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战犯管理所的将军级战犯中评选“有钱人”,原军统局总务处长、保密局云南站站长沈醉是极有可能入选的:很多蒋系将领都靠吃空饷和谎报战损发财,王耀武和沈醉则是两个“另类”——王耀武是做生意,沈醉则是“八方来财”,生财之路有七八条,在云南被抓后居然还有“收入”。
绝多数将军级战犯都是在战场上被俘的,随身携带的钱财有限,有的甚至已经一文不名,比如保密局西南特区正副区长徐远举周养浩,被抓的时候基本都是口袋空空。
原昆明市警察局局长(随卢汉起义后任云南临时军政委员会公安处副处长)李志正在《“徐鹏飞”、“沈养斋”落网记》中回忆,徐远举周养浩被抓时,身上“没有一枪一弹”,而且抓他们的都是旧警察,即使有点钱财,估计也保不住。
徐远举周养浩口袋空空,“早有准备”的沈醉却不穷,他在被扣前已经有预感:“我把身上的手枪、证件、钢笔等物都一一掏出来,交给胥光辅保存,自己只带了十两黄金在身上。(本文黑体字,除特备注明外,均出自沈醉回忆录)”
当年的黄金还不像今天这么值钱,但能揣着十两黄金当“备用零钱”,也能看出沈醉有多财大气粗了——笔者敢打赌,即使现在,很多人一辈子也不曾拥有十两黄金,甚至也没摸过金条。
据沈醉回忆,进了战犯管理所,依然有很多败军之将花钱大手大脚:“解放军执行不搜俘虏的政策,被俘时身上带的财物都算是自己私有的,虽暂时交管理所保存,但随时可以取用。这些大官被俘时,身上往往带有大量美钞、黄金,所以花起钱来满不在乎。每逢年节,管理所同意买些香烟糖果食物时,有的一开口便是香烟十条、糖果十斤。”
战犯管理所有“富人”也有“穷人”,曾任军统局电讯处副处长、第十五绥靖区第二处处长的董益三就是个穷人,沈醉看见董益三在战犯管理所捡烟头还大为惊诧:“这些人(指将军级战犯)中有不少是挥金如土、一掷千金绝不吝啬的,绝不会对个别不名一文的人一点不接济。有烟帮助无烟的瘾君子互通有无者,大有其人,也不会穷到拾烟头而无人接济的地步。怎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董益三在捡烟头,曾任陆军总司令部副总司令兼参谋的汤尧,更是把捡来的烟头拆开重卷,还抱怨其他“同学”丢掉的烟头太短。
沈醉手里有钱,所以香烟都是成条买,送给董益三一整条大前门而被拒绝后,还有些不高兴——沈醉那个牌子的香烟,还有好几条“存货”。
沈醉为什么比徐远举、周养浩、董益三等人“有钱”?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得看他被抓后的生财之路了。
他的第一条生财之路,就是“收人情债”——沈醉一开始是被关在昆明的陆军监狱,那里的典狱长和总务主任跟沈醉都是“老朋友”,而且他们也都知道沈醉在云南起义通电上签了字,觉得沈醉用不了多久就会出去,所以对外面送给沈醉的钱物,都是一点都不克扣:“昆明的几个大资本家,如西南银楼专做金银首饰生意的孙子顺等,因为解放前我帮过他们不少的忙,他们在我被关押时,常常给我送钱送物。”
陆军监狱的看守们不但不刁难沈醉,还变着法儿给沈醉送钱,这就是沈醉的第二条生财之道——打牌:“我过去从来不打牌,更不会打牌,他们为了让我开心,每当白天没事干的时候,就来拉我去打牌,而且每次都让我赢。”
沈醉在云南陆军监狱收了不少东西,也赢了不少钱,所以到了重庆白公馆之后,就可以用来堵徐远举和周养浩的嘴了。
沈醉口袋不空,但还是不放过每一个“赚钱”的机会,这就是他的第三条生财之道:打“老同事新同学”的秋风。
当年一同在昆明被抓的,除了徐远举、周养浩,还有保密局经理处处长郭旭和在沈醉之后担任保密局总务处处长的成希超。郭旭那一手提箱美钞属于“公款”而被没收,成希超则在鞋袜里藏了两千一百美元,而且换了好几个地方都没被搜出来。
成希超千算万算东塞西藏,最后那两千一百美元居然被老鼠拖进洞里,郭旭和沈醉帮他涛洞找回,“在一阵笑声之后,成希超也只好慷慨地把美钞分了。”
沈醉被抓后尚且能“三路进财”,当重庆警察局侦辑队长、重庆卫戍司令部稽查处上校督察长、军统局总务处少将处长的时候,那就更是“八方来财”了。
沈醉手里有权的时候,也至少有三条生财之路,最主要的一条就是做生意,沈醉讲起生意经,《潜伏》里的吴敬中也会有小巫见大巫的惭愧感觉:郑介民从上海往重庆走私汽油,一千桶赚了一千两黄金,沈醉在郑介民的批条上加了五百桶,这一把就赚了黄金五百两:“在上海购买一大桶美国汽油,只按官价付五十加仑的钱,实际上是装五十三加仑,按官价运输一共不到黄金一两。而运到重庆、成都等地,一大桶汽油可卖黄金二两多,是对本对利的好生意,但没有特权却赚不到这笔钱。”
要不怎么说当年的黄金不是很贵呢,当时二两黄金只能买五十加仑汽油放到现在,应该能买一个不是那么高档的新能源汽车了吧?
