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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写楚王朱华奎,他的故事,需要慢慢写。

楚王之位传到了朱华奎的时候,明朝已经进入了晚期,这时候的明朝,已经隐藏着危机。

朱华奎的父亲朱英㷿,在明廷困难的时候,他还能慷慨解囊,到了朱华奎,看到他的结局时,不得不感叹一点,朱华奎是真爱财啊。

朱英㷿死的时候,他的两个儿子尚且年幼,于是武冈王朱显槐暂时管理楚王府的事。朱显槐这人,能活下来,也是幸运。

在朱英燿杀他父亲朱显榕那天,朱显槐去送楚王朱显榕,万万没想到,楚王府里这么大的事,被他赶上了。朱显槐也是受伤了,他死里逃生,保住命了,后来朱显槐还受到了嘉奖。

明廷命令朱显槐暂时负责楚王府里的事情,其实也能理解,但是他管理楚王府的时候,发生了不少事。

湖广巡抚弹劾朱显槐作恶,欺负楚王府里的人,凌逼太妃,受贿杀人,提议应该解除朱显槐的管理楚王府的权力。

后来是东安王朱显梡来暂时管理楚王府。为了避免朱显槐管理楚王府的时候,发生的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再次发生,这次,朝廷不允许东安王朱显梡收掌楚王府的钱粮,让他住在门外的空宅子里,这样可以避嫌。

听起来是不是感觉处理得很圆满?已经想到了让东安王朱显梡怎么避嫌,但是实际上,朱华奎还是不满意。

朱华奎上奏,说众多人侵克钱粮,还有人从中挑拨,并且宗室里的人不遵守约束,抗命。

礼部的意思是,朱华奎尚且年幼,奏折中的用词,似乎有庇护群小的意思。后来,朝廷下令探查此事。

这时候的朱华奎,年龄小,说话力度不够。

最后这事怎么结局的,我也不知道,我没找到史料依据。

这时期楚王府里的事,是重重谜团。

关于宗藩里的这些事,很多史料,是来源于《明实录》,但是《明实录》记载的明代事情非常多,对于宗藩的事情,很多时候,都是记载比较简单。例如什么时候,哪个藩府,发生了什么事。哪个亲王上奏了,上奏的大概意思是怎样的。

有时候,只能看到这些藩王上奏的一面之词。

万历八年四月,朱华奎被册封为楚王。明朝的新任楚王正式上任。

这位王爷对于钱财的喜欢,超乎大家的想象。

他曾经上奏,提出“陕西西安州海剌都特地一处”,已经归属于楚王府,请求朝廷降下敕书。

这样的事情,万历皇帝朱翊钧居然是真答应了。不敢想象明廷对楚藩的优待,到了何种地步。

楚王府里的事,看起来和别的藩王府里发生的事情类似,但是有的事情,得仔细去看。

根据《明神宗实录》的记载,朱华奎上奏过,辅国中尉朱英燹,行为不法,后来朝廷下诏令,朱英燹,禄米被剥夺,并且让抚按官查明上报。朱英燹后来被贬为庶人。

这份史料里有一个疑问,虽然说也提到了让抚按官去查,但是结合朱华奎的行事风格,朱华奎曾经拿出大额白银来开道办事,朱华奎的说辞,就显得没有大的说服力。至于朱华奎拿出大额白银方便他办什么事,这事以后再写。

按照明廷对于亲王的优待,亲王对于府里的事务的管辖,具有非常大的权力。

《明神宗实录》还记载过,楚王朱华奎拿出千金救济宗室里的贫困人员,但是记载比较简单,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这么爱财的朱华奎,豪掷千金,救济宗室贫困之人。

很难想象,一个特别爱财的人,突然间就慷慨解囊。

万历二十四年八月,此时的明廷,经历了诸多事情后,朝堂之上并不平静,多年的争国本事件,还没有结果,朱翊钧对于三皇子朱常洵的喜欢,当时的朝堂之上的人都看到了。长子朱常洛出身比较低,不是朱翊钧的嫡子,但问题是朱常洵也不是朱翊钧的嫡子。

尽管朱翊钧喜欢朱常洵,但是一些臣子们对于他想立朱常洵为皇太子的事情,非常不同意,言辞比较激烈,到了万历二十四年八月,立皇太子这事,还在僵持中,还没有个结果。

直到万历二十九年,朱翊钧非常不情愿地立朱常洛为皇太子,争国本事件才落下帷幕。这是后话了。

我提到万历二十四年八月这个时间,是有原因的。

万历二十四年八月,王守仁上奏,他提到一件令人震惊的事。

他的叔祖是定远侯王弼,王弼的长女是楚昭王朱桢的元妃。

王弼死后,他的儿子尚且年幼。朝廷曾经赏赐陕西庄田86处,赤金68000多,银250多万,珠宝不计其数,都寄存在楚王府里。

等传到了第六代王锦这儿,楚王府吞没了这些寄存的银子,庄田的收益,从永乐年间到今,有800多万。

王守仁列举了这么多,他还真不是想从楚王府里要回来这些钱财自己用,他提出他愿意捐出来,贡献给朝廷。

这件事情记载在《明神宗实录》里的。金银钱财是不是数额巨大?

