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 通讯员 魏颖 张婷/文图

一桩因乡间小道通行引发的争执,险些酿成极端事件。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跳出“就案办案”思维定式,通过组建专班、构建多元化解体系、建立长效机制等一系列精准履职举措,依法对行为人张某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的同时,更成功化解双方尖锐矛盾,促成赔偿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起案件的办理,彰显了新时代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履职参与社会治理、守护社会和谐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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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溯至2022年11月,张某某与父亲驾车行至一乡间小道时,与村民李某某因通行问题发生争执。李某某上前阻拦车辆前行,张某某随即上前抱住李某某向路边拉扯,致其倒地受伤,经诊断为左膝关节胫骨平台骨折。经两次鉴定,李某某的损伤程度均为轻伤一级。但张某某认为自己为了让李某某让开而对其拉扯,并不是伤害行为,不愿意对李某某进行赔偿,而李某某认为张某某使自己受到了精神和身体的双重伤害却没有任何赔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在此期间,李某某又确诊癌症,导致其对立情绪加剧,多次到有关部门信访,并扬言要采取极端行为报复张某某。

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认为张某某主观上是否具有伤害故意及轻伤结果是否其行为造成的证据不足,补充侦查后仍不符合起诉条件,考虑到案件存在矛盾隐患,简单结案极易激化社会矛盾,故成立由分管检察长牵头,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与承办检察官共同参与的矛盾化解专班,将办案重心从程序审结转向风险防控与矛盾化解。

专班一方面通过构建“多元协同+专业攻坚”分层化解体系,联合公安、司法及基层组织摸清矛盾根源,另一方面结合双方家庭背景、性格特点精准画像,以“释法说理+心理疏导”模式开展耐心引导,同时,借助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多次走访,逐步厘清双方法律责任,修复被害人心理创伤。经过数十次沟通协调,张某某最终真诚道歉并主动赔偿,李某某自愿谅解并承诺放弃过激行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检察机关对双方和解的自愿性和真实性依法进行审查,在确认矛盾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后,依法对张某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双方均表示认可并接受该处理决定。

案件的办结并非履职的终点。宛城区检察院以该案为切入点,深入开展类案反向审视,积极推动公检法司联合会签《故意伤害类轻微刑事案件办案指引》,建立“三联三析三问”工作机制,成立“宛美‘枫’景”矛盾化解工作室,吸纳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检察人员常驻开展工作,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综合效果,以检察履职延伸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为更高水平平安南阳建设注入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