃迫之至。谨奉笺,惶恐惶恐叩头。

“教”为唐代官方的六种下行文书之一,“亲王、公主曰教”,“笺”则为六种上行文书之一,可见永王与皇甫侁是以符合各自身份的上下级关系进行交接的。但在这篇由幕僚崔祐甫代笔、上呈于永王的笺文中,皇甫侁却从荆襄专命之重、移镇江宁之逾制及“或启寇仇之心,来争形胜之地”三个方面,明确表达对永王东巡反对。

值得注意的是,笺文中出现的皇甫侁判官李翥与高适为旧识,天宝三载、十一载高适分别有《观李九少府翥树宓子贱神祠碑》《秦中送李九赴越》诗纪二人情事,《贺安禄山死表》又称“谨遣摄判官李翥奉表陈贺以闻”,当是后来皇甫侁因擅杀永王而遭废用后,被高适纳入幕下。推测此时李翥已与被肃宗任命为淮南节度使的至友高适取得联系,故其府主皇甫侁得以及时获悉肃宗立场并作出选择。但皇甫侁的抵制之所以没有发展为与永王的公开军事对抗,正如李碧妍所言,关键在于《崔祐甫墓志》中所载皇甫侁之子被永王“质于军中”,而笺文中的恭谦语气,正是皇甫侁忧虑爱子生命安全的反映。至于笺文没有出现玄宗《停诰》内容,或正如前文所猜测,是永王刻意的隐瞒遮掩,外人不易得知;又或是出于维护至亲生命的考虑,因即使指斥永王“移镇江宁”之失,笺文只是委婉归罪于其左右僚属的误导(“傥左右有司,谋虑未熟”),何况引入这件意味着直接戳穿永王谋逆大罪的诏令,势必将加剧他与永王之间的矛盾冲突。

但当永王沿江穿过浔阳郡进入宣城郡,进抵宣城郡最北界当涂县,即将逼近东巡目的地——隶属于江南东道丹阳郡的江宁县时,其与地方实力派的矛盾最终还是不可避免地演变为军事冲突。《旧唐书·永王璘传》载:

璘虽有窥江左之心,而未露其事。吴郡采访使李希言乃平牒璘,大署其名,璘遂激怒,牒报曰:“寡人上皇天属,皇帝友于,地尊侯王,礼绝僚品,简书来往,应有常仪,今乃平牒抗威,落笔署字,汉仪隳紊,一至于斯!”乃使浑惟明取希言,季广琛趣广陵攻采访李成式。璘进至当涂,希言在丹阳,令元景曜、阎敬之等以兵拒之,身走吴郡,李成式使将李承庆拒之。

江西采访使皇甫侁笺谏永王移镇之际,吴郡太守兼江东采访使李希言已获悉永王行程,故此时本应在治所吴郡(苏州)的李希言乃“在丹阳”,正是为抵御永王“移镇江宁”而来。永王应是同样向李希言传达一份“移镇江宁”的文书,不料换来对方“平牒抗威”。近来包晓悦研究指出,所谓平牒,即收件单位前只称“牒”而不称“牒上”,末尾称“谨牒”而不称“故牒”,并认为李希言平牒永王璘符合当时的使牒制度。身为江南东道采访使的李希言与山南东、江南西等四道节度都使李璘,没有辖区和职务上的隶属关系,平牒交接固无不妥,但“大署其名”显然有违当时的文书礼仪,“诘其擅引兵东下之意”更透露李希言完全不同于皇甫侁的强硬态度。当是李希言通过各种途径已获知肃宗反对永王东巡的态度及三节度正在集结围剿的消息,才故意激怒永王,而元景曜将兵至丹阳,与丹阳太守阎敬之汇合,给了李希言武力对抗李璘的底气。

反观李璘被“平牒抗威”激怒后的军事行动,绝非如学者所言仅是“忘公谊而急私忿”。“使浑惟明取希言,季广琛趣广陵攻采访李成式”,显示出李璘分兵攻取广陵和丹阳郡的清晰战略意图,一旦攻下李希言,本隶属于丹阳郡的江宁也就唾手可得;而攻下广陵采访使李成式,则可将长江下游南、北两岸连成一线,真正实现割据江淮核心区域的目的。所谓“汉仪隳紊,一至于斯”,不过永王借以称兵起事的口实而已。双方交战结果,是“希言将元景曜及成式将李神(承)庆并以其众迎降于璘,璘又杀丹徒(阳)太守阎敬之以徇”,一时间“江左大骇”,东巡事业至此迎来最高潮。

关于此次军事行动中永王是否进据过金陵,司马光《通鉴考异》曾有疑问,今人林伟洲亦认为李白《永王东巡歌》所述永王东巡诸地“绝非实录之作”。不过从《旧唐书·永王璘传》后面所载情况看,永王诸将贰璘出奔时,“浑惟明走于江宁,冯季康、康谦投于广陵之白沙,广琛以步卒六千趋广陵”,永王退奔晋陵后“使襄城王(李)、高仙琦逆击”官军,则永王军队似乎是由浑、季(包括冯季康、康谦)、璘(包括李、高仙琦)三军构成。此次军事行动当是按三军部署,即“浑惟明取希言,季广琛趣广陵攻采访李成式”,“璘进至当涂”特指由李璘亲自率领、作为后军的部队。如此一来,与后来永王军队分化瓦解的层次相吻合。

《旧唐书·永王璘传》关于此次行动的表述,始终没有提及永王的另一重要将领高仙琦及襄城王李,应当是同在“进至当涂”的李璘军中。与此同时,以长江为连线,江宁恰好处于当涂县与丹阳郡治丹徒县之间,永王后来既已进据丹徒登丹阳郡城,则除非走的是陆路,否则断无错过水路中途的江宁县之理。因此事实很可能是:浑惟明、季广琛分别率前军攻取李希言、李成式之际,永王则紧跟着率后军沿长江直下,占取当时防守空虚的江宁;随着浑惟明攻下元景曜及丹阳太守阎敬之,永王始率军离开江宁进入丹徒,因此有《旧唐书·永王璘传》所谓“登丹阳郡城以望瓜步、扬子者”。时随亲族逃难至京口的戴叔伦有《抚州对事后送外生宋垓归饶州觐侍呈上姊夫》一诗,述及永王进据金陵事:“淮汴初丧乱,蒋山烽火起。”乾元元年王维《同崔傅答贤弟》诗同样提及当时兵乱:“扬州时有下江兵,兰陵镇前吹笛声。夜火人归富春郭,秋风鹤唳石头城。”末句不仅是用典而已,以此反观李白《永王东巡歌》第四首、十首所写“金陵”之事,亦是此次军事行动中随永王进据江宁的如实反映。