咱们一件件说。先说王守仁,这个王守仁,不是明朝历史上大名鼎鼎的以阳明心学著称的王守仁。这是两个人。那位王守仁,属于明朝历史上难得的文武全才,文能龙场悟道,武能带兵平定叛乱。他死于嘉靖七年,所以万历二十四年八月的这位王守仁,应该是历史上的同名之人。

然后再看这事,其实疑点也不少,主要是时间久远,那时候又没有DNA检测,这个王守仁的叔祖,究竟是不是王弼,得先弄明白这个事,才能谈这些钱财。

明初对于曾经跟随朱元璋立下军功的人,赏赐的时候,还是非常大方的。这也正常,那些跟着朱元璋,就是为了以后的荣华富贵。如果不幸死了,那也没办法,但是他们跟着朱元璋走到了明朝建立,不赏赐就说不过去了。

王守仁之所以提出这个,考虑到一点,那就是万历皇帝朱翊钧的性格。朱翊钧爱财,而且是特别爱财。于是王守仁说有这么多钱财。反正王守仁也不要,关键是他想要也得不到。他就说,这些钱财不是楚王府的,但是可以是朝廷的。

照着朱翊钧的爱财之心,他必然要派人查明此事。问题的关键是,钱财数额巨大,时间久远,探查对象还是亲王。这事怎么处理呢?处理过程既不能寒了亲王的心,也不能对不起他朱翊钧。

万历二十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朱华奎上奏了,这人还真是抓住了重点,直接否定了王守仁和王弼的亲戚关系,那些言之凿凿的寄存钱财之事,更是子虚乌有。他请求朝廷明察秋毫。而且他的上奏里,提出王守仁之所以这么说,是为了借捐献之名,继承爵位。

这份奏折的审批结果是,不报。

万历二十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朱华奎又上奏,中心思想就是王守仁诬陷他,王守仁说的朝廷给王弼的赏赐,不可能是真的。而且,关于楚王府的银两,“盘阅数世之净银止十八万”。

这份奏折的审批,还是不报。

后来,户部认为王守仁胡乱认王弼为远祖,上奏内容是虚假的。户部的奏疏被留中。

这事难办,就算朱翊钧想让楚王府拿出来,关键经过核查,楚王府里也没有这么多钱财。如果楚王府真有这么多钱财的话,那就难说了。

我去《明太祖实录》里查找了下关于王弼的史料,有史料提到了给王弼的关于钱财禄米方面的赏赐。

洪武七年八月,朱元璋下诏令,给有功之臣发粮食,里面提到了一条,“都督蓝玉、王弼、河南都指挥使郭英,各食二千石。”

洪武九年十月,“赐中山侯汤和、颖川侯傅友德绮帛各十二疋,钞三十锭。右丞丁玉、都督佥事蓝玉、王弼绮帛各十疋,钞二十四锭。”

洪武十七年四月,“论平云南功,进封颍川侯傅友德为颍国公,副总兵永昌侯蓝玉、安庆侯仇成、定远侯王弼等,先为有功,身受侯封,今功著南征,当爵及子孙,食禄二千五百石。”

洪武十七年六月,“定远侯王弼征南还,赐文绮钞锭。”

洪武二十一年八月,“丁卯,征虏大将军、永昌侯蓝玉等还朝。……于是论功行赏……定远侯王弼,白金一千两,钞八百锭,文绮四十疋。”这条史料,主要就提对王弼的赏赐,其他的人的赏赐,就不提了。太长的史料引用,还是会增加阅读难度。

我在《明太祖实录》没有找到王守仁说的那些赏赐给王弼的巨额赏赐。按理说,赏赐这些东西,应该会记载在实录里,这正是显示皇恩浩荡的时候。

王守仁后来被发配回原籍当差。

王守仁这事,是不是就挺离奇的了?但是楚王朱华奎在位时,楚王府还有很离奇的事情,这些事情以后再写。

参考资料:

《明史》

《明世宗实录》

《明神宗实录》

《明太祖实录》