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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到底是个褒义词、贬义词,还是中性词?我有点摸不准。感觉有时候是褒义的,有时候又是贬义的,更多时候分不清褒贬,算作中性。但在律师行业,好像默认的标准是:“网推所”不是好所,网红律师不是好律师。

我此前也这么认为的,总感觉律师的标签,该是“冷静”、“理性”、“通透”和“厚重”。整天在网上喊口号的,一会儿是“北京律师不怕地方势力,不行就告到北京,告到最高层”,一会儿又是“谁让我的委托人受委屈,我就跟他斗争到底”,最近又拍“暴风雪中拖箱前行”和“为见委托人,顾不上吃饭,超市门口啃饼子”的视频。

这当中,以北京知名网红律师郑某某最典型。

我和郑律师不认识。原来还带些偏见看她,更关键的是我的嘴还特欠。记得她们所此前在小红书上推了三个年轻女律师的合影,并配上标题为“律师娘子军”。我看这几个律师丰腴的稍显过分,便评论说“律师娘子军,加起来不到一吨”。后来被人家给投诉下架了。

人都是有成见和偏见的,成长的过程就是不断克服偏见和成见的过程。

前段时间我刷手机,听了郑律师几分钟的直播。我发现,我错了,郑律师的水平可能并不低。还可能挺高。

直播间,有个人咨询:“我和前女朋友谈恋爱,借她点钱,她现在告我诈骗。案子到法院了,这个案子就是花再多钱,我给她打到底。”

郑律师问:“借的钱干什么去了?”

“投资。赔了。”

“那你现在和女朋友还有联系吗?”

“没有了,早就不联系了,十多年前的事了。”

“十多年来,你有没有打电话联系过她,商量还钱的事?”

“没有,我没有她电话,当时就没保存。”

郑律师接着问:“你俩搞对象,当时真搞,还是就是借搞对象之名,从人家那里借钱?”

“真搞。”

郑律师笑了。接着说:“你这样啊,你甭沾人家那十万八万的便宜,抓紧联系人家,该还的钱,抓紧还了。”还总结:“现在有很多诈骗种类,有些是借贷诈骗,就是以借款之名行诈骗之实。有些是投资诈骗。反正不占别人便宜,就沾不上事。”

从法律要素上看,郑律师的问题可都踩在案件的要点上,这已经说明她的水平可不能算低。更关键的是,她也没讲什么所谓的专业术语,街坊邻居“拉呱”似的就把问题讲清楚了。这说明她的法律素养和水平应该很高。

法律素养和水平,只是律师成功的一个方面,而且还不是很重要的那一面。

最重要的是,你得有市场,得有人欣赏。郑律师很懂市场,短视频里,不断给老百姓提供情绪价值。“谁让我的委托人受委屈,我就让他付出代价”,“还吃什么饭,委托人还在家里等着呢”,“快快快,委托人马上被带走,他还在家里等着呢,赶不上这趟车就晚了”,“今天刚开完庭,真解气,法官把对方提供的假证据,驳了个够。”

“情绪价值”是个很好玩的词,拆开看,“情绪”是人心,“价值”是市场。郑律师这既是法律专家,又懂人心,还懂市场。有人说,提供情绪价值的,给你提供的是情绪,他要的是你兜里的价值。我看,郑律师不见得是这样。价值肯定是要要的,但她懂专业,能看透事,也肯定能办成些事。所以,不能说人家提供情绪的目的,就是为了惦记你兜里的价值。

还有人说:男人不只有一面。这话说的,对也不对。因为,它忽略了女人这一面。

2026年了,时代在不断发生变化,有时候我都感觉自己跟不上时代发展。我在直播间看了看郑律师的执业年限,她执业时,我才三岁。但她至今仍然坚持着用新工具、新技术和新面貌,拥抱新时代,迎接新未来。

这种精神和通透,值得我们学习!

此篇是我的一点心得,也是我扭转自己此前偏见和成见的见证。写在2026年开年之时,祝各位朋友,像郑律师一样,修好内功,读懂人性,拥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