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要的是“情绪价值”,法官要的是“结案安全”。—表演型律师
前沿天地
·辽宁
“家属拍手,法官拍桌子”——同一个律师,在法庭外被赞“拼命三郎”,到庭上却被审判长当“麻烦制造机”。这种冷热反差,说穿了就是两种评价体系根本不对路:
家属要的是“情绪价值”,法官要的是“结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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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要的是“花银子买情绪”,法官要的是“零风险快结案”;表演型律师恰好站在两者裂缝上,左手卖“庭外悲情戏”收割家属,右手递“庭内炸药包”坑死法官。
于是出现最荒诞的场景:
庭外——家属热泪盈眶“律师够拼”;
庭上——审判长冷面打断“说重点”;
庭后——当事人拿着更重的判决书,还得替律师五星好评。
这场三角恋里,没有人真的在看法律,却都在为各自的KPI拼命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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