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晚明史,有两个人物不能省略,那就是洪承畴和史可法。前者是晚明王朝的名将,被俘后投降清朝。后者是南明小朝廷大学士,在扬州拼死抵抗清军,城破之时自尽未死,为清军俘虏,不屈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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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承畴

崇祯初年,洪承畴曾任延绥巡抚、陕西三边总督,镇压农民义军有功,升任兵部尚书,总督河南、山西、陕西、湖广等处军务,先后击败高迎祥、李自成部。崇祯十二年调任蓟辽总督,统兵13万出山海关,救援锦州。在松锦之战中为清军所败,被俘于松山,遂降清,隶镶黄旗包衣牛录(后入镶黄旗汉军)。之后,洪承畴南下总督军务,招抚江南诸省,奉命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五省,赐“经略大学士”印。康熙四年,洪承畴去世,康熙帝追赠他为少师,赐谥号“文襄”。

有趣的是,松山兵败之后,朝廷接报:洪承畴已被清军杀死,战场尽节。崇祯皇帝写了御旨:洪承畴节烈弥笃,速以优旌,以为幽钟。他还下旨祭祀洪承畴,亲自致祭说:“我不曾救得承畴”。直到多尔衮率清军进入北京城,才知道洪承畴已经变节。之后,洪承畴的母亲拿棍子打他,要“为天下除害”。洪承畴拜见已90岁的崇祯朝吏部尚书郑三俊时遭怒骂,以致大哭,“老师弃我矣!”徽州休宁人金声抗清被俘,押到洪承畴面前时大骂:“汝是何物奴才?洪承畴已死,此必假洪承畴无疑!”

重写晚明史:王朝的陌路》中写道,不仅明朝遗老蔑视洪承畴,清廷对他也另眼相看。虽然官至少师、经略大学士,但在清初张廷玉等编撰的《明史》中,洪承畴却被打入另册——《二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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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史可法。史可法是南明小朝廷东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太子太保兼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清顺治二年,史可法坐镇扬州指挥抵抗清军,拒绝多尔衮的劝降,留下遗言:“可法受先帝恩德,不能报仇雪耻。受今上恩德,不能保护疆土。受慈母恩典,不能尽孝养之责。可惜遭逢时机未到,志愿未达。用战死报答国家,是官员职责。唯一遗憾是不能在地下与先帝相会”,拼死战至最后一刻。被俘后,史可法再次拒绝投降,被下令处死,尸体遭肢解,死无全尸。

乾隆皇帝在《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中如此评价:史可法节秉清刚,心存干济,危颠难救,正直不回。

读到此时,不禁一声叹息,历史毕竟是公正的。叛徒虽能苟活,甚至官运亨通,但终究被人唾弃。忠臣虽然命苦,但英名长存,即便是敌人,也不得不敬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