在胜利曙光的表象之下,永王集团内部始终隐伏着巨大危机,最终成为左右战局、导致永王覆灭关键因素。内部危机早在永王东巡之前就已出现,当肃宗诏令归觐于蜀而永王不从命之后,富于先见之明的副都大使李岘以“辞疾”为名迅速脱离永王集团,而当时见机而去者实非个例。穆员为严损之之子严士元所作墓志铭中,记载了严士元智脱永王幕府之事:“天宝中,(士元)以门子经行擢宏文生,调参江陵府军事。时所奉之主永王璘,阴有吴濞东南之乱,致公宾友之礼。公迨其将兆而未发也,以智勇免之。”同样是穆员为鲍防所作碑文说:“(防)举进士高第,调太子正字。中州兵兴,全德违难,辞永王,去来瑱,为李光弼所致。”作为襄阳人的鲍防,其乱中避难当是归乡,时来瑱据守汝南(属河南道)、南阳(属山南东道),皆在襄阳北面或东北方向,李光弼则在河东、河北一带抗贼。从碑文“辞永王,去来瑱,为李光弼所致”的由南往北的轨迹看,鲍防应是未随永王东下即脱身离去。

内部危机在永王东巡后进一步加剧,显著标志是集团中重要人物纷纷出走。《苑咸墓志》载:

天宝末,权臣怙恩,公道直,不容于朝,出守永阳郡,又移蕲春,旋拜安陆郡太守。属羯胡构患,两京陷覆,玄宗避狄,分命永王都统江汉,安陆地亦隶焉。永王全师下江,强制于吏,公因至扬州,将赴阙廷。会有疾,竟不果行。呜呼哀哉!

李碧妍指出,深具书记之才、时为安陆郡太守的苑咸,很可能受到永王邀请才南下江陵,从而出现《神邕传》中所载与窦绍、韦子春等人相过从的场景。所谓“强制于吏”,不过是在这篇由其孙苑论所作的墓志中的辩护讳饰之词。从“因至扬州”线路看,苑咸很可能是在诸将贰璘之盟后随着季广琛出奔广陵。

相较于苑咸一类不能决定战局走向的文职僚佐,季广琛等核心武将出奔,才真正从内部瓦解了永王军队的有生力量:

时河北招讨判官李铣在广陵,有兵千余,(啖)廷瑶邀铣屯扬子,(李)成式又遣裴茙以广陵卒三千戍伊娄埭,张旗帜,大阅士。璘与偒()登陴望之,有惧色。(季)广琛知事不集,谓诸将曰:“与公等从王,岂欲反邪?上皇播迁,道路不通,而诸子无贤于王者。如总江淮锐兵,长驱雍、洛,大功可成。今乃不然,使吾等名叛逆,如后世何?”众许诺,遂割臂盟。于是(浑)惟明奔江宁,冯季康奔白沙,广琛以兵六千奔广陵。璘使骑追蹑之,广琛曰:“我德王,故不忍决战,逃命归国耳。若逼我,且决死。”追者止,乃免。

据李碧妍考证,季广琛出身河西军将,与哥舒翰相熟,安史之乱前后为蜀郡长史,后加入永王集团。浑惟明出铁勒九姓部落之浑部,《资治通鉴》载其曾为河西节度使哥舒翰部将,天宝十三载三月以皋兰府都督加云麾将军。冯季康史籍无考,仅可据常衮《宣慰岭南制》,知其为“南方右族,累代纯臣”。史称永王在江陵“召募士将数万人”,但东巡开始时仅云“甲仗五千人趋广陵”,而此时诸将贰璘出奔,仅季广琛一人就“以兵六千奔广陵”。疑所谓“甲仗五千人”,即永王、其子及高仙琦直接统领的部队,亦即后来与李铣军隔江举火相望之“璘军”(此时应已离散不少,不足五千之数),而被永王任用为主将的季广琛,很可能从蜀郡开往江陵时就携带一支队伍,或在江陵时以自己人脉自行组织募集,浑惟明、冯季康同理,故统共合得“数万”之众。季、浑为出身河西之旧僚,又与冯季康同为武人,相近的出身和身份认同,使得他们很容易在永王及其文人谋主群体之外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小团体,所以贰璘之议时完全看不到永王及其谋主的身影。由于这些军队与季广琛等人有着直接隶属关系,故在此记载中,作为首脑的永王对这些军队的控制力是完全缺席的。李白《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一诗谈到永王东巡途中“节制非桓文,军师拥熊虎”,将东巡失败归因于永王节制军队不力,也许正是因为这些军队本非嫡出,未必肯完全听命于永王。

史载高适受命出镇淮南,未过淮河先作《与将校书》积极招谕永王将校,“使绝永王,各求自白”,中官啖廷瑶、段乔福亦在广陵展开招讨工作,季广琛、浑惟明等人所谓“名挂叛逆”,应当是来自高适等人对东巡事件定性的传告,李白《南奔书怀》中“主将动谗疑,王师忽离叛”一语,显示诸将的贰璘出奔与肃宗系势力的策反离间有关。不过,出身河西军将、有着长期政治历练并作为永王集团核心武将的季广琛等人,不大可能直到此时才洞悉永王及其谋主割据叛乱之谋,无非是随着军政形势变化,才转到肃宗一边。因为我们看到,永王军对官军的首次胜利并不彻底,季广琛并未攻下广陵,被打败的只是李希言部将元景曜、李成式部将李承庆及丹阳太守阎敬之,江南李希言“假(刘)晏守余杭,会战不利,走依晏。晏为陈可守计,因发义兵坚壁”,实力仍有保留;江北官军在第一波失利之后亦迅速再度集结,在瓜步洲伊娄埭和扬子津分别有裴茙(或作茂)的广陵卒三千及李铣的兵千余,以掎角之势严阵以待。三人的投奔地点也颇值得注意:季广琛所投广陵为李成式大本营,冯季康所奔白沙位于瓜步洲与扬子津之间,恰与裴茙、李铣军队在江北连成一条与永王隔江相望的通贯性防线,浑惟明所奔江宁则为永王东下割据的重要目的地之一。足见诸将的出奔并非毫无规划,在贰璘去逆的同时,还反过来通过协助官军防范、堵塞永王,向肃宗新朝展示“投诚”心意。

