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刘哥喝酒,他听说我想再干点啥,

就问:打算干啥?跑业务?开面馆?还是回乡下包地?

我笑着说:实在不行,就摆个地摊。

他一愣,酒杯停在半空:摆地摊?你不觉得丢人?

我没急着答,给他续了杯酒,又给自己倒上。

我说:职业只是谋生的手段,哪有高低贵贱?

所谓丢人,不过是活在别人的眼睛和嘴巴里。

刘哥苦笑:话是这么说,可街坊邻居看见你——五十好几,穿个旧夹克蹲在夜市卖袜子,背都驼了……

人家嘴上不说,心里咋想? 我喝了一口酒,辣得嗓子眼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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