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韩国《关于内乱叛国和叛乱犯罪等刑事程序的特例法案》通过了。
说白了就是要让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和首尔高等法院,各设至少两个专门合议庭,专门审这类案子。
法院怎么搭班子审案,本该是司法系统自己的事,现在立法机构非要定规矩,难怪大家觉得不对劲。
有人说这是破坏司法独立,有人翻出宪法说根本不合法,还有人担心三权分立的原则被踩碎了。
我翻了翻相关报道,发现最核心的矛盾就一个,立法权是不是把手伸得太长,管到司法的地盘了?
国会审议那阵子,在野党就没闲着,天天喊话“这是把司法当工具”。
执政党一开始还嘴硬,后来看反对声太大,删掉了“外部推荐法官”的条款,说这样就没问题了。
可明眼人都知道,最关键的问题还在那儿立法强制要求设合议庭,这到底合不合规矩?
按韩国司法惯例,合议庭怎么组建,是法官会议和案件分配委员会说了算。
现在国会非要拍板“至少两个”,这不就是逼着法院按立法的意思来吗?
高丽大学法学院教授车镇雅说得直接,“就算不让外部推荐法官,立法硬插一脚定合议庭数量,本质上还是干涉司法,违宪的根子没动。”
更有意思的是尹锡悦自己,他当初下戒严令的时候,肯定没想到会给自己挖坑。
现在他和金龙显都面临内乱相关指控,律师团队直接放话,说这是“定制审判”,法官都是精心挑的,正准备把案子捅到宪法法院去。
韩国法律有规定,法院审案时要是觉得法规可能违宪,可以先停审,等宪法法院裁决。
但这里有个坑,韩国法律还说了,审判暂停的时候,拘留期不算暂停。
要是宪法法院审得慢,尹锡悦说不定没等判决下来,就因为拘留期满先放出来了。
这事想想就魔幻,一部号称“维护正义”的法案,可能先让当事人“合法出狱”,简直是黑色幽默。
要说韩国搞“特别法庭”,这可不是头一回。
翻历史就能发现,每次政治动荡的时候,总有人想拿司法当刀子,结果多半是把自己割伤。
最早是二战刚结束那会儿,韩国刚摆脱日本殖民,急着清算亲日派,就设了专门法庭。
法官都是临时政府指定的,案子审得快,但程序上糙得很。
后来大家实在看不下去,说这哪是司法,就是政治报复,没过几年就散了。
1960年“四·一九革命”推翻李承晚政权后,又搞了个选举犯罪特别法院,说是要整顿选举舞弊。
结果呢?行政部门天天盯着法官办案,说是“推动民主”,实际上还是权力在背后指手画脚。
这法庭没撑多久,反倒给后来朴正熙政变铺路了。
最惨的是1961年朴正熙政变后搞的“革命法庭”,名字挺唬人,说是“实现革命正义”,实际上法官全是军方任命的,审判跟走过场似的。
反对政变的政客、学者抓了一大批,司法彻底成了军事政权的工具,韩国宪政停滞了快三十年。
现在这部内乱法庭法案,跟前面几个老伙计比,看着好像“进步”了删掉了外部荐法官条款,强调“程序正义”。
但骨子里还是一个逻辑,政治争议想用司法手段解决,而且明晃晃地冲着特定人物来。
这种“换汤不换药”的操作,真当老百姓记性差?
法案通过那天,韩国律师协会直接发了声明,说“定制化的司法程序,会让公众彻底失去对法治的信任”。
这话不是危言耸听,最近民调显示,不少受访者觉得这法案“就是为了政治清算”。
执政党共同民主党倒是嘴硬,说“该改的都改了,司法独立没问题”。
在野党国民力量党根本不认,天天在国会吵“核心宪法问题一个没解决”。
两边吵得越凶,老百姓心里越没底,法院到底还能不能信?
现在所有人都盯着宪法法院,它要是判“合宪”,以后立法机构想怎么插手司法程序都行,要是判“违宪”,执政党这阵子的功夫就白费了。
但不管怎么判,伤害可能已经造成了当公众开始怀疑“法官是挑的”“法庭是定制的”,司法公信力就像摔碎的镜子,拼起来也有裂痕。
其实不止韩国,历史上好多国家都试过用特别法庭解决政治问题。
德国二战后清算法西斯的法庭,南非种族隔离后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有的成功了,有的留下了更深的伤口。
关键不在“设不设法庭”,而在“是不是真让司法自己说了算”。
说到底,这场争议的核心,就是法律能不能管住权力。
要是立法机构能随便给法院“下命令”,要是法庭成了政党清算对手的工具,那韩国喊了这么多年的“三权分立”“司法独立”,不就成了笑话?
现在韩国法院大楼外,一边是举着“拒绝政治审判”牌子的抗议者,一边是喊着“清算权力腐败”的声援者。
两拨人的声音混在一起,像极了韩国宪政体制的心跳乱了节奏,还能不能跳回来,就看宪法法院那声槌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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