季广琛诸将的出奔使永王集团迅速分崩离析,“宾御如浮云,从风各消散”,势单力薄的永王一方很快在与官军的战斗中溃败:

是夜,(李)铣阵江北,夜然束苇,人执二炬,景乱水中,觇者以倍告,璘军亦举火应之。璘疑王师已济,携儿女及麾下遁去。迟明觉其绐,复入城,具舟楫,使偒()驱众趋晋陵。谍者告曰:“王走矣!”(李)成式以兵进,先锋至新丰,璘使偒()、仙琦逆击之。铣合势,张左右翼,射偒()中肩,军遂败。仙琦与璘奔鄱阳,司马闭城拒,璘怒,焚城门入之,收库兵,掠余干,将南走岭外。皇甫侁兵追及之,战大庾岭,璘中矢被执,侁杀之。偒()为乱兵所害,仙琦逃去。

关于永王之死,《资治通鉴》载为“江西采访使皇甫侁遣兵追讨,擒之,潜杀之于传舍”,与《新唐书·永王璘传》略同;《旧唐书·永王璘传》则称“为江西采访使皇甫侁下防御兵所擒,因中矢而薨”。从至德元载十二月甲辰起兵东下,到二载二月戊戌败亡,历经55日的“永王之乱”至此结束,而彼时肃宗派出的高适、来瑱大军甚至还未及过江参战。永王兵溃南奔岭表之际,念及旧情的肃宗“表请哀矜”,玄宗随之下《降永王璘庶人诏》,“可悉除爵土,降为庶人,仍于房陵郡安置,所由郡县,勿许东西”,意在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及时挽救亨、璘关系及爱子生命。但永王最终还是被有质子之恨的皇甫侁“不送之蜀而擅杀之”,皇甫侁亦因擅杀之举,“由是不复用”。

总之,由于肃宗试探、布防、招讨等系列举动的强势介入,永王在东行前后的征辟和笼络政策并不成功,大批富于政治敏感性的士大夫避而不见,东巡目的地的三位地方长官——江西采访使皇甫侁、江东采访使李希言、广陵郡长史李成式均站到肃宗一边,成为永王集团覆亡的主要外因。与此同时,作为一个由永王及其谋主、军将士卒和相对外围的文职僚佐组成的松散集团,除去中枢决策层,大部分文职僚佐乃至重要武将,不过是基于“平叛”的政治宣传、自身功名欲望及永王一时知遇之恩聚合到一起,原就缺乏对于事件复杂性和危险性的深刻了解,自然很快随着肃宗的定性和策反而土崩瓦解。

最后附带辨明与本节相关的另一问题。代宗即位赦中有:

益昌郡王进封郑王,延庆郡王迥进封韩王。故庶人皇后王氏、故庶人太子瑛、鄂王瑶、光王琚,宜并复封。棣王琰、永王璘及应安禄山诖误反状等,并宜昭雪。益昌王追封齐王,崇恩王追封卫王,灵昌王追封郓王。

其中为永王昭雪之语与正史系统关于永王“叛乱”记载形成鲜明对比,成为“永王非逆”说一个重要论据。《旧唐书》本传实是将永王叛乱之缘起,界定为带有回护性质的“为左右眩惑”,本文第二节的考察表明这种叙述并非毫无根据,说明官方对永王叛逆有心和迹两重观察视角。此赦中同受昭雪的“应安禄山诖误反状”,指安史之乱中因陷而伪、非出本心的胁从官,即所谓“一朝苍黄,遇胁狂寇,想皆被诖误,应非本心”,“或强逼驱驰,或伪置官爵,事不获已,皆是胁从”,因此“并宜昭雪”。反观永王被昭雪,应当是就其受人眩惑非出本心而言。可见代宗“昭雪”,与源于唐《国史》等当时文献的《旧唐书·永王璘传》记载并不矛盾。至于永王璘叛逆究竟是确受眩惑,还是如后来《新唐书·永王璘传》所指出的自出己心,就是另一问题了。

此外,正如引文所显示,代宗在即位赦中不仅及时进封二子,追封宗室,且复封昭雪多位因前朝皇帝防范猜忌而牺牲的旧皇子,这些内容在《唐大诏令集》所收13道唐代帝王《即位赦》中绝无仅有。唐前期宫廷斗争频繁,代宗本人在张良娣与越王李係的宫廷政变中惊险即位,故赦文中相关内容的出现,当是代宗释放将要优容宗室、改善皇帝与皇子关系的信号。“昭雪永王”正是这一意图的产物。

五、长江中下游权力格局的重塑

学者研究指出,安史之乱初期河南地区军事长官的人事变动,透露出玄肃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各军阀之间激烈的权力、利益冲突,由于相互牵制无法形成合力,最终酿成睢阳城破,张巡、许远殉国的历史悲剧。但就王室内部斗争而言,最重要地区在南不在北,尤其是长江中下游地区。虽然新帝即位的消息很快传递至长江以南,但此时肃宗在唐王朝南部的影响力还相当有限。因玄宗在不知肃宗即位情况下颁布的《普安制》已在南方造成巨大影响力,而永王不从玄宗《停诰》和肃宗归觐之命,使《普安制》中的权力布局“变相”遗留下来,直到诸子分镇计划中除太子外唯一出镇的永王败死,才算真正宣告玄宗《普安制》破产。但并不意味着肃宗就此成了唐王朝南部权力世界的新主人,因为还有一重考验横亘在肃宗面前,即玄宗在《明皇令肃宗即位诏》中建立的“共权”格局。

天宝十五载七月十二日甲子,肃宗于灵武南楼即位当日颁下《肃宗即位赦》,开篇即指出:

