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生的一件事,让人看了一肚子火。
这些年经济不好,很多企业和个人欠债还不起非常普遍,当然也有一些有钱不还的老赖,但至少也还有起诉的渠道,可以让负债人限制消费,虽然不能解决核心问题,但最起码也让他付出点代价。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甘肃庆阳正宁县宫河镇的杨女士经营一家蔬菜店,从2016年前后,开始给当地镇政府的职工灶供应粮油蔬菜。开始时双方合作得还算顺利,但到了2019年,就开始出现结账不及时,欠款也越积越多。
开始时,领导称要等镇上干部职工的伙食费收上来,还要等上级解决一些费用,才能给杨女士结账。但这件事一拖再拖,到了2024年职工灶承包出去时,已经欠了杨女士近11万。
杨女士同单位的领导进行沟通,职工灶的负责人前后给她打了9张欠条,经多方讨要,2024年7月和2025年2月,两次总共结了2万元,还欠下杨女士9万元。后来镇里一二把手都换了,杨女士多次找领导欠账,却分文没要到。
报道称,杨女士找新镇长多次交涉,对方对账目不存在任何质疑,也承认欠杨女士钱。刚开始说有一笔几千元的小额欠款可以支付,但后来也没有兑现。后来镇长直接告诉她,政府没有钱,而且没有解决方法。
记者联系上职工灶负责人,据称职工灶的收入一方面是职工缴纳,另一部分是外边来人的费用,除此之外,上级还有一部分补贴。但现在是上级给的补贴一直不到位,镇上经济紧张,所以无法解决。
这些事在之前屡见不鲜,甚至换了领导不认账的不在少数,供应商也只能吃哑巴亏。但现在法规有要求,所以没人敢不认账。但一句经济紧张,无法解决就成了挡箭牌,那还要法律做什么?
当然,法律也给了公民起诉行政单位的权利,如果镇政府换作是企业,那债权人完全可以申请冻结资产让公司破产清算。但如今债务人是镇政府,总不能冻结政府财产,把他们办公的资产拿去拍卖,所以如何执行就成了一纸空文。
如今欠了账的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不受一点影响,更无法把领导纳为失信人,所以哪有去解决问题的积极性?
债务的背后,还有更多的问题,比如当时招标是否公开公平公正,职工灶的设立是否符合政策要求?账务往来是否规范?
正因为有着各种问题,所以问题就成了无解的答案,镇领导才敢把没有解决办法、也没有解决的期限,把欠钱有理说得理所当然。再追究就是当时情况我不了解,供应商又能奈他何?
问题是,职工灶的开设真的有必要吗?既然经济紧张,就不要把职工灶当作员工福利。国家并没有规定机关单位必须管吃管住,这种超能力消费从一开始就存在不合理。
当镇政府连推诿的这点遮羞布也不愿遮掩,连装都不装,把无力承担债务放到了债权人面前,我们还有啥理由看不起那些无力还债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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