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雷特·卡瓦诺大法官在“皮奇福德诉凯恩案”中撰写了多数意见。布雷特·卡瓦诺大法官是共和党人。他曾在共和党执政的白宫任职,通常会与最高法院其他共和党大法官站在一起,甚至在一些导致共和党出现分歧的重要案件中,也会支持总统唐纳德·特朗普。
需要说明的是,卡瓦诺在“皮奇福德诉凯恩案”中的意见,并没有真正开辟多少新的法律空间。这个案件涉及对“巴特森诉肯塔基州案”一次相当直接的违反;而“巴特森案”正是最高法院处理陪审员遴选中种族问题最重要的先例。最终判决支持了那名向最高法院指出这一相当明显违法情形的死囚。
尽管如此,“皮奇福德诉凯恩案”仍是一个5比4的裁决。卡瓦诺的四位共和党同僚加入了尼尔·戈萨奇大法官的异议意见。因此,如果不是其中一位共和党大法官在法律职业生涯开始前,就形成了对“巴特森案”较为自由派的理解,这个案子很可能会朝相反方向裁决。某种意义上说,即便是最高法院大法官——或许是整个联邦政府中政治审查最严格的任命官员——其立场也并非铁板一块。
再说一遍,“皮奇福德诉凯恩案”本身并不复杂。在一个意识形态色彩没那么强的最高法院里,这名案件核心当事人或许会一致胜诉。但这项裁决仍然说明,倾向自由派的倡议者有时也能在这家法院获胜,前提是他们能诉诸某些共和党大法官较为特殊的个人看法。
在刑事审判中,控方和辩方通常都拥有数量有限的“无因回避权”,可以据此几乎出于任何理由,将某位潜在陪审员排除出陪审团候选名单。行使这种无因回避权,可能是因为检察官不喜欢某位陪审员的发型,也可能是因为辩护律师觉得某位陪审员看自己当事人的眼神带有怀疑,甚至也可能只是因为律师不喜欢名字以某个字母开头的陪审员。
但宪法禁止检察官仅因陪审员的种族而将其排除。
正如卡瓦诺在“皮奇福德诉凯恩案”的意见中所解释的那样,“巴特森案”确立了一个三步程序,用来判断检察官是否确实出于不被允许的种族理由排除了某位陪审员。第一步,由辩护律师对某位或某组陪审员被排除提出异议;第二步,检察官通常必须说明自己为何要排除该陪审员,并给出与种族无关的解释。到了第三步,卡瓦诺写道,“辩护律师有机会反驳检察官提出的种族中立理由,指出那只是借口”,随后由法官判断究竟谁在说真话。
在“皮奇福德诉凯恩案”中,密西西比州一宗谋杀案的检方运用无因回避权,将被告特里·皮奇福德陪审员候选名单中5名黑人潜在陪审员里的4人排除。辩方依据“巴特森案”提出异议,检方则给出了若干与种族无关的解释。
检方称,其中一名陪审员被排除,是因为他到庭迟到;另外两人被排除,是因为他们的兄弟曾因暴力犯罪被定罪;还有一人被排除,是因为他和被告一样,都是年轻父亲。但审判法官从未给辩护律师机会反驳这些解释。法官只是认定检方的解释可以接受,然后继续审理。
卡瓦诺在“皮奇福德诉凯恩案”中写道,这样做是不允许的。几乎与他1989年的论点如出一辙,他写道:“在检察官就无因回避提出种族中立理由后,辩护律师至少必须有机会主张,这些所谓种族中立的理由并非真实理由——也就是说,这些理由只是借口。”
那么,这样一个并不复杂的案件,为什么会出现四位大法官反对?需要说明的是,卡瓦诺认为,既然“巴特森案”要求法院用三步程序处理陪审员歧视争议,那么这三步都具有强制性,这并不算特别牵强。最多只能说,“皮奇福德诉凯恩案”把美国法律中原本隐含的内容明确说了出来。
但这个案件还受到一部联邦法律的影响,即1996年《反恐怖主义和有效死刑法》。这部法律使得那些先在州法院受审、后又想在联邦法院挑战其定罪或量刑的已定罪人员,面临很大困难。要在这类联邦挑战中胜诉,皮奇福德必须证明,州法院作出的裁判“违反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已明确确立的联邦法律,或对该法律作出了不合理适用”,或者“基于对州法院程序中所提交证据的不合理事实认定”。
在这样高的门槛之下,凡是想维持州法院裁判结果的联邦法官,几乎总能找到办法这么做。戈萨奇的意见正是如此。异议意见的核心论点是,皮奇福德已经放弃了他的“巴特森案”主张。理由是,虽然他的律师在一审中提出了这一问题,但在提出异议时,并没有足够具体地说明审判法官究竟在哪一点上违反了“巴特森案”。一般来说,律师如果没有在一审中提出某项主张,就不能在上诉时再提出。
这个论点并不高明。因为正如卡瓦诺所解释的,辩护律师在审判中曾多次提出“巴特森案”异议。而且,在其中一次异议之后,审判法官还“明确向皮奇福德的律师保证,这项巴特森异议已经得到保留”。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辩护律师还要进一步展开论述,反而会显得奇怪,甚至可能激怒法官——因为法官实际上已经告诉他们,不必再纠缠这个问题,留待上诉法院处理即可。
但事实仍然是,皮奇福德在最高法院只是险胜。如果不是卡瓦诺似乎早在法学院时期就形成了这样一种看法——“巴特森案”三步程序中的每一步都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这个案件很可能会朝相反方向裁决。
自由派在这家法院获胜并不常见,但也没有罕见到不可想象。在这个案件中,一位大法官似乎在某个政治争议很大的问题上,早于他完全接受后来那套更广泛的世界观之前,就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判断;而那套世界观,正是他在共和党政府中获得政治任命所需要具备的。这也意味着,至少在涉及陪审员歧视的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有时仍能在最高法院遇到愿意倾听他们观点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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