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曾发生过文物保管员监守自盗,被依法处决!

原创 李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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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博,热度持续升温。

有消息说,前院长徐湖平和夫人已被带走调查,或者被带走保护起来了。

是真是假,等待官方消息。

今天要说的是,南博文物“监守自盗”,早在30多年前就发生过。

新华社曾报道,1994年9月15日,盗窃馆藏文物的南京博物院保管员陈超,在南京被依法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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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陈超,1988 年毕业于南京36中走读中专,同年10月,分配到南京博物院做文物保管工作。

陈超还在试用期间,就利用帮助清点文物的机会,将一些紫砂做成的精致的小核桃、水果等物揣进自己的衣兜。

1992年12月,陈在向接替他的工作人员移交工作一开始,就乘机从库房中窃走一只重达3斤半的玉鸳鸯壶。

1993年3月至9月,陈在交接工作结束以后,又多次在仓库行窃,先后窃走翡翠扳指、玉手镯、白玉刀等馆藏文物和工艺品,其中有国家二级文物玉含灵芝吼1件、价值4万元,国家三级文物玉鸳鸯壶1件,价值6万元。

几年间,陈超先后窃取馆藏文物、工艺品19件、价值18万元。

1994年6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陈超死刑,立即执行。

同年9月15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结束了他年轻的生命。

注意:当时,盗窃馆藏文物和工艺品十几万元,就是死刑!

今天,南博再次被爆出有人“监守自盗”,是十几万元的百倍,甚至更多......

该当何罪?

全国范围内,博物馆“监守自盗”者,也多是“死刑”。

1991年,山东省青州市博物馆被盗,汉代“宜子孙”谷纹玉璧、镇馆之宝“状元卷”等20件文物不翼而飞。

经调查,博物馆原保卫干事林春涛利用值班之际,3次进入文物库房,关闭警报器、撬开铁皮柜,盗走文物。

1992年2月,林春涛被执行死刑。

承德,也发生过“监守自盗”。

承德避暑山庄博物院/外八庙管理处保管部主任李海涛,从1993开始“监守自盗”,到2002年案发,长达10年。

他的作案手段是:定制高仿品调换真迹,专偷冷门佛教文物;篡改档案,将被盗文物标为“残件”“非馆藏”.

10年间,累计盗走馆藏文物259件,含5件一级、56件二级、58件三级文物,部分一级文物仅卖500元。

2010年,李海涛被执行死刑。

看看,都是死刑、死刑、死刑。

网上随便搜索一下,博物馆领导、馆员、工作人员“监守自盗”“狸猫换太子”的烂事,满眼皆是。

博物馆出那么多“家贼”,究竟怎么了?

答案有多个:部分文博单位库房管理松散、单人值守、钥匙管理不严,这就给监守自盗者提供可乘之机;部分领导私欲膨胀,把博物馆当成了自己的书房,胆大包天......

“家贼难防”啊!

看看,几十年来,几乎“配方”没变,“套路”也没变。

所以,有关部门正好利用南博事件,在全国范围内来一次大清查,把博物馆(院)领导和专家统统查一遍,看看究竟有多少“馆中硕鼠”?

我还是那句话:文物是国家文脉,光靠从业者良心没一点用,必须用铁规把监管锁死!

必要时,一定要祭出重典!

今天,即使刑法已经修订,也应该依法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