朕闻圣人畏天命,帝者奉天时。知皇灵眷命,不敢违而去之;知历数有归,不获已而当之。在昔帝王,靡不由斯而有天下也。乃者羯胡乱常,京阙失守,天未悔祸,群凶尚扇,圣皇久厌大位,思传眇身,军兴之初,已有成命。予恐不德,罔敢祗承。今群公卿士,佥曰孝莫大于继德,功莫大于中兴。朕所以治兵朔陲,将殄逆寇,务以大者,本其孝乎!须安兆庶之心,敬顺群臣之请,乃以七月癸丑朔十二日甲子即皇帝位于灵州,敬崇徽号,上尊圣皇曰上皇天帝,所司择日昭告于上帝。

关于赦文中肃宗为自即帝位寻找合法性根据的问题,因非本文讨论范围,可置勿论。需要指出的是,正如本朝历史中太宗之于高祖、中宗之于武后、玄宗之于睿宗的政变上位,肃宗自立无疑亦以完全取代玄宗独尊皇权为宗旨,也正是赦文中“上尊圣皇曰上皇天帝”的主要内涵。令肃宗如释重负的是,玄宗后来果如其所期待的那样“主动”让位,并派出韦见素等宰臣奉传国宝玉册来到灵武册立;但令肃宗意想不到的是,远在成都、不受掌控的玄宗借机留了一手,在传位同时巧妙地为自己保留了以诰旨处置唐王朝南部军政事务的权力,制造了禅位历史上一个从未有过的“共权”格局。

虽然这一权力的行使并非无条件,且以“合作平叛”为宗旨,但仍与皇权独尊的本质相抵牾,分割和转移了肃宗的最高权势。且正如赦文中“功莫大于中兴”一语所提示,中兴唐室具有重建肃宗政权合法性根基的重要意义,因此即使玄宗并无主动与肃宗争权之私心,分割平叛大权必然不为肃宗所乐见。肃宗急于用回纥收长安、放弃李泌直捣叛军河北老巢的北线平叛方略,与此心理有关。

正是在此背景下,可以看到共权时期肃宗对于唐王朝南部的动作,并不止于平定永王,还有一系列与之相先后的政治部署和人事任命。各种措置或与永王之乱存在某种关联,或与永王之乱并无关系,但本质上都是为了建立肃宗在王朝南部的独尊皇权,从而具有了对抗“共权”格局,尤其是与玄宗争控长江中下游沿线区域的性质。现代地理学中以今湖北宜昌市、江西九江市湖口县为长江上游与中游、中游与下游的分界点,其地分别对应唐代山南东道的夷陵郡、江南西道的浔阳郡彭泽县。为便于叙述,现以长江下、中、上游为顺序,依次考索除前文已提及者外,肃宗在共权时期对于长江沿线诸道的其他政治部署和人事安排,最后讨论相关措置对于重审玄肃之际权力更替的重要意义。

先看长江下游沿线的江南东道和淮南道(旁及中游诸道)。《资治通鉴》载至德元载八月,北海太守贺兰进明遣录事参军第五琦入蜀奏事,言江淮财赋可为军用,玄宗“即以琦为监察御史﹑江淮租庸使”。两个月之后的至德元载十月,《资治通鉴》又载:

第五琦见上(肃宗)于彭原,请以江、淮租庸市轻货,溯江、汉而上至洋川,令汉中王瑀陆运至扶风以助军;上从之。寻加琦山南等五道度支使。

第五琦应是在赴玄宗江淮租庸使之职途中辗转改谒肃宗于彭原,十月得肃宗申命,始真正行使监察御史﹑江淮租庸使之职。值得注意的是所谓“寻加琦山南等五道度支使”。盖肃宗本意,是以第五琦构建一道从唐王朝东南部直贯西北抗敌前线的后勤运输生命线,故“山南等五道”中,当包含“江淮租庸”所在江南东西二道、淮南道和作为江汉漕运中转站的山南东道。度支使是中央财政最高长官,支度使则是隶属于度支司的地方财政长官。阴谋割据的永王璘及玄宗在《停诰》中所称诸道先有“节度等副使”,实际知诸道支度使事,故李锦绣认为肃宗此举乃是另辟蹊径,任琦为更高一级、专主数道的中央官度支使,“主要含有向江淮道支度使争夺财利的目的。道度支使在确定部分供军之时,也要将大部分庸调从支度使手中夺回来,将之运往灵武皇帝所在”。

同样举措还有对刘晏任命:

禄山乱,避地襄阳。永王璘署晏右职,固辞。移书房琯,论封建与古异,“今诸王出深宫,一旦望桓、文功,不可致”。诏拜度支郎中,兼侍御史,领江淮租庸事。晏至吴郡而璘反,乃与采访使李希言谋拒之。

精于吏治、反对玄宗和房琯的诸子分镇计划,应是刘晏被肃宗“诏拜度支郎中”的重要原因。揆之时间,似在第五琦被任命为山南等五道度支使之后。“度支郎中”为从五品上的中央财政官,“掌判天下租赋多少之数,物产丰约之宜,水陆道途之利。每岁计其所出而度其所用,转运征敛送纳,皆准程而节其迟速”,正与掌山南等五道度支使的第五琦形成配合。至于刘晏“领江淮租庸事”,当是由第五琦“江淮租庸使”改任而来。至此,玄宗对于第五琦的原始任命完全消解,长江中下游的财政大权基本转入肃宗君臣之手。

军政大权同样如此。淮南道方面,高适参与平定永王不久,因“李辅国恶适敢言,短于上前,乃左授太子少詹事”,但随后的节度使邓景山仍由肃宗派出,且一直履职到上元二年(761);新置淮南西道节度使,亦由彼时受命合讨永王的来瑱继续坐镇至乾元元年。江南东道方面,三节度之一的江东节度使韦陟在永王乱平后被召回,乱中始终站在肃宗一边的吴郡太守、江东采访使李希言继续留任至乾元元年。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肃宗对于丹阳郡江宁县的处置。江宁不仅为永王东巡所宣称的“移镇”之地,且后来确实一度为永王所进据。故《旧唐书·肃宗纪》“至德二载”载:

