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9月,辽宁苏家屯出了个奇葩劫匪。

这人智商极高,手里拿着枪进信用社不抢钱先唠嗑,把现场搞得跟悬疑片片场似的,把警察耍得团团转。

但他千算万算,没算到自己作案结束前那句下意识的感叹,直接把老底给漏了。

看似天衣无缝的布局,往往毁于最不起眼的生理本能。

这事儿得从1978年9月10日晚上说起。

那天大沟公社中学的操场上正放露天电影《抓特务》。

那时候的老百姓娱乐生活少啊,一场电影那就是过年,十里八乡的年轻人都凑过来了。

大荧幕上我军正跟女特务斗智斗勇,底下看得津津有味。

谁也没注意到,等半夜11点半电影散了场,真正的“特务”才刚开始干活。

就在中学隔壁的大沟信用社,值班员张玉跃和更夫刘广利刚听着外头没动静了准备睡觉,一道手电光直接给两人晃醒了。

进来俩人,手里拿着带刺的长枪,也不废话,直接就把人控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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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现在看可能觉得不可思议,但当时的安保措施确实不咋地,更夫手里就根烧火棍,面对真家伙,除了配合真没别的招。

但这案子怪就怪在劫匪的脑回路。

正常人抢劫讲究个兵贵神速,但这俩货反其道而行之。

带头的那个大个子,在同伙撬金柜的一个多小时里,居然跟被绑的值班员玩起了心理战。

他先拿被子把人头蒙上,问能不能听出声音,然后就开始疯狂输出信息量:一会儿说派出所里有熟人,一会儿又能准确叫出出纳员薛恩涛的名字,甚至还放话说是为了去南方避寒才干这一票。

这操作,简直就是现代版的“狼人杀”啊。

大个子劫匪王平其实是个惯犯,蹲过三年大牢,对警察那一套门儿清。

他这一通操作,就是为了把水搅浑。

说白了,他既不想让你认出来,又要故意表现得对本地特别熟。

这是一种极高级的反侦查手段,就是为了让警察在“流窜作案”和“熟人作案”这俩选相里来回纠结,最后谁也不敢拍板。

最聪明的谎言,往往是九句真话裹着一句假话。

第二天一早,苏家屯分局的侦查员们到了现场一看,头都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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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被泼了水,警犬闻不着味儿,这帮人确实专业。

警察内部也吵开了,一波人觉得这肯定是本地人,太熟悉环境了;另一波人觉得本地人哪敢这么嚣张,这绝对是外地流窜犯来示威的。

就在这会儿,沈阳市公安局派来了联合专案组,带头的正是后来威震东北的“刑侦八虎”之一,吕登中。

这老爷子那会儿正值壮年,眼神毒辣得很。

他压根没搭理劫匪留下的那些“去南方”、“认识谁谁谁”的烟雾弹,就死盯着卷宗里不起眼的一句话。

那是劫匪临走时,那个大个子催同伙说的一句:“哎呀!

都三点半了,别撬了,就这样吧!”

这句看似平常的催促,在吕登中眼里那就是破案的密码。

为什么偏偏是三点半?

大家想啊,1978年那会儿农村还是集体经济,挣工分的。

那时候也没手机闹钟,全靠公鸡打鸣。

早上四点半到五点,鸡一叫,勤快的老乡就要下地干活了,路上就开始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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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宁愿放弃还没撬开的金柜也要在三点半撤退,说明啥?

说明他们怕在回家的路上碰见早起的熟人。

这时候吕登中做了一个大胆的推测:从现场走回劫匪的老巢,大概需要一个半小时。

他立马让人做模拟实验,最后画了个圈:以信用社为圆心,半径10公里以内,就是这帮孙子的藏身地。

这一招直接把“流窜作案”的可能性给排除了,搜捕范围瞬间从大海捞针变成了瓮中捉鳖。

就在警察在这个圈里撒网的时候,那个自作聪明的王平又犯了个致命错误。

9月14号晚上,有人举报说在灌渠桥那边有人往河里扔东西。

捞上来一看,正是两支拆散了的56式半自动步枪。

经过比对,这就是之前辽阳民兵武器库丢的枪,也是抢劫案的作案工具。

但这事儿有个疑点,河边的脚印跟案发现场的劫匪脚印对不上号。

吕登中马上意识到:枪是对的,人是错的。

真正的劫匪这时候肯定也是吓得不行,风声太紧不敢自己出来,这是花钱雇了个“替死鬼”来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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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花钱消灾,结果花钱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顺着这个扔枪的线索,警察很快就找到了那个“替死鬼”。

在他家里,警察发现了一条还没干透的湿裤子和一双沾泥的鞋。

这哥们儿心理素质不行,没几下就招了,供出了幕后主使——铧子公社吴家大队的王平。

当侦查员站在王平面前的时候,这哥们儿还在那装呢,故作镇定。

可是当警察从他床底下翻出那双41码的“团结牌”胶底鞋,跟信用社现场的脚印严丝合缝的时候,他整个人彻底崩了。

到了审讯室,王平竹筒倒豆子全说了。

这人以前偷粮食坐过牢,出来后不想着好好过日子,非要干票大的。

他和同伙先偷了枪,然后精心踩点。

那天晚上他在现场说的那些废话,全是精心设计的剧本,就是为了误导警察。

唯独那句“三点半了”,是他一看时间快到了,出于本能的恐惧脱口而出的真话。

谁能想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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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精心策划的“完美犯罪”,最后毁在了一次看表上。

如果他不是聪明反被聪明误,非要花钱雇人扔枪,而是自己找个地儿埋了,警察可能还真没那么快抓到他。

这案子在当年轰动一时,不仅是因为持枪,更是因为它折射出那个年代人性的躁动。

那个年头,改革开放刚开始,人心思变,有些人不想走正道,总想着一夜暴富。

王平以为自己能把警察玩弄于股掌之间,却忘了最朴素的道理:只要是人,心里就有鬼,有鬼就会露马脚。

他在三点半的那一丝慌张,恰恰证明了无论多凶残的罪犯,骨子里对光明还是恐惧的。

仅仅五天,这起迷雾重重的大案就破了。

王平最后吃了枪子儿,这事儿也给后来那个躁动的年代提了个醒。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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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后,王平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年他才30岁,这就是最终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