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近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空调维修工盗窃案。被告人徐某利用上门维修便利,多次盗窃客户家中黄金首饰等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徐某身为空调维修工,于2025年4月至6月初,借上门维修之机,多次盗窃客户家中贵重物品,涉案物品以黄金首饰为主,还包括部分现金。
具体案情显示,2025年5月26日,徐某在源汇区张某乙家偷走黄金手镯一枚,销赃获利27280元,经鉴定手镯价值27597.71元;6月9日,在郾城区闫某家盗窃黄金戒指一枚(价值3982.4元);6月23日,在郾城区张某丙家偷走铂金、黄金项链各一条(合计价值3674元)及黄色工艺品手镯一个;6月24日,在郾城区王某家盗窃黄金吊坠两个(价值14424.8元)及现金2000元。此外,徐某还盗窃黄金貔貅、珠子各一枚(价值2477.6元),以及黄金戒指、手链各一件,销赃获利9806元。
2025年6月24日,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案发后,除张某乙的黄金手镯因销赃未追回外,其余被害人被盗财物及现金均被追回发还。庭审中,徐某认罪认罚。其辩护人以自首、初犯、大部分赃物追回等为由,建议从轻处罚,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三年。
2015年12月,法院审理认为,徐某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其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可从轻处罚,采纳辩护人合理意见。最终判决:徐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罚金1万元;退赔张某乙27597.71元;追缴违法所得9806元及涉案黄金貔貅、珠子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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