(正月)辛酉(十二日),于江宁县置金陵(江宁)郡,仍置军,分人以镇之。

这一措置意图很明显,就是要切断永王据金陵负隅顽抗的后路,彻底瓦解其“如东晋故事”的阴谋。诸将贰璘反正时,浑惟明所奔之地正是江宁,故安抚浑惟明与置郡分军当是同步进行,甚至所置之军中很可能包含可就地利用的浑惟明军队。乾元元年改江宁郡为昇州,肃宗又“割润州之句容江宁、宣州之当涂溧水四县,置浙西节度使”,盖“以金陵自古雄据之地,时遭艰难,不可以县统之,因置昇州,仍加节制,实资镇抚”。数年后刘展之乱爆发,“昇州军士万五千人谋应展,攻金陵城,不克而遁”,设想与永王璘的“东晋故事”如出一辙。之所以“不克而遁”,大概是由于肃宗提前布置大军镇守的缘故。

接着看主要位于长江中游的江南西道和山南东道东半段。皇甫侁因擅杀永王被弃用后,豫章太守、江西采访使一职由江东采访使李希言的副手元载接任,沈文君认为,今存贾至《授元载豫章防御使制》一道纪其事,制文中新加的“豫章防御使”,当是为稳定永王之乱后的江西局势而设。《会稽掇英总集·唐太守题名记》载:“崔寓,至德二年自江夏郡太守授(会稽郡太守),其年六月改给事中。”则崔寓至德二载初已为江夏郡太守,疑即是取代立场一度遭肃宗怀疑的江夏太守董某。

前曾论及,玄肃二帝很可能在互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任命魏仲犀与崔伯阳为襄阳太守。至德二载初,鲁炅被贼将田承嗣围困于南阳,“颍川太守来瑱、襄阳太守魏仲犀合势救之”,则似是玄宗任命最终胜出,但很快肃宗作出回应。《旧唐书·鲁炅传》载:

至德二年五月十五日,(鲁炅)率众持满傅矢突围而出南阳,投襄阳……朝廷因除御史大夫、襄阳节度使……十二月,策勋行赏,诏曰:“特进、太仆卿、南阳郡守、兼御史大夫、权知襄阳节度事、上柱国、金乡县公鲁炅,蕴是韬略,副兹节制,竭节保邦,悉心陷敌。表之旗帜,分以土田。可开府仪同三司、兼御史大夫,封岐国公,食实封二百户,兼京兆尹。

《文苑英华》卷409存贾至为肃宗所作《授鲁炅襄阳郡防御使制》一道,沈文君已从鲁炅守南阳之经历论其与此处记载相合。唐人以御史大夫为“亚相”,制中所谓“宜加亚相之任”,即“除御史大夫”。至于制题中“襄阳防御使”与《旧唐书·鲁炅传》“襄阳节度使”的差异,略不可解。可能是先授予襄阳防御使(例由襄阳太守兼任),后升级为襄阳节度使,《旧唐书·鲁炅传》是取更重要的后职而叙之。至此襄阳方面的负责人再度变更为肃宗系人物,且一直持续到本年十二月策勋行赏,即玄、肃二帝返宫,共权格局完全瓦解之后。

再看位于长江上游的山南东道西半段和山南西道。与玄宗任命魏仲犀、刘汇同一天,肃宗发出一道由贾至制作的《嗣道王炼云安等五郡节度等使制》:

敕:卫尉少卿嗣道王炼,简约忠谅,既直而温。镇守南服,黎人用乂。且三峡艰阻,四方多虞,按抚缉熙,宜分权总,俾尔揽辔,固兹磬石。可充云安、夷陵、南浦、南平、巴东等五郡节度采访处置防御等使。(至德二年正月五日)

刘禹锡《夔州刺史厅壁记》载,“至德二年,命嗣道王炼为太守,赐之旌节,统硖中五郡军事”,与此制合。所命云安(夔州)、夷陵(硖州)、南浦(万州)、巴东(归州)四郡皆属山南东道,位于江陵西面,本道西南部;南平(渝州)属于山南西道。五郡均分布于长江上游沿线,并且基本相续连成一线,只在南平和南浦之间隔了南宾(忠州)、涪陵(涪州)二郡。《旧唐书·地理志》:“至德元年,于云安置七州防御使。”此七州盖谓贞观十四年(640)以夔州为都督府时所督归、夔、忠、万、涪、渝、南七州,恰在长江上游连成一道通贯的沿江防线,要旨在于防范叛军南下。而《嗣道王炼云安等五郡节度等使制》的措置,应是在七州防御使的基础上,对所辖区域加以调整(增夷陵,减南宾、涪陵、南州),并增加节度、采访、处置等使而成。这一改措恰值永王引兵东下之后的第十天,无疑还含有预防永王起兵可能诱发长江上游地区动荡的考量。由南平往西,就进入到玄宗大本营所在的剑南道,故肃宗的部署客观上还起到压缩玄宗势力范围的作用。

肃宗还有一系列面向唐王朝南部政区的易名和人事调整。如至德二载二月,改山南西道安康郡为汉南郡,安康县为汉阴县,淮南道同安郡为盛唐郡;同年八月,改剑南道交川郡尚安县为万全县;九月,于江南西道浔阳郡置至德县,改宣城郡绥安县为广德县,又改岭南道安南都护府为镇南都护府,安城郡为岭方郡,郡下洊安县为洊水县,并改南海郡宝安县为东莞县,开阳郡安南县为镇南县,恩平郡齐安县为恩平县,感义郡安昌县为义昌县。在岭南道,至德元载冬留下肃宗诏命南海长史楚璆“可守南海长史兼卫尉少卿,余如故”的痕迹。此外又有数道包含南部在内的全国性的制敕颁行,如至德二载正月三日《诫示诸道制》、二月八日《遣使安抚制》、四月八日《搜访天下贤俊制》。

