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质效,强化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入和退出机制,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高质量就业作用,根据《烟台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管理办法》,现就公开征集2026年度开展招远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纳入、动态调整”的原则,采取集中开展和日常开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编制工作。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招远市范围内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所属培训机构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应在有效期内;
2.办学资质中可培训职业(工种)或所设置专业在烟台市发布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内;
3.具备与所承担补贴性培训项目相匹配的办学场所和教学设备,以及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等规定的承训要求,同时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等要求;
4.具备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团队,每个培训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教师。其中,承担创业培训项目的,还应满足《烟台市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办法(试行)》对师资队伍的有关要求;
5.有相应设施设备,可以做到培训过程有记录、可查询、可追溯;
6.具有提供后续指导服务的团队或渠道,能够积极做好对参训学员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咨询、创业实训指导等后续服务;
7.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名:
1.上一年度监管(含年检、评估等)不合格;
2.正在被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3.信用不良,被列入有关经营(运营)异常名录或违法失信单位名单;
4.近3年存在骗取、套取补贴性职业培训资金情况;
5.存在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不得参与政府补贴性培训的情形。
三、组织程序
采取机构申请、评估确认、纳入目录、动态管理的方式,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核验数据等,了解掌握培训机构有关情况,综合评估确定。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统一纳入我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并向社会主动公开机构名称、地址、培训职业(工种)、联系方式等。
(一)机构申请
1.申请方式:提交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
2.申请时间:2025年12月23日—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地址:招远市金融大厦4楼443室培训管理科。
(二)申请需提供材料
1.《招远市补贴性培训机构纳入目录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副本或办学批文等培训资质证明材料;
3.申报培训职业(工种)教学设施设备照片;
4.培训师资及管理人员学历材料、职称/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培训后可提供就业指导服务或创业指导服务的管理团队或专家情况;
6.教学管理、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三)目录内机构申请
对已经纳入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且愿意继续承接补贴性培训的机构,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招远市补贴性培训机构纳入目录申请表》、培训资质证明材料,经审核后继续纳入目录。培训机构本次申报与2025年度申报有变更事项的(包括师资配备、设施设备及申报专业和工种等),除提供《招远市补贴性培训机构纳入目录申请表》(附件1)、培训资质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变更相关的材料(如设施设备变更的需提供教学设备设施证明材料,师资配备变更的需提供培训师资证明材料等)。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均需报送原件,如为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印章,材料上写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审核人签名。
2.申报培训职业(工种)教学设施设备照片、培训师资资格证明,按照申报职业(工种)建立文件夹。
联系电话:0535-8237929
附件: 招远市补贴性培训机构纳入目录申请表.doc
招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2日
来源: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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