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张静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餐饮管理条例》将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贯穿始终,在校园餐饮安全监管机制上构建了一个"四方责任"清晰、"全链条"管控、社会共同监督的立体化监管体系,全方位守护师生"舌尖安全",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是压实"四方责任",解决"谁来管"的问题。明确了政府属地责任: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校园餐饮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协调机制。明确了行业主管责任: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餐饮管理制度,加强餐饮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明确了部门监管责任:厘清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职责。例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营养健康监测与食源性疾病预防。明确了学校主体责任:确立了"校(园)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求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严格执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二是实行"全链条"管控,解决"怎么管"的问题。加强从源头到餐桌的闭环管理,《条例》对食材的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双人联检"验收、贮存、加工、留样、配送到餐厨废弃物处理等各环节都作出了操作性强的规定。
三是推动"社会共治",解决"如何监督"的问题。明确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成立"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保障家长对餐饮管理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定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供餐满意度测评,并将结果作为督促整改的依据。全面推进"明厨亮灶",要求在学校食堂后厨关键区域安装视频监控并确保有效运行,实现加工过程透明化。
守护校园食安,就是守护未来希望。《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餐饮管理条例》构建的多元监管机制,打通了校园食安保障"最后一公里",以硬核监管守护师生饮食健康,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多方参与共筑校园食品安全防护墙。(编辑 詹云清)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