考察唐王朝南部权力格局的变化,仅措意于肃宗的行动是不够的,还需要对比同一时期玄宗的动作。任士英认为,《明皇令肃宗即位诏》中二元格局由衰竭而解体的过程始于玄宗重归京师之后,并初步梳理共权时期玄宗行使权力的文献记载情况。但“二元格局”的概括是就共权时期玄宗仍然实际行使权力的一般情况而言,并未充分注意到传位诏权力分配中的“空间结构”,即玄宗的处置权事实上主要针对王朝南部地区。今在任书基础上略作增补(第3、5、9条为笔者所补),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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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措施大体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以旧臣、亲王赴肃宗行在(第4、6条),其逻辑与下传位诏之后令宰臣韦见素、房琯等使灵武册立肃宗是一样的,旨在扶持肃宗小朝廷的成长,为旧臣及亲王自身的政治前途谋出路,同时含有学界所普遍认为的,向肃宗新朝渗透自身影响力的意图。第二类是对后宫、大臣、孝友悌行著乡闾者的追赠褒奖(第2、7、10、11、12、13条)。第三类是对蜀郡亲信和士人的任命,即对李麟同平章事、李峘武部侍郎及剑南节度使、权皋监察御史的除授(第3、4、6、9条)。可以看到,第一、二类涉及的政治空间为中央朝廷(肃宗行在),且第一类并非人事任命,第二类追赠褒奖均非朝中军政要务,基本无关紧要;第三类为军政要务,但所涉及地区是玄宗行在所在及中央朝廷,与长江中下游无关。第四类是围绕永王之乱作出的措置(第1、5、8条),直接关乎长江中下游,但如前文已述,它们实际上于肃宗有利而无害,不宜径视为争权。

如此看来,除去与永王之乱相关的几个措置,共权时期玄宗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基本处于“失语”状态,与肃宗对该地区的强力渗透和控制形成鲜明对比,甚至连对玄宗而言最为敏感的长江上游地区亦遭到肃宗权力触角的侵入。迄两京平定,肃宗以“自请归东宫以遂子道”为由奉迎玄宗回銮时,玄宗下诰答云:

当与我剑南一道自奉,不复东矣。

背后不仅反映出玄宗对自己返宫后命运的忧虑,更折射出在玄宗设定的真正交付出全部最高权力的时限之前,肃宗基本完成对于唐王朝南部权力格局的重塑。玄宗在传位诏中意欲保留的对于“与此便近,去皇帝路远”之地区的处置权,实际上只剩下所在的剑南一道了。而仅存的一道,也在玄宗离蜀返京之后不久被肃宗以裂分为东、西两川和派遣亲信出镇的形式迅速接管。至此,玄宗在王朝南部的影响力被荡涤殆尽,共权格局彻底走向终结。

本节实际上还埋下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即上述所谓肃宗的措置,有无可能本出于玄宗,而被肃宗通过“申命”或其他形式占为己有?首先应看到,直接关乎长江中下游命脉,对于永王之乱的诸种布置与后续安排,皆出于肃宗,与玄宗无关。至于其他措置,尤其是对长江上游诸道的一些安排,确有可能出于玄宗,但经过肃宗“申命”的改造。

《旧唐书·玄宗纪》自记玄宗命房琯等人使灵武册立肃宗之后,即直接跳到次年两京克复、銮舆返京事,其间关于玄宗在蜀中一年左右的政治活动全部失载。学界对此有两种解释:一是认为玄宗的政治举措根据制诰相悉的原则,被备案于有关肃宗的档案中,此后被不明玄肃之争隐幽的史官编入《肃宗实录》;二是认为肃宗方面事后刻意将玄宗诰令点窜改易为肃宗诏命,同时删除《玄宗实录》的相关记载,于是出现以玄、肃两《实录》或唐《国史》为史源编成的《旧唐书·玄宗纪》阙载,而《肃宗纪》反而出现玄宗之措置的情况。实际上,玄宗之措置被编入《旧唐书·肃宗纪》的形式有三种,一是前述司马光所谓“申命”,《授李峘武部侍郎制》《授卢虚舟殿中侍御史等制》的发覆印证了申命之说的真实性。二是直接将作为主语的“玄宗”隐没。目前只看到一条,即至德二载五月所谓“庚申,诰追赠故妃杨氏为元献皇太后”,诰文尚存于《旧唐书·玄宗元献皇后杨氏传》中。此或是因为由玄宗本人追赠更能凸显肃宗生母杨氏的荣耀及玄宗对肃宗的看重,故没有被“申命”改造,但同时留下“诰”、“故妃杨氏”等无法完全融入《肃宗纪》书写体例的字眼。三是直接以“上皇”为主语叙述玄宗在蜀中的政治活动,计有四处。说明两点:一是《旧唐书·玄宗纪》的阙载,确为囿于正统意识的官方有意造成,目的在于避免历史书写层面出现“国有二主”、“政出二君”的反常情况;二是肃宗对当时玄宗的诰令采取两种不同处理措施,即凡四海军郡的人事任命均通过“申命”形式统归于新朝,而不影响皇权独尊的追赠褒奖之类则保留诰令的最终处置权。

“申命”之制对于肃宗具有特殊意义。玄宗传位诏建立了“肃主玄辅”的复合型结构及制诰相悉的原则,但未消除南北两个中心的二元并立,也没有解决一旦玄肃二帝发生矛盾或诏令因制诰互通存在的时间差而产生冲突之时,谁将行使最终的决定权问题,无论对于平叛大局还是肃宗的独尊皇权都是不利的。在无法强行剥夺玄宗发诰实权的前提下,如何从形式上解决中央分裂与最终决定权的归属问题,成为摆在肃宗君臣面前的一道难题。申命之制正是在此背景下被制造出来。一方面,它保证对玄宗传位诏的完整接受,维护了肃宗自立政权的合法性根基,同时不会引起摩擦冲突,因玄宗发诰处置的结果未被改变,只是被“继承”了过来;另一方面,它又从文书行政制度上将最终决定权收归肃宗所有,消弭了同一时期唐廷内部“国有二主”、“政出二君”的反常情况,建立一个形式上“一元”的皇权和中央。足见申命之制为肃宗君臣的一大创造。

与申命之制相关的还有肃宗对于玄宗成都行在性质的看法。在前引贾至代笔肃宗写下的《授李峘武部侍郎制》中,肃宗称玄宗驻跸之地为“益州之政”,又称李峘行武部侍郎是“小司马之职,连率之重,兼而处之”,检《汉书·王莽传》:“莽以《周官》、《王制》之文,置卒正、连率、大尹,职如太守。”李峘以中央官武部侍郎之职(“小司马”)而理地方要政(“连率之重”),故曰“兼而处之”。可见肃宗是以“地方”而非中央看待玄宗行在,且李峘武部侍郎之编制亦来源于肃宗新朝而非玄宗小朝廷。