沈醉除了倒卖汽油,还在长沙大火后开砖厂,他的“合伙人”就是长沙警察局(也叫湖南省会警察局)局长李肖白(也是军统特务),为了占山取土,还挖了很多无主坟墓,并获得了价值无法估量的酒罐。
沈醉做生意“不走寻常路”,收受各地贿赂,那就是军统常态了,吴敬中也只会羡慕而不会惊讶,沈醉被抓前者第二条生财之路,可比吴敬中“赚”得更多:吴敬中得到的斯蒂庞克只卖了七根金条两沓美元,而沈醉在“巡查”到上海的第一天晚上,就收到了一幢洋房和一部德国轿车,并都登记在“海燕堂”名下——沈醉别名沈沧海,妻子名中有个“燕”字(粟燕萍),所以他们的房产都以“海燕堂”命名,户主有的叫沈海燕,有的叫粟海燕,这样做是为了不让上面检查出来。
有的,有的,这两个“有的”,说明沈醉的秘密房产绝不止一两处,北平马汉三送给他的貂皮大衣而二百颗珍珠,在两人看来那只是“毛毛雨”,沈醉溜达一圈,就够保密局天津站站长赚好几年了:“在这次清查工作中,我们乘专机跑了十来个省市,这次带回家的几十条金子,大都是从他们所送的土特产中取出来的。”
除了“做买卖”和收贿赂,沈醉还有第三条生财之路,那就是利用他当总务处长的权力盖自己的房子:那幢原名“醉归”后更名“沧海一粟庐”的“茅草屋”,只是从外表上看寒酸而已,内部装修之豪华,连戴笠都没有亲眼见过——戴笠只看外表,还以为沈醉太过“清廉”就没有进屋,还要拨给沈醉五千元购房。
沈醉被抓前至少有三条生财之路,被抓进了战犯管理所,还是有三条来钱道儿,特赦之后,居然也比其他同学兼同事富裕:“由于我不仅工资高稿费收入多,国外亲友常有馈赠,我家早已全部电器化和有不少存款了。”
沈醉写回忆录赚了多少钱,他的前同事也看着眼红,据沈醉回忆,他在香港探亲期间,“连底稿都不打,在稿纸上一气呵成” ,看得过去的“同事”大跌眼镜又羡慕不已:“香港和在国外发表的东西,别人是不能随便转载的,版权所有,用了就得付钱,我写的东西也就不客气地要钱,连过去他们刊登过的我的东西,也都付给了我优厚的稿酬,有天我正午睡,一个老朋友来,看我刚从床上爬起,便说:‘你中午怎么不写东西就睡觉?不是把钱都睡掉了?’”
看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版权还是比较受保护的,不像现在某些狗屎平台,审核人员和抄袭者串通一气,抄袭的给流量,原创的挑毛病——把原创稿子找毛病下线,那些抄袭的就有人看了,他们才不管抄袭的AI痕迹有多重,所以很多原创作者都有这个苦恼:原创的稿子一会说时间不对一会说图片不行,怎么全部照搬、连图片上原创者水印都不去掉的就没问题?
就像抄袭者跟审核人员搞好关系就可以明目张胆盗窃一样,沈醉在当特务期间,利用职权没少捞钱,进了战犯管理所依然“财源滚滚”,特赦后当了文史专员,倒是挣了一些干净钱,读者诸君看了沈醉这七条生财之道,又会作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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