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湖南张家界永定区一所小学门前,一位45岁的家长在站护学岗时轰然倒地,经抢救无效身亡。监控画面记录下他生命的最后20多分钟:站岗、聊天、抽烟,随后猝然离去。学校称此为“家长自愿参与”,教育局强调已按程序处理,而法律专家则聚焦于学校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在“自愿”与“责任”的模糊地带,撞开了一道沉痛的伦理与制度裂缝。
这起悲剧首先撕开了“自愿”表象下可能隐藏的结构性压力。所谓“护学岗”,源于教育部门对校园安全的重视,本意是凝聚家校合力。然而,当“自愿”置于家校关系的微妙语境中,是否真能纯粹?在现实的学校生态中,此类倡议往往通过家委会传达,无形中裹挟着“支持学校工作”的集体期待,形成温和而坚韧的道德动员。涉事学校工作人员称“(站岗)30分钟到40分钟”,教育局却言“不到两分钟”,时间表述的差异,本身折射出管理环节的粗疏与信息混乱。当“自愿”被嵌套在非对称的家校权力关系中,其自愿成色究竟几何,需要打上一个沉重的问号。
更深层的叩问,指向学校应承担却可能缺失的“积极保障义务”。付建律师指出,学校责任的关键在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与及时处置。具体而言,这不止于事后急救——尽管第一时间送医值得肯定——更应涵盖事前的风险评估与事中的基本保障。在寒冬或酷暑户外值守近半小时,学校是否评估过其对不同体质家长(尤其可能存有未知基础疾病者)的健康风险?是否提供避风遮阳的固定点位、座椅、热水等基本保障?是否对参与家长有必要的安全提示或简易排查?悲剧发生时,“懂医的大姐”和附近医生的施救令人动容,但这源于偶然的善意,而非制度性的守护网络。若安全保障仅停留在“不发生外力侵害”的层面,而忽视对守护者自身脆弱性的照拂,那么这种保障便是残缺而冷漠的。
进一步看,此事件暴露出家校共育实践中权责关系的严重失衡。近年来,从“护学岗”到各类志愿任务,家长深度介入校园事务已成常态。这本是增进沟通的好事,但若缺乏清晰的权责界定与制度保障,便易使家长从“教育合伙人”滑向“无偿劳力”的尴尬境地。学校作为活动的组织者与受益方,享有管理权威,自然应承担与之匹配的组织责任与安全保障主责。将责任轻巧地推向“自愿”与“自身基础疾病”,有逃避核心义务之嫌。基础疾病确是内因,但学校组织活动创设的特定情境(户外、时长、义务性),是否为疾病的突发提供了不利条件或未能提供应有缓冲?这正是需要严肃审视的“过错”空间。
这起猝死悲剧,应以生命为代价,推动家校共育模式的深刻反思与制度化完善。首先,教育部门与学校必须重新评估类似户外志愿活动的安全规范,制定包含健康风险提示、环境保障、时长限制、应急预案在内的标准操作流程,为“自愿”筑牢安全底线。其次,应探索更人性化、多元化的家校协作形式,避免对家长体力付出的单一依赖,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如监控预警系统)与社会资源(如协调专业保安或社区力量)。最后,亟待建立清晰的意外事件处理与补偿机制,通过投保集体意外险等方式,为可能的意外提供托底保障,让爱心不再承载不可预知的风险。
一位父亲倒在守护孩子的岗位上,这是家庭的不幸,更是对教育共同体的一次严峻拷问。我们不能止于对“自愿”标签的简单援引,或对“自身疾病”的无奈叹息。唯有将每一个参与者的生命安全置于制度的中心,用周全的保障替代模糊的期待,用明确的责任承接无私的奉献,才能真正构筑起一个安全、公平且有温度的家校共育环境,让守护者不被遗忘,让爱心不蒙阴影。这,是对逝者最基本的告慰,也是对生者最必要的承诺。
来源:桔红潇湘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