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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响水县阳光地带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此起违法行为是2025年度内第二次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人数为1名,收取1名未成年人总共10元的费用应认定为当事人违法所得。
响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并参照《盐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第4项,对其罚款0.5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江苏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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