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4日的黄昏刚过,绵竹市体育场里还堆着余震后捐来的棉被。救援志愿者陆续合影留念,三十六岁的“董队”站在人群中央,镜头闪动的刹那,他的手指却在不停颤抖。闪光灯熄灭,他忽然低声冒出一句:“我得去派出所一趟。”
人群没听明白,以为他要交接善后物资。几分钟后,他却一头扎进绵竹公安分局值班室,递上志愿者证件和一张用汗水浸湿的临时身份证,自报姓名——雷震宇。民警翻阅通缉资料,编号037—1997的抢劫案逃犯信息随即弹出。十一年的亡命,就此画上句点。
雷震宇出生在1972年的四川乐山,家里三口地全靠父亲务农。1991年父亲意外摔断腿,他被迫辍学南下打工,用麻袋装着全部行李。那时他最大的愿望不过是把欠条从母亲的抽屉里清空。省吃俭用五年,他的胃却率先拉响警报。疼痛让人弯腰蜷缩,他仍不肯去医院,宁肯晚饭只啃一块冷馒头。
1996年冬天,医院诊断:严重胃溃疡。治疗费几乎掏空存款,又欠下同事两千多元。债未还清便到了1997年腊月。妹妹一个电话催他“记得割块肉回家”,这句话像铁锤砸在他头顶——手里只剩二十七块钱。夜色中,他揣了把水果刀,蹲守在成乐公路旁。第一辆刹停的货车司机好心询问:“小兄弟,胃病疼得厉害吗,要不要先喝点热水?”温声关怀没能阻止那把刀的寒光。雷震宇最终拿走一千四百元现金,却仍给对方留下了油费。四川警方随后立案,通缉令贴遍各县车站。
逃亡伊始,他买到一张外地身份证,改名“董维垒”,走遍广州、昆山、郑州的建筑工地。工棚里半夜翻身,总担心脚步声是铐子的响动。每隔半年就换城市,生怕档案比对系统把他筛出来。越是惶惶,就越渴望一次彻底赎罪的机会。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汶川8.0级地震撕裂岷江峡谷。黑板报里出现“北川老县城全毁”时,雷震宇正搬运钢筋。故乡两个字让他停住手里的扳手,他用最快速度辞工,登上开往成都的列车。途中他加入志愿团队,被推选为队长,只因他肯背伤员,也肯钻废墟。大家喊他“董队”,他却在夜里自言自语:“我不配带这个队。”
灾区昼夜温差大,志愿者窝在操场角落就睡,他却常常独自守在警戒线旁,盯着山口的警灯发呆。那把当年用过的水果刀,他早已丢进雅砻江。可刀留下的锯齿还在心里。救援结束当天,队员们想合影纪念,他把背包交给副队,径直走向公安分局。
自首记录里,他只提出一个请求——把志愿者证留给队里做备案。绵竹检察机关根据1997年抢劫案卷宗和自首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决书载明:自首、积极救灾、取财数额有限、未造成被害人重伤。司机当年留下的口供也补充进案卷——仅一句话:“他年轻,一时糊涂。”
缓刑期间,雷震宇留在德阳社区医院做后勤,一边治疗自己的胃病,一边负责发放慢性病药物。他不再刻意隐姓埋名,名牌上写着“雷震宇(志愿者)”。每逢腊八,他会买一大盆红烧肉分给病友。有人好奇缘由,他只淡淡一句:“以前欠的,总得补回来。”
2012年,原先那位货车司机托人送来一张照片,上面是当年被抢的那条公路。司机手写两行字:善恶一念,踏实做人。雷震宇把照片贴在宿舍门后,出门前都会看一眼。他不再谈论逃亡史,也不为自己辩护。对他而言,十一年的漂泊连同那场震后的余温,都只是通往清算的一段必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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