史载“上(肃宗)自散关通表成都,信使络绎”,“时肃宗在凤翔,每有大除拜,辄启闻”,玄宗下诰以李麟同平章事总行百司后,曾命崔圆奉诰赴彭原。说明玄肃二帝比较严格地遵行“诰制所行,须相知悉”原则,玄宗不可能不知晓肃宗申命之制及其对成都行在态度。但是基于国家根本利益的考量和对既成事实的无奈,玄宗始终以妥协姿态默许、配合着肃宗,与传位诏中“肃主玄辅”的复合型结构相一致。易言之,在当时所谓二元格局之下,存在着一个贯穿于两个权力中心的“政治默契”,实质是玄肃二帝对由申命之制构建起来的、形式上“一元”皇权和中央的共同认可与维系。

现在回到最初的几个问题。首先,经由申命之制的发覆,可以发现学界对《旧唐书·玄宗纪》阙载的两种解释都不正确。官方并非不明真相的误收,亦非刻意篡改,而是“名正言顺”的。通过“申命”程序,玄宗的任命都需要肃宗确认后才具有法律效力,使肃宗获得了最终决定权。根据“申命”的诏书收入《旧唐书·肃宗纪》而非《玄宗纪》,本就无可厚非,而且理当如此。现在尚可看到共权时期玄宗的诰令原文,除《停颍王等节度诰》和《降永王璘庶人诏》,皆为追赠褒奖之类,关于四海军郡人事任命者均已不存(详表1),或许正是这样的原因。即经过“申命”之后,玄宗诰令已失去法理上的最终依据,也就没有存档必要,因而被肃宗方面删落了。其次,由于申命之制存在,即使肃宗对长江中下游的措置确有少量原出于玄宗,也不影响结论,因为肃宗通过“申命”之制介入、共享了这一权力。在此意义上,长江中下游权力格局的重塑是玄肃二帝共同“合作”的结果。

学术史将永王东巡与玄肃关系的讨论纠缠在一起的关节在于后者,即往往从斗争冲突的视角看待玄肃关系,不仅《普安制》颁布隐含着玄宗对太子李亨的压制,永王东巡也成了玄宗制衡肃宗的筹码;而“以璘制亨”说的出现,又进一步助推“永王非逆”说的形成。最终一种与旧史迥不相同的历史叙述取代传统认知,成为今日学界主流看法。但是,当上述几个观点及其结构性联系被一定程度上破除之后,总括性地重审和说明最为关键的玄肃关系成为本文题中应有之义。

一言蔽之,玄肃关系以彼此妥协、合作并最终达成权力的顺利交接为宗旨,即“肃主玄辅”结构,这是在玄宗《明皇令肃宗即位诏》中就已定下的调子。它决定了玄肃的摩擦冲突始终被限定在一个相对可控范围之内,没有走向你死我活的皇权斗争。当玄宗以传位诏承认肃宗灵武自立的事实,并自甘扮演一个具有依附性质的辅助型角色之后,要维系一个相对平衡的二元权力结构,只能通过肃宗的“良心发现”,自觉退出唐王朝南部的权力世界,将玄宗在传位诏中自我限定的“奏报难通”及“四海军郡,先奏取皇帝进止”的条件削除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所谓“玄肃之争”是一个玄宗试图在传位之时为自己保留部分最高权力,但又不得不在肃宗集中皇权的攻势及维系国家根本利益考量下,不断妥协退让,直至交出全部最高权力的过程。就此回答了本文一开始的一个问题,即玄肃之争并非如论者所言“完全是当代学者在后见之明视阈驱动之下的学理建构”,其存在仍然是真实的。只不过存在的方式相对有限与柔和,与我们惯常所理解的针锋相对乃至你死我活的权力斗争不大相同罢了。

中国自周代就确立立嫡长的王(皇)位传承制度,但皇位传递平稳与否,本质上不取决于制度本身,而取决于维系制度运转背后的“帝王—外缘”权力结构。当皇权足够独尊强固,皇位传承便可依照皇帝意志及与之相配套的制度正常运转,朝政局势往往和平稳定;当帝王本人的健康状况、个人能力或统治策略出了问题,或帝王对于子嗣、宗室、外戚、宦官、权臣等“外缘势力”的控制力削弱,就会引发皇位传递不稳乃至皇权旁落。中国历史上几乎所有王朝内部的皇位更迭,都经历过平稳与波动两种形态,罕有全为平稳或全是波动的。与后世宋、明、清代的皇位传承整体上趋向于平稳不同,“唐代皇位之继承常不固定,当新旧君主接续之交往往有宫廷革命”。正因易位之际“帝王—外缘”的制衡结构遭到破坏,皇权失去对于外缘势力的控制力。玄肃之际的权力递嬗亦不例外。入蜀途中分兵太子、分封诸子,意味着玄宗放弃开天以来“防闲禁锢”的强力掌控政策,埋下皇权分裂的隐患。即使没有肃宗自立及永王之乱,恐怕也会出现别的“外缘势力”冲击皇权和皇位正常传递。

玄肃之际的权力递嬗亦有一特殊性。陈寅恪认为,玄宗朝为“关中本位政策”崩坏之转折点,此前操持关中主权者即可宰制全国,故中央革命能成功,此后地方革命亦能成功。唐前期太宗、中宗、玄宗等历次政变皆属于“中央革命”性质,永王之乱与肃宗自立,则发生于“关中本位政策”完全崩解、安史之乱爆发的特殊节点上,政治革命的策源地不是宫廷而是地方,所依靠的也不再是“玄武门之得失及屯卫北门禁军之向背”,而是包含出镇北上之后募集组织起来的地方军队和政治集团。由此观之,玄肃之际的权力递嬗实为唐前期“宫廷政变”与唐后期“地方革命”的混合物。它预示着唐代政治革命从前期的中央革命向后期地方革命转变的趋势,以及唐王朝一百多年后被自下而上的地方政治革命埋进坟墓的最终命运。

本文最后尝试从方法论层面对学术史略作省思。客体现实经由写作被转化为人所共见的“历史记载”往往经过三道程序的过滤:一是信息掌握、个人记忆、知识能力等条件性因素;二是写作技术上的处理;三是基于某种意图或立场产生的倾向性,由此形成条件性、技术性、意图性三种模式的历史写作。历史记载的矛盾参差正是三种模式综合作用的结果。越是动荡不安的时代,三种模式受到的干扰就越大,史料记载的矛盾参差就越显著,对学者综合考量能力的要求也就越高。

