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卢元坤等7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关于卢元坤等7名同志任职的通知》(漾干字〔2025〕170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之规定,经2025年12月23日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29次常务会议、第144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卢元坤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龙潭派出所所长(正科级);

柯海江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

李晓东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平坡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

马凌波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杜 敏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富恒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段治军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鸡街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夏雪雁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漾濞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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