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被打不是新闻,有很多方面的原因。
我主要做刑事诉讼,对刑事庭审有些体会,主谈刑事部分,我相信万物之道应该是相通的,民商事诉讼可供参考。
举个例子,曾经,一起故意伤害案,有四名嫌疑人,我代理其中一位。
庭审时,我留意到被害人及父母均到庭参加诉讼,他们选择坐在旁听席。
本案不是大案要案,被害人所受伤情为轻伤二级,但庭审当天旁听的人很多,全部坐满了,目测有二三十人,一部分是家属、朋友,一部分恐怕是吃瓜群众,被害人就隐于人群之中。
庭审比较顺利,很快就到了辩论阶段,各个辩护人挨个发表自己的辩护意见。
主角登场,某辩护人发表的意见引爆了全场。
我总结成几点,第一,被害人有过错;第二,赔偿谅解了;第三,当事人是从犯,具体记不清楚了,辩护意见总体来说都是中规中矩的,看上去应该没问题。
但是,为什么会引爆全场?
因为他在谈被害人具有过错时言辞不够艺术所致。
只要是有被害人的案件,被害人多半都有些问题,说被害人有错没问题。
他说被害人盗窃嫌疑人财物被发现,因此引发本案,被害人具有重大过错。
有问题吗?可以说没问题,也可以说有问题。
没问题在于,也许事实确实如此,可以这么说。
有问题在于,你说被害人盗窃,你有证据吗?公安介入调查后可没定被害人的罪,本案没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涉嫌盗窃,这是诬告,对大家都没好处,要吃牢饭的。
被害人及家属情绪异常激动,马上就站起来大声呵责,并威胁出去以后等着,看这架势,被打的可能性很大。
审判长一顿锤子一敲,这场闹剧结束,庭审回归正常,很快落幕。
我看到这位辩护人灰溜溜的从后门跑了,出了法院还能完好无损吗?
我知道他跑得快没有被打。
举一反三,此后我总结出一条免打规则。
有被害人的案件,出庭时一定要观察清楚被害人到没到,如果到了,说话要谨慎,特别是把斗争矛头指向被害人的辩护方案更要谨慎再谨慎。
建议别发散,说被害人过错时几句带过,不要借题发挥,即使是对的,保不定给自己招惹是非,不敢说的留在庭后的辩护词里面说,文字提请注意一下也有效果。
最近,我开了个故意杀人案的庭,毫无意外,家属出现了,法官有意压制死者家属情绪,因此不敢放太多现场监控。
即使这样,要不是有法警拉着,被告人早就被剁了。
到我发表辩护意见了,举一反三。
首先,在发表辩护意见前,我表示对家属的同情及死者的哀悼,这几段词我自认为掷地有声,富有饱满的悲伤情绪,以减轻对我的附带魔法伤害。
其次,我希望家属能理解我的辩护工作。
之后正式发表意见。被害人有一些过错被我转换为双方对事态处理不妥,不敢借题发挥。
也没必要发挥,被害人的过错不足以为被告人保命。
庭审顺利结束,我出去时碰到了死者家属,确实没有被打,更没从眼神中感受到杀气,有的只有哀伤。
延伸一下,记着某年一女律师代理房产案件被锤,被打成重伤,有很多人不顾文人气质,对女律师的遭遇表示高兴,我因为站了同行被网暴了一波,每天都有人私信骂我,系统建议我关闭私信,我选择视而不见,几百条私信又如何,不惧哉。
对错很明显,打人者的遭遇值得同情,但做法错了,针对的对象也错了。
我们律师接受案件委托即介入了他人的因果,说话做事要谨慎,别把法条当圣经,过刚易折。
律所主任,司法部死核援助律师,省市律协刑专委委员,办有无罪免死不起诉缓刑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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