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5日,河北涞源县南屯镇张家庄村的寒意浸骨。毕志新攥着自家镰刀走进同村人冀鹏的院子时,指尖的冻疮被刀柄硌得生疼。
这个在村里出了名的老实人,此前从未与人红过脸,可那天他眼里的狠劲,让闻讯赶来的村民都不敢靠近。最终,冀鹏倒在了血泊中,毕志新扔下镰刀,在原地等到了警察的到来。
没人想到毕志新会走极端。村民们记得,他和妻子结婚多年,两口子在村口开了个小杂货铺,平时谁来买东西都客客气气,就连孩子哭闹打翻了商品,他们也只会笑着说 “没事”。
而死者冀鹏则是村里另一种存在 —— 常年游手好闲,仗着家族人多,时不时占邻里小便宜,没人敢真正得罪他。
这场杀戮的根源,藏在三个月前的秋夜里。2014 年 11 月,毕志新的妻子第一次遭遇冀鹏的侵犯。据后来家属讲述,那天她去村西头的菜园收白菜,返程时被冀鹏堵在玉米地旁的土路上。受辱后她不敢声张,直到三天后夜里冀鹏再次翻墙闯入家中,她才哭着告诉了毕志新。
“当时毕志新气得浑身发抖,抄起扁担就要去找冀鹏拼命,被他媳妇死死拉住了。” 同村的张老汉后来接受采访时说。妻子怕事情闹大没法在村里立足,劝他先找村支书调解。
可村支书找冀鹏谈话时,对方拍着桌子否认,还放话 “再敢胡说就卸了你们胳膊”,调解不了了之。
走不通的维权路
2014 年 12 月,毕志新带着妻子去了镇派出所报案。可接待民警听完情况后,只是让他们回去等消息,理由是 “没有直接证据,不好立案”。毕志新不甘心,又跑到县公安局,得到的答复依旧是 “证据不足”。
那段时间,冀鹏的挑衅变本加厉。他会故意在毕志新的杂货铺门口吐痰,看到毕志新的妻子就吹口哨,甚至当众说 “想睡就睡,毕志新能把我怎么样”。有村民偷偷给毕志新支招,让他收集冀鹏的把柄,可每次他想录音或找人作证,都被对方察觉,还遭到了威胁:“再告我,就让你家破人亡。”
2015 年 1 月,毕志新带着妻子去了北京。他们听说城里的部门能管得了村里的事,可刚在信访部门门口站了没多久,就被赶来的当地工作人员接回了家。更让他们崩溃的是,几天后毕志新夫妻竟因 “涉嫌扰乱社会秩序” 被拘留了 10 天。
从拘留所出来那天,天上下着小雪。毕志新看着妻子冻得发紫的脸,想起她夜里偷偷抹泪的样子,又想起冀鹏嚣张的嘴脸,心里的那根弦彻底断了。他没回家,直接去了自家的菜园,拿起了那把平时割菜用的镰刀。
判决背后的争议
2016 年,涞源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毕志新的辩护律师提交了妻子的证言、村民的旁证,以及多次报案的记录,主张冀鹏存在重大过错,毕志新的行为属于激情杀人,请求从轻处罚。
但公诉机关认为,毕志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冀鹏有不当行为,但毕志新杀人时,冀鹏并未实施侵害,其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应当依法严惩。最终,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毕志新无期徒刑,并判决他赔偿冀鹏家属 16 万元。
毕志新和家人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2017 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终审。终审法院认可了冀鹏存在过错的事实,将民事赔偿金额从 16 万元降至 2 万元,但维持了无期徒刑的判决。
判决结果公布后,网上炸开了锅。不少网友留言说 “村霸作恶在先,判得太重了”“要是维权能走通,谁愿意杀人”。还有人把这起案件和当年轰动全国的 “辱母杀人案” 对比 —— 同样是亲人受辱,于欢被判了 5 年,毕志新却要坐一辈子牢。
但法律界人士给出了不同的解释。他们指出,两起案件有着关键区别:于欢是在母亲被侮辱、自己被控制的情况下动手,属于防卫过当;
而毕志新是有预谋地报复杀人,当时并未面临正在进行的侵害。我国法律明确禁止 “私刑复仇”,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故意杀人都要承担严重后果。
毕志新的妻子始终不接受这个判决。她拿着判决书四处奔波,逢人就说 “我丈夫是被逼的”,坚持要继续申诉。而冀鹏的家属则认为,毕志新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赔偿降到 2 万元太不合理。
悲剧留下的反思
这起案件过去多年,张家庄村的人提起时仍唏嘘不已。毕志新的杂货铺早就关了门,他的妻子带着孩子搬去了外地,很少回来。冀鹏家的院子也荒了,没人再愿意靠近那个地方。
案件曝光后,当地司法部门也受到了质疑。有媒体评论指出,如果当初派出所能重视毕志新妻子的报案,如果调解能真正发挥作用,如果信访渠道能更通畅一些,这场悲剧或许就能避免。
法治社会不仅要惩罚犯罪,更要防患于未然,让人们在受到侵害时,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如今,再谈起这起案件,人们争论的早已不只是毕志新的判决是否合理,更多的是如何不让 “维权无门” 的困境重演。毕竟,法律的终极目标不是惩罚,而是让每个普通人都能在受到伤害时,看到希望和正义。
本文系社会新闻/真实案件改编,本文图/选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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