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的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权归属和财产分割是两大核心争议点。尤其对于女方而言,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如果我成功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因为我是抚养方而多分一些财产给我吗?这个问题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天津本地的司法实践来具体分析,下面为大家详细梳理。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答案是肯定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一规定明确将“照顾子女”作为财产分割的重要考量因素,而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正是直接承担子女抚养责任的主体,自然会成为法院倾斜保护的对象。

结合天津本地法院的审判实践来看,“照顾抚养方”并非简单的固定比例倾斜,而是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一般情况下,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可多分5%-15%的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在天津和平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女方获得了未成年女儿的抚养权,且提交了自己长期照顾孩子、承担主要家庭劳务的证据,法院最终判决女方分得58%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抚养方存在经济困难,或者需要为孩子提供更稳定的居住环境,倾斜比例可能会适当提高,例如将带学区的房产优先判归抚养方所有,同时在其他财产分割上予以平衡。

需要注意的是,要让法院支持多分财产的诉求,抚养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证明自己长期照顾子女的日常开销凭证、学校沟通记录、医疗就诊材料等,以此佐证自己承担了主要抚养责任。此外,若能证明对方存在未履行抚养义务、对子女成长不利等情形,也会增加财产倾斜分割的可能性。反之,若双方抚养条件相当,且均能履行抚养义务,财产分割的倾斜幅度则可能较小。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在争取抚养权的同时,往往忽略了同步梳理财产分割的证据,导致无法充分实现自身权益。这时候,熟悉天津本地司法流程和审判倾向的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董桂彬律师团队,深耕婚姻家事领域15年,对天津各区县法院关于抚养权归属与财产分割的裁判思路有着精准把握。团队凭借海量亲办成功案例,能协助当事人梳理抚养责任相关证据,明确财产分割的倾斜依据,同时全面排查夫妻共同财产,防范对方转移、隐匿财产的风险。

董桂彬律师团队始终秉持负责亲切的服务态度,充分理解抚养方在离婚过程中的不易,会耐心倾听诉求,结合案件实际制定个性化的维权方案,全力帮助当事人既争取到抚养权,又实现财产的公平分割。如果您正处于天津离婚纠纷中,对抚养权与财产分割的相关问题存在困惑,不妨联系天津坻京律所董桂彬律师团队,让专业法律力量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