以此反观“永王非逆”说及玄肃之争(含“以璘制亨”说)视野下的史料处理,很难看到除意图性写作外条件性与技术性的考量。如玄宗到过汉中郡并命永王出镇之事不见载于《旧唐书·玄宗纪》及《资治通鉴》,冈野诚认为是肃宗为证明镇压永王合法性而刻意削除,完全没有考虑到也许只是一种对于同质性材料的“整齐化”处理,并无特别深意。再看下面材料中的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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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论者认为玄宗至迟在马嵬分兵时已有令肃宗北上朔方平叛之命,但在新旧《唐书》及《资治通鉴》等正史关于肃宗北上灵武的记录中被刻意抹除。恰好《册府元龟》所收《銮驾到蜀大赦制》有所谓“命元子北略朔方,诸王分守重镇”一句,在《旧唐书·玄宗纪》中被改写成“仍令太子、诸王搜兵重镇”,少了玄宗命肃宗“北略朔方”的细节,于是论者认为这是肃宗方面的刻意抹除,原因在于肃宗要通过再造乾坤的大功来获得权力来源正当性,故要“刻意弱化玄宗在平叛中的作用”,以构造出自己北上朔方平叛乃是出于自发而非玄宗指示的图景。

此说实难成立。理由有二。其一,所谓“命元子北略朔方,诸王分守重镇”,显是对半个月前《普安制》任命内容的总括。《旧唐书·房琯传》载贺兰进明进奏肃宗时称“(房)琯昨于南朝为圣皇制置天下”,而接下来所引制文正是来自于《銮驾到蜀大赦制》(以下简称《大赦制》)中的“命元子北略朔方,命诸王分守重镇”,可证《普安制》与《大赦制》具有对应关系。相反,《大赦制》所述与所谓马嵬前后玄宗之命肃宗并无对应关系,那么《旧唐书·玄宗纪》改写《大赦制》原文,也就谈不上对马嵬之命的抹除了。此外,《普安制》除授太子的内容被新旧《唐书》及《资治通鉴》正式、完整载录,故《旧唐书·玄宗纪》改写《大赦制》亦非是对《普安制》相关内容的抹除,因起不到任何贬低玄宗的作用,除非把正史中关于《普安制》的记载也一并抹除。其二,《旧唐书·肃宗纪》载马嵬分兵时玄宗令高力士口宣于肃宗曰:“汝好去!百姓属望,慎勿违之,莫以吾为意。且西戎北狄,吾尝厚之,今国步艰难,必得其用,汝其勉之!”实已明载玄宗令肃宗北上之命,唯未具言所去之地为“朔方”而已。《资治通鉴》亦有相近记载。因此,论者所谓正史刻意抹去玄宗马嵬之命前提不成立,那么进而认为《旧唐书·玄宗纪》改写《大赦制》也是执行这一意图,岂不成了空中楼阁?其实,依论者逻辑,《旧唐书·房琯传》引《大赦制》原文足以证明,正史中玄宗对肃宗的马嵬之命未被完全削除,但这条反面材料却被论者区别对待地解释为“肃、代朝史官的遗漏”,未免令人困惑。

实际上,删改诏敕表疏等档案型文献入史,乃史籍著述之常例,主要出于省略篇幅、适配体例、统一文风等写作技术上的考虑,未必另有深意。如《大赦制》被载入《旧唐书·玄宗纪》即经过信息删落、内容括写、语词替换等环节,此对勘上表即可一一看出。“命元子北略朔方,诸王分守重镇”被改为“仍令太子、诸王搜兵重镇”,属于内容括写,与此制中其他被删改的内容一样,无非一种写作技术上的考虑而已。事实上在指出《大赦制》所述乃《普安制》的对应之后,从这句括写中也就不可能再找出深意。

历史写作中的技术性因素是广泛存在的,对史料“意图”的探求,首先要经过条件性与技术性视角的“拷问”,否则便易深文周纳,读出也许并不存在的东西,把“条件的历史”或“技术的历史”变成“意图的历史”。一般来说,史家记载典制文物,由于相对远离具体的人事纠葛、利益诉求和政治禁忌,主要体现为一种条件性和技术性的写作;记载人事政治则相反,在条件性和技术性基础上,往往充斥着意图性“幽灵”。但史家意图介入对于历史写作的影响又颇为不同,可粗分为“缘发”与“制造”两种类型。前者依缘于某种历史真实进行有倾向性的选择、叙述和发挥,其中既有真实的部分,也有对真实的修饰、损益和变形,是二者的混合体;后者通过嫁接、隐没乃至无中生有等手段构造一种全新的“纸上事实”,真实历史在其中完全或基本消失。中国史学有强调史家意图和立场的传统,如孔子的“微言大义”、司马迁的“究天人之际”、司马光的“资治”等,但与兴起于20世纪后半叶西方并于近年来在中国史学界蔚成潮流的“历史书写”不同,中国传统史学对主观意图和立场的强调,始终与客观记录历史的要求紧密绑定在一起,此即司马迁所谓“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内在决定传统史学中的“意图性写作”主要体现为缘发型而非制造型。

反观玄肃之际权力嬗变的学术史,同样发现其中存在忽略缘发型,而将史家的意图过度推衍为“制造型”的现象。例如,关于玄宗共权时期人事任命的措置均被改系于肃宗,导致《旧唐书·玄宗纪》全部阙载的情况,学者即以肃宗方面事后的刻意改窜为解释,意味着肃宗是以胜利者的姿态,通过移花接木的手段制造一种从未有过的“纸上事实”。但申命之制的发覆,却使我们看到这些措置的改系,实际有着文书行政制度上的坚实理由,并非毫无根据的捏造,因此应属于缘发型而非制造型。旧史中关于永王谋逆的记载同样呈现为缘发型,且看《旧唐书·永王璘传》中开头的一小段:

永王璘,玄宗第十六子也。母曰郭顺仪,剑南节度尚书(郭)虚己之妹。璘数岁失母,肃宗收养,夜自抱眠之。少聪敏好学,貌陋,视物不正。开元十三年三月,封为永王。

有意择取肃宗“收养”永王之事,